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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社会管理是指:各级政府、农村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新型经济组织、民间组织和公民个体,为维护农村社会秩序、社会稳定、社会发展和社会公正,依法采用各种方式对农村社会事务、社会生活和社会组织进行综合性管理的活动。其具有区域性、复杂性、互助性、计划性和动态性等特点。在新形势下创新农村社区社会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效途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扩大基层民主的有效载体,是满足广大农民群众需求的重要手段。建国以来,中国农村社会管理实践经历了一个由不完善到逐步走向完善的过程。我们可以将其概括为三种管理模式:单位制、街区制和社区制。科学发展观统筹下的新农村建设,有力地推进了农村社区社会管理的发展,丰富了农村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促进了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但是,农村社区社会管理创新还面临着诸多困境,诸如农民人均收入仍偏低,农民基本权益保障仍不足,农民精神生活质量并不高,农村发展后劲不足,等等。农村社区社会管理存在着以下不足:管理理念滞后,管理体制不完善,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方式方法单一。关于如何创新社会管理,党的十八大报告在社会管理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都作出了重要部署。因此,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针对我国农村社区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农村社区社会管理创新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转变农村社区社会管理理念,健全农村社区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农村社区社会管理机制,改进农村社区社会管理方式,完善农村社区社会管理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