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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体制改革是从农村起步的,农村的改革推动城市的改革。作为我国五级行政层级的最基层,连接城市和农村的中介的乡镇政府,是联系国家和人民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创新的舵手。乡镇政府行政能力直接关系到农村的发展和稳定,影响国家权威和合法性的建构。随着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乡镇先后经历了职能转型、税费改革和后农税时代,改革中逐渐暴露出的严重的乡镇债务问题,已经引起了学界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国乡镇债务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政府自身的自利性动机诱发的扩张性财政冲动,也有政策变更引起的债务负担。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各地对乡镇债务进行了治理,但效果不一。乡镇债务久治不愈应该引起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反思,债务问题的治理应如何着手才能达到治标且治本的作用,乡镇政府在寻求充实财力的途径的同时,更应该重视自身职能的转变问题。本文的写作正是基于对乡镇债务久治不愈的反思中展开的,目的在于通过分析现有治理对策中的不足,寻找有效化解乡镇债务的治理对策,以减轻乡镇政府负担,进而更好地促进我国农村社会的发展。本文共分3个章节。第1章通过梳理乡镇债务的形成和积累的历史背景,说明乡镇债务发展到现有规模的过程,明确债务产生的原因,接着就国家针对这一问题制定和实施的政策,在落实过程中产生的不同效果进行了说明,揭示出政策达不到预期效果的原因。第2章主要说明,尽管地区间可利用资源有差异,一些地区可以利用本地的资源优势,结合国家的政策引导可以在短时间内清偿债务,但制约乡镇债务治理的根源并非是地域问题,而是政府职能的界定问题。一方面,乡镇政府的职能定位不清,促使乡镇政府主动借债,形成债务积累,这也是乡镇债务形成和积累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各级政府之间的责权利划分不清,乡镇政府没有足够的财力购买或提供公共服务,促使乡镇政府被动举债,这一点同样可以归因于政府职能定位不清。只有明确了制约乡镇债务治理的根源,才能对症下药。第3章通过两方面着手,一方面从化解乡镇账面债务入手,分析偿还债务需要的资金来源,这其中包括了各级政府纳入预算的专项转移支付,也包括了各级政府转让土地获得的出让金的按比例返还;另一方面还需要从根本上合理配置乡镇政府职能,以防止乡镇政府在债务负担消除后进行新一轮举债。通过这两方面的对症下药,促进乡镇债务的化解,减轻乡镇政府负担,以便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