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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是不平衡发展的突出表现之一,我国政府长期将反贫困作为促进区域平衡发展的重要途径。其中,我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由于贫困程度深、扶贫成本高、脱贫难度大,逐渐成为政府扶贫政策重点关注的对象。2014年,国务院出台相关文件,要求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实施精准扶贫政策,并在后续工作中提出2020年实现贫困县全部摘帽的目标。精准扶贫政策实施以来,至今己经过去了六年,今年是验收精准扶贫政策效果的关键之年。研究精准扶贫政策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减贫效果,既有利于优化后续的扶贫政策,又能为我国甚至是其他国家深度贫困地区的减贫工作提供经验建议。
截至目前,己经有一些学者对精准扶贫政策进行了研究,涉及到内涵及识别、困境及改进、实施方法、脱贫成效与机制等方面。但现有研究还存在两个主要问题:一是很多研究仅停留在基于个别地区或省市层面的案例分析,未能站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全域视角进行研究,因此无法为连片特困地区提供具有普遍适用性的经验建议。二是研究方法不够规范,很多研究仅采用单差法或最小二乘法来评估政策作用,无法精确度量精准扶贫政策的净效应,也容易产生内生性问题,影响结论的可信度。
基于上述研究背景,本文利用2007-2017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所有贫困县及周边非贫困县的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法评估了精准扶贫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政策效果。首先,以农民人均纯收入作为衡量贫困状况的指标,将连片特困县作为处理组,将周边非贫困县作为控制组,并控制个体固定效应和时间固定效应,通过基准回归分析得出精准扶贫政策对连片特困地区的净效应。并通过平行趋势检验、安慰剂检验和其他稳健性检验,证明利用双重差分法研究精准扶贫政策作用的有效性。然后,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致贫原因入手,探讨精准扶贫政策对连片特困地区内部不同县的异质性影响。最后,在相关理论和经验研究的基础上,利用中介效应模型,分析精准扶贫政策发生作用的机制,为后续扶贫政策提供相关建议。
研究结果表明:(1)精准扶贫政策能有效改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贫困状况,体现在受到政策冲击的连片特困县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比未受到政策冲击的非贫困县多出10.4%。(2)精准扶贫政策对经济情况不同的贫困县均具有显著的减贫效果。其中,对人均GDP最差和人口总数最少的贫困县而言,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了55.7%和7.3%。(3)精准扶贫政策的减贫机制由外源拉动机制和内源发展机制共同构成,其中,第二产业的发展是联结两个机制的重要纽带。外源拉动过程中,精准扶贫政策通过财政投入和金融支持促进第二产业发展;内源发展过程中,第二产业的发展通过直接增加就业和间接促进经济增长实现农民收入增加,起到减缓贫困的作用。
截至目前,己经有一些学者对精准扶贫政策进行了研究,涉及到内涵及识别、困境及改进、实施方法、脱贫成效与机制等方面。但现有研究还存在两个主要问题:一是很多研究仅停留在基于个别地区或省市层面的案例分析,未能站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全域视角进行研究,因此无法为连片特困地区提供具有普遍适用性的经验建议。二是研究方法不够规范,很多研究仅采用单差法或最小二乘法来评估政策作用,无法精确度量精准扶贫政策的净效应,也容易产生内生性问题,影响结论的可信度。
基于上述研究背景,本文利用2007-2017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所有贫困县及周边非贫困县的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法评估了精准扶贫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政策效果。首先,以农民人均纯收入作为衡量贫困状况的指标,将连片特困县作为处理组,将周边非贫困县作为控制组,并控制个体固定效应和时间固定效应,通过基准回归分析得出精准扶贫政策对连片特困地区的净效应。并通过平行趋势检验、安慰剂检验和其他稳健性检验,证明利用双重差分法研究精准扶贫政策作用的有效性。然后,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致贫原因入手,探讨精准扶贫政策对连片特困地区内部不同县的异质性影响。最后,在相关理论和经验研究的基础上,利用中介效应模型,分析精准扶贫政策发生作用的机制,为后续扶贫政策提供相关建议。
研究结果表明:(1)精准扶贫政策能有效改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贫困状况,体现在受到政策冲击的连片特困县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比未受到政策冲击的非贫困县多出10.4%。(2)精准扶贫政策对经济情况不同的贫困县均具有显著的减贫效果。其中,对人均GDP最差和人口总数最少的贫困县而言,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了55.7%和7.3%。(3)精准扶贫政策的减贫机制由外源拉动机制和内源发展机制共同构成,其中,第二产业的发展是联结两个机制的重要纽带。外源拉动过程中,精准扶贫政策通过财政投入和金融支持促进第二产业发展;内源发展过程中,第二产业的发展通过直接增加就业和间接促进经济增长实现农民收入增加,起到减缓贫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