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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效能监察制度是我国重要的监察制度之一,对于我国行政管理活动更具有科学性和民主性,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由于受历史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行政效能监察制度被引进我国的时间还比较短,主要借鉴苏联行政效能监察制度而形成的,也存在一定不科学、不合理的地方,所以需要进一步去改革,以充分发挥对行政管理的促进作用。行政效能监察制度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固定的模式,处于初级探索阶段。我国学者对行政效能监察的研究对现实指导作用是很弱的,目前还是表面化的理论,并没有上升到实践中来。因为研究内容没有系统性,同时还缺乏相关理论指导,致使我国对行政效能监察的指导作用不大,所以我国行政效能监察也吸收了许多其他国家绩效和效能制度优秀的理论成果,以更好地为我国服务,同时形成了具有我国特色的理论体系,相信能够使行政管理活动取得更大的发展,为我国完整的行政效能监察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撑。在党召开的全国十八大会议上,针对当前我国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式提出了许多任务,这些任务和行政效能监察有着密切的关系,甚至还决定着这些任务能否顺利完成,许多战略性目标都是以行政效能监察制度为核心的而实施的。例如,效能监察有助于制度建设的同时还对防止腐败也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行政效能监察制度无法跟上时代的发展要求,相对比较落后,因此需要不断完善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论文主要以行政效能监察制度为研究对象,把我国行政效能监察制度与国外行政效能监察制度相比较,借鉴外国先进的理论来武装我们自身,同时具体分析了我国行政效能监察制度对我国社会发展的具体作用。本文第一部分的主要内容是提出相关研究背景以及存在的现实意义,在对国内外行政效能监察的基础上建立了论文的基本框架,其意义体现在对行政效能监察法制化发展进行系统研究,一方面主要采取从理论的角度看待行政效能制度在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地位,以及与廉政监察存在的关系。此外,还通过实际考察对我国目前权力运行过程中行政效能监察制度存在的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了相应了改革策略,以更好地发挥行政效能制度作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提高政府的服务水平和质量。第二部分主要对行政效能的特征进行分析,概括了行政效能制度的主要内容以及行政效能制度的保障。规范了行政效能的含义,指出行政效能监察是在政府领导下履行职能的,职能主要包括对相关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效能监察特点主要有:法律特征、本质特征、对象的一般性。第三部分要是分析了我国行政效能监察的现状,第四部分主要是对我国行政效能监察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究,主要问题有:行政效能机构缺乏有效整合;行政效能监察机构设置缺乏独立性,主权不明,目前行政监察部门在地方政府同级的位置下进行执法,会受到很多客观因素的制约,地方利益的特殊性很容易使行政效能监察丢掉其自身的独立性,甚至完全受制于地方主体,达到预期效果的难度很大,所以行政效能监察的时效性受到挑战。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法制不全——健全行政效能监察的法制建设,为行政效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提供法律保障。所以赋于效能监察人员应有的执行保障,为效能监察人员执行公务的时候有法律依托,使之更方便快捷的执行公务。同时还能保障公正执法,达到提高行政效能的目的。效能监察中对责任追究力度偏轻;行政效能监察透明性不高;监察对象重城不重乡。第五部分是全文的重要内容,主要是针对我国行政效能监察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案,使之更为有效。具体表现为:完善行政效能监察的制约机制;积极完善行政效能的法律制度监督;行政效能监察创新其工作方式;政务公开和公众监督要有效地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结合的行政效能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