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评级在我国是一个比较新的事物,“评级”一词出现在我国不过是近20年的事情,而国外评级的发展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评级主要用于企业发行债券,而对于保险公司的评级在国内非常少见,属于比较前沿的问题。近几年来,评级机构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评级机构给出的一个符号等级,甚至能够决定一个企业的命运。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美国保险巨头AIG的陨落虽然不能将责任归咎于评级机构,但无可否认的是,评级机构在其中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AIG陨落的最大受害者除了购买了AIG所发行债券的投资者,还有投保人。深刻的教训让我们不得不对保险公司财务实力重新审视。1899年,A.M. Best建立贝氏评级公司的初衷就是为投保人提供保险公司财务状况的可靠信息,以使投保人做出正确的投保选择。目前,美国每年接受评级的保险公司有几千家,大部分保险公司都主动进行评级,穆迪、标普、惠誉等很多评级公司也都纷纷展开了对保险公司的评级,保险评级在美国和欧洲已经流行了几十年。目前,我国的保险评级业几乎是一片空白,对保险公司的评级统称为信用评级,而没有像国际大型评级机构一样,细分为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FSR)和保险债券评级,前者是对保险公司的理赔能力评级,而后者是对保险公司的债券(次级债、担保债券等)进行评级,由于《保险法》和《公司法》对不同类型的债务规定了不同的清偿顺序,因而这两种评级也是不同的。我国保险财务实力评级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不论从外部的法律、体制、监管,还是从保险评级行业内部以及保险公司本身,都还需要进一步改进。论文的整体行文思路是先从由保险业的国际国内背景来引出保险公司评级概念,从理论上给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做出定义,然后从多个角度分析我国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的现状以及存在的各种问题,再以国际大型评级机构关于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的体系为借鉴,分析对我国保险评级的积极和消极影响,最后针对我国保险公司的实际情况,分别从外部环境建设、行业内部建设以及保险(以寿险公司为例)财务实力评级的指标体系建设三方面提出建立我国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体系的总体框架,并提出一些具体的措施和方法。绪论部分包含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的说明以及基本思路、逻辑框架和研究方法。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部分给出了我国保险财务实力评级的国际和国内背景,并从保险监管角度、保险公司角度以及消费者的角度分析了研究保险财务实力评级的重要意义。然后介绍了国内外关于保险财务实力评级的相关文献和观点,最后介绍了本文的整体行文思路、逻辑框架以及所使用的研究方法。第一章是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概述。包含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的定义、特性以及保险公司进行财务实力评级的必要性分析三节内容。在定义部分,分析介绍了穆迪、标普、惠誉和贝斯特公司对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的定义,并给出了本论文对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的定义。然后分析了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的三个特性。最后从金融市场发展、国际国内环境和维护我国金融安全三个角度分析了保险公司进行财务实力评级的必要性。第二章是我国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包含我国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的现状和我国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存在的问题两节。在评级现状一节,首先介绍了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在我国的发展状况,然后对国内的评级市场和主要的本土评级机构进行介绍,如大公国际和中诚信评级公司,都是我国较早开展保险评级的评级机构,它们也各自形成了自己的一套评级方法。在第二节中,笔者分析了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中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分别是保险公司信息披露不完善,给评级造成困难;法律制度不完善和监管的缺失,导致评级市场的不规范;评级机构稀少,评级方法不成熟;保险公司评级意识淡薄,缺乏主动性。第三章是国际大型评级机构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体系及其对我国的影响。包含国际大型评级机构关于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的做法和其方法对我国的影响两节。在第一节中,首先对国际上主要的保险评级机构进行了介绍,如穆迪、标准普尔、惠誉和贝斯特四家评级机构的发展和业务概况。然后逐一介绍了四大评级机构各自的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方法体系,包括每家公司的评级要素,评级标准及评级符号含义。在第二节中,通过对比分析穆迪、标普和贝斯特的保险财务实力评级方法,找出三个共同点,即都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都使用了一些共同的指标等。同时也分析出了两个不同点,即评级内容如利用外部支持因素不同,评级的定量分析方法存在差异,如资本充足性模型不同等。在对比分析的基础上,我国应该吸收它们的先进理念和方法,摒弃方法中的不足。第四章是构建适合我国的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体系。包括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外部环境、加强保险评级行业内部建设和以寿险公司为例构建我国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指标体系三节内容。在外部环境方面,包括尽快出台评级方面的法律法规,出台监管政策和接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欧盟偿付能力Ⅱ监管标准,提高市场透明度三方面的建议;在保险评级行业内部建设方面,建议从四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建立资信评级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二是加强保险评级队伍建设,注重评级人才培养;三是建立保险公司评级数据库系统;四是改革付费模式。在构建保险财务实力评级指标体系的三个原则的指导下,通过分析保险公司破产的原因,为指标设计奠定基础,并最终形成了包括保险市场分析、公司经营分析和财务分析三方面分析的我国人寿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的指标体系框架。论文的创新之处在于:(1)论文选题较新。本文研究的是我国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建设问题,目前,保险公司的评级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的重视和呼吁,但较为系统的文献相对缺乏,而关于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的文章更是凤毛麟角,本人重点以我国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的实际情况为基础,以国际大型评级机构关于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的体系为借鉴,分别从外部制度环境、行业内部环境以及保险财务实力指标体系三个方面对构建我国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体系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目前国内对这方面的探索还比较少。(2)本文对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这个概念作了比较详细的阐述,其中借鉴了多家国际知名评级机构的观点,比较准确;对我国进行保险财务实力评级的必要性从信息经济学、全面风险管理理论以及维护我国金融安全的高度进行深入分析,比较全面且有层次性。(3)本文对几大知名国际评级机构的财务实力评级体系做了系统的介绍和比较分析,以此为鉴,洋为中用,对我国具有广泛的参考意义。(4)国内的研究比较零散,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本文则从外部制度环境、行业内部环境以及保险财务实力指标体系三个方面全面、系统地提出构建我国保险财务实力评级体系的建议,具有创新性。虽然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笔者尽可能的想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都完善,但是基于目前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在我国还是较新的课题,同时限于笔者的能力和思维,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有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学习。主要内容包括:论文的不足之处主要在于:(1)我国保险评级起步比较晚,发展缓慢,大多学者对此的研究以零散的理论居多,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具体的实施情况和相关的机构运作情况的具体介绍比较少,相关的文献资料较少,因此本文的理论分析难免会有遗漏和局限性。(2)由于寿险公司和非寿险公司经营及产品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同时鉴于保险公司的集团化趋势,公司关联关系和股权结构日益复杂,这给保险公司评级带来极大难度,因此,本文对保险财务实力评级的指标体系仅以寿险公司为例,并未对财险公司和保险集团公司的整体财务实力评级进行探讨。(3)本文中提出的一系列针对我国保险财务实力评级发展的建议,是否真正适用于现阶段我国的保险公司尚不清楚,希望今后能进行更深入细致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