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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无体财产是一种极其重要的财富形式,对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发挥着巨大的影响。相应的,对无体财产的保护也就成为财产法理论无法回避的重要论题。本文就是在这一领域进行的一个初步探讨。
无体财产的价值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逐渐被人们所认识的。因此,作为社会生活的调整器,法律对无体财产的保护也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简到繁的演进过程。从财产法的视角观察,对无体财产的保护就是一个财产权制度从有体财产权制度独霸天下到无体财产权制度发展壮大的过程。它是财产权制度因应社会现实需要,满足对新型财产保护需求而不断变革的结果。而在无体财产权制度产生、发展的同时,作为对制度事实的抽象,财产权理论也随之发生着质的变化。本文写作的目的,就是试图对无体财产保护从无到有的发展过程以及随之发生的制度变迁和理论发展做一个总结和梳理,从中发现一些法律制度克服无体财产保护障碍时所使用的方法,并重新认识无体财产权出现后财产和财产权的理论含义。在研究的过程中,本文选取知识产权作为考察的重点。这是因为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知识产品是一种典型的无体财产,而知识产权制度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已经相对成熟,其为无体财产保护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通过对知识产权制度的研究,我们可以找出对无体财产保护的法律方法,发现无体财产权的一些共通规律。
除引言和结论外,本文包括五章内容。
第一章“无体财产在传统财产权制度中的境遇”,主要从比较法的角度对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传统财产权制度对无体财产的态度进行了历史的考察。通过这种考察,本文主要想说明无体财产保护并不是与财产权制度共生的现象。由于社会历史的原因,传统财产权制度对无体财产保护并不重视。
第二章“知识产品的早期法律保护及产权化保护初探”,说明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的兴起,无体物,特别是知识产品的经济价值逐渐为人们所认识,由此产生了对知识产品保护的需求。面对这种需求,法律最开始是通过垄断权、特许权等公法方式对知识产品给予保护的,但这种保护方式弊端明显。通过财产权劳动理论的指引和对知识产品经济属性的分析,人们发现只有通过财产权的方式才能更好地保护知识产品。但是,知识产品无体性、共享性以及知识产品保护中的垄断性问题却构成了对知识产品产权化保护的障碍。
第三章“知识产品产权化保护障碍的法律应对”,分析了法律在应对无体性、共享性和垄断性障碍时采取的应对措施,详细论述了在知识产权制度克服知识产品产权化保护障碍过程中法律观念的进步和法律技术的完善。首先,占有观念化成就了知识产品的控制可能,载体的有形化、救济过程中的侵权认定以及公示制度的发展对知识产权权利边界的确认发挥了作用,这些都有助于无体性障碍的克服;其次,通过两分法对私人和公共利益的界分以及权利期限的限制,知识产权解决了共享性与财产权的专有性之间的矛盾;最后,法律通过强制许可、合理使用、权利穷竭等制度对知识产权进行限制,缓解了知识产品保护中垄断性造成的问题。
第四章“无体财产产权保护的法律实现”,借鉴对知识产品的保护,说明法律是如何实现对无体财产这种没有物质形体的对象的保护的。首先,占有“管领力”认定标准的发展为实现对无体物的支配提供了可能;其次,无体财产特殊的权利确认方式的发展以及对会计学中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借鉴,使得无体财产的权利边界和保护范围能够得以确定;最后,财产权发展的功利化方向为新的无体财产受财产法保护做出了很好的正当性说明。正是这些技术和理论层面的有利条件,才使得无体财产保护成为一种法律现实。
第五章“无体财产保护所推动的财产权制度和理论发展”,指出在无体财产权的影响下,财产权制度更加强调其开放性,使其能够包容新的财产形式。各国的财产法立法和理论都对此进行了尝试,使财产权制度获得了发展。在财产权制度扩张、发展的同时,财产法日益奉行实证主义的立场,坚持财产权法定原则,强调国家作用,维护利益平衡。在理论上,受无体财产保护的影响,对财产的理解也发生了从实物到权利(关系)的转变,并且这种转变是两大法系共通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