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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3年10月1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到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正式实施,公务员管理走上了法制化的道路,在公务员激励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1998年底,我国公务员制度为了适应现代政府职能的发展及管理方式的变化,为了实现政府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化、高效化和职业化,在中央、省、地(市)、县、乡(镇)五级政府机关建立。其中,县、乡级公务员处于金字塔的底端,他们工作在基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基层领导力量,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直接推动者,是基层政权积极运转的有效执行者,是保持基层社区稳定的承载者,是基层群众的直接服务者。北宋文学家苏洵在《心术》中开宗明义地提出:“为将之道,当先治心,水不激不跃,人不激不奋。”在现代,激励更成为了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因此,对基层公务员的激励在我国公务员人力资源管理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有利于调动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基层公务员的工作效率,有利于基层人力资源的优化开发,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团队观念与社会影响。《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坚持监督约束和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并在薪酬制度、绩效考核、竞争上岗等方面做出了积极性的改进。但是,在现实工作和生活中,许多基层公务员抱怨薪酬待遇低、竞争存在不公平现象,一些基层民众抱怨贪污腐败现象得不到严惩,公务员素质普遍不高。为什么出现这些现象?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这些需要逐一得出答案。近期,国内外人力资源专家及众多学者对公务员激励机制的研究斐然成章,有一些是颇有价值的。但是,针对广大基层公务员所面临的激励不足问题研究相对匮乏,尤其是针对我国的第一人口大省——河南省的基层公务员激励不足问题研究仍缺乏力作。鉴于此,笔者对此问题展开研究,以期能对基层公务员激励方面有所裨益。
本文从促进河南省基层公务员激励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出发,采用历史文献、问卷调查及国内外比较的研究方法,立足基层现实,针对河南省基层公务员激励不足问题展开研究,创新性的提出要在河南省基层建立学习型组织,提高基层公务员的综合素质,促使个人价值目标与政府价值目标整合,从而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和公信力。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以西方激励理论为基础,并进行相关梳理,包括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斯金纳的强化理论、亚当斯的公平理论及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第二部分,笔者以河南省开封县不同级别、不同年龄的基层公务员为样本,从薪酬、奖惩、晋升、竞争、培训等方面对其激励状况展开问卷调查,总结了当前河南省基层公务员存在薪酬激励不足、负激励惩戒性不够、竞争激励功能弱化及职业培训激励欠缺。第三部分,深度剖析河南省基层公务员激励不足问题的主、客观原因,首先,从人性角度出发,忽视“经济人”假设;其次,从监督理念、监督主体及反馈渠道综合分析,缺乏有力的监督;再次,从公平原则及竞争上岗方面分析,缺乏公平的竞争环境;最后,从培训理念及政策执行角度出发,人力资源观念欠缺。第四部分,笔者在理论研究、总结问题、剖析原因的基础之上,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强化河南省基层公务员激励的对策:首先,根据需要层次理论及公共选择理论,通过人性的耦合、厘清薪酬价值及提高薪酬待遇,强化薪酬激励;其次,通过创新监督理念、加大惩罚力度及健全反馈渠道,完善监督体系;再次,为广大基层公务员营造竞争气氛、完善竞争规则、坚持竞争上岗及强化竞争监督,从而优化竞争环境。最后,坚持以人为本、加强自我激励、开展团队学习及健全培训网络,建立学习型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