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侵害缔约关系所生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研究

来源 :南京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fbrjsdlf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事人双方之间为了缔结合同进行磋商,此为缔约阶段,缔约阶段是合同成立的必经阶段。当事人在缔约阶段存在的缔约关系受法律保护,我国合同法中设立了缔约过失责任,约束缔约双方在缔约过程中的行为,但是尚未对第三人侵害缔约关系的行为进行约束。法律是否应当要求第三人在缔约阶段实施的侵害缔约关系的行为承担责任?如果规定第三人对侵害缔约关系的行为承担责任,那么这一赔偿范围是否涵盖精神损害?我国法律尚未对第三人侵害缔约关系做出明确规定,也未对第三人侵害缔约关系所生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作出规定。比较域外法,美国法律对第三人侵害缔约关系所生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较为健全,可以适当借鉴域外法的规定,促进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本文对第三人侵害缔约关系所生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进行研究,包括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第三人侵害缔约关系的法理审视。该部分概述了第三人侵害缔约关系的基本概念,阐释了缔约关系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理论依据以及证明第三人实施的侵害缔约关系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第二部分为第三人侵害缔约关系所生精神损害赔偿的——一般认识。该部分概述了第三人侵害缔约关系与精神损害赔偿之间的关系,对侵害缔约关系所生精神损害进行赔偿的必要性进行论述。第三部分为第三人侵害缔约关系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美国的做法。该部分详细介了美国侵权法关于第三人侵害缔约关系所生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主要以美国《侵权法重述》及案例为研究对象,从第三人侵害缔约关系所生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举证责任、赔偿数额等方面进行叙述,然后对美国侵权法关于第三人侵害缔约关系所生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做法进行评价。第四部分为第三人侵害缔约关系所生精神损害赔偿在我国的适用。首先,对我国关于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做出了分析并阐述了我国学者对第三人侵害缔约关系所生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立场,笔者发现我国关于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存在适用条件过宽、赔偿数额混乱、责任承担方式不合理等方面的缺陷。其次,通过第三部分分析美国侵权法中关于第三人侵害缔约关系所生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中构成要件、精神损害的证明方式、责任承担方式等方面的有益成分,对我国关于侵害缔约关系所生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提出建议。文章最后对三人侵害缔约关系侵害缔约关系所生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意义进行肯定。限制第三人侵害缔约关系的行为,赋予受害人向第三人主张侵害缔约关系所生精神损害主张赔偿责任,有利于完善我国的侵权法律制度。
其他文献
基于技术批判理论的解读,低碳创新观是面向生态文明与低碳发展,实现技术系统与自然环境的统一性和五位一体的价值追求,向人性与自然更高水平迈进的新型价值观。推进生态文明
由于每天购票客流量不同,导致铁路售票窗口开放数也不同,提前预测每天的购票客流量成为研究的关键。为系统全面地对售票窗口优化问题进行研究,采用灰色-马尔科夫预测模型对兰
回 回 产卜爹仇贱回——回 日E回。”。回祖 一回“。回干 肉果幻中 N_。NH lP7-ewwe--一”$ MN。W;- __._——————》 砧叫]们羽 制作:陈恬’#陈川个美食 Back to yield
以红枣为研究对象,采用滚筒干燥技术对其进行加工。以预糊化红枣粉的成膜性及其色泽为指标,通过正交实验,考察了淀粉添加量、滚筒表面温度及滚筒转速对滚筒干燥工艺的影响。
试卷评讲课是复习阶段的重要课型,是复习课的继续和深化。本文着力讨论要提高评讲课的实效应遵循的教学原则。
多发性硬化(MS)是以中枢神经系统白质脱髓鞘病变为特点,导致神经系统功能缺失的疾病,发病年龄多在20~40岁,女性多见,具有高致残率、高复发性的特点。动物实验中,将神经系统参
<正>所谓的社群经济,就是利用群体之间的互动交流,以群体认同为基点谋取现实利益,以确保社群的可持续发展。可以说,社群经济是粉丝经济的升级版,具有情感认同、组织互动和内
证券业是特殊的高风险行业,证券公司是证券市场的枢纽,是风险的聚集点。如何使证券市场良好运作,规范运行,健康发展已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实践中,内部控制被看作是桎梏,不利
太行东麓,重峦叠嶂,大坝凌空,揽滹水于胸膛,蓄亿方之琼浆,状巨龙出海,卧百里长虹,展千顷之粼光。群山滴翠,浩渺烟波,游鱼细石,清澈可见。若夫阳春三月,草长莺飞;秋来水天一色
期刊
回 回 产卜爹仇贱回——回 日E回。”。回祖 一回“。回干 肉果幻中 N_。NH lP7-ewwe--一”$ MN。W;- __._——————》 砧叫]们羽 制作:陈恬’#陈川个美食 Back to yie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