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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是20世纪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发展的重要成果之一,中国的经济法学伴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发展日渐成熟。但是,经济法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如果试图利用传统法律理论去构建经济法的自身体系,必将是要失败的。因此,中国经济法学的理念、制度等,不得不依赖于中国的现状,中国的基本国情。而这样的一种研究思路,正是本土资源理论的基本要点。本文正是试图将“本土资源理论”引入经济法的研究中,以求对经济法的研究提供新的思路。本文首先研究了“本土资源理论”的产生、发展,以及其基本概念,并总结了“本土资源理论”的基本特点,进而说明了“本土资源理论”对中国法学研究的作用。本文以此为切入点,对“经济法本土资源理论”这一概念进行了界定,并将本文的主要论点集中在“经济法本土资源理论”的基本内容上。在经济法学界,有一部分学者对“经济法本土资源理论”持否定态度,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与市场经济的观念相违背,中国传统文化不可能为经济法的发展提供任何参考。同时认为“本土资源论”排斥外来文化,与现代法治及目前全球化的趋势存在根本冲突。也有学者在宣扬“经济法本土资源理论时”,对“本土资源”的外延进行了无限的扩大,在认识“本土资源”本身时出现了严重的偏差。本文对这些论调均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批判,试图使学者在研究经济法时,正确对待“经济法的本土资源理论”。“经济法本土资源理论”的基本内容包含三个基本方面:传统文化资源,中国社会发展带来的现实问题,以及政府因素。在这一部分,本文着重论述了传统文化对国家与民间财富持有量之间的关系,民间财富分配问题;中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带来的农民工问题,中国民间组织发展带来的问题;中国政府在中国法治化过程中的作用,以及其在经济法中的法律地位和政治地位问题等。这一章节是对“经济法本土资源理论”的重新认识。全球化问题是学者们用来反驳“经济法本土资源理论”的一个重要证据,本文对此分专章进行了简要的论述。在这一部分,本文着重论述了“经济全球化”、“政治全球化”、“文化全球化”对中国经济法发展的影响,同时论述了“本土资源理论”对待“全球化”的态度,讨论了“本土理论资源”在全球化过程中对中国经济法发展起到的重要作用。经济法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将“本土资源理论”引入到经济法学的研究中,将对中国经济法的发展起到很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