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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互联网+”已经成为中国文化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助力,不仅是技术层面上的革新,更是各领域、理念上的深刻变革。网络媒体席卷,让传统规范的艺术生产被和艺术形态都在悄然变身。伴随中国电影产业的蓬勃发展,网文IP改编电影依其所黏附的粉丝群,构筑了电影最强有力的票房保障。尤其在借鉴和应用互联网、新媒体以及数字化技术平台后,一步步将文学与电影重新融合、向前推进。因此,研究网络文学文本电影改编的相关背景、现状、特性,以及其今后的发展走向和价值在当下学界是一项重要研究课题。伴随媒介数字化浪潮的来袭,网络的实用性与外化功能,及时、准确地捕捉到了现代受众的需求,缔造了服务更便捷、成本更低廉的传播模式,创造了大众参与、交互共享的行动美学。网络文学的诞生,继承了精纯文学的部分文化形态,却又消解了其中心话语,以更加自由开放地样式投入到大众审美之中。一方面,媒介形态间相互解构融合,打通了彼此的艺术边界,使主题内容进入一种“外化”过程,同时也激活了一个巨大的互联网消费圈;另一方面,网文内容与电影演绎所产生的互文关系,能够更好地实现字符的直观可视化,实现各自审美特性所寻求的叙事结构、语言表述、时空转换的契合。网络类型化的文本为电影的改编提供了丰富资源。不同媒介间艺术样式、审美风格和商业特质的转化,推进了艺术生产的创造性进程,极力迎合“网生代”并伴随着泛娱乐风潮的掀起,这些都为商业电影的创收消费拓展出了新的空间。文字与影像在互联网构建的场域下肆意的进行着双重身份的微妙变化,消费需求和审美能力将必然得到提升,同时也对有关的文本创作内容、类型、审美等艺术品质,以及电影制作水准上提出了新要求。一方面,文学的独立性被消解,在不断开放和迎合大众的同时,也使其自身审美特性得以发展。另一方面,对于电影,图像出脱是对现实场景的幻想,主要情节的表现参照了创作者的体验经历,图像能够直观表达难以言表的经历,把最深奥的图像灌输于象征性的价值中,两者在转化过程中一些特殊元素必将会受限制,需在电影呈现的技术与审美层面不断探索。网络为电影的制播环节都带来了革新。智能终端的社交连接、云端大数据的归类整合、影院硬件设施的日益强化,都极大地活跃了网络空间下的文化市场。这为网文与电影的发展都提供了有效的理论借鉴与生产实践启发。从理论出发,网文电影改编最终还是要依靠人文审美和艺术创新来表征它的美学意义、艺术特性和文化积淀,从而成就“互联网+”环境下的诗性命名。在媒介转化过程中体现消费参与以及接受评析,利用其交互功能,准确把握市场定位与受众需求,从而支撑网文和电影产品的规模化、可预期、持续性地生产。所以,网络文学文本与电影艺术既相互独立,又新见迭出、融合促进,以实现两者更加良性的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