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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要基地,自然保护区的发展也是维护生态功能,增强区域生态环境承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主要途径。自然保护区对保护我国丰富的野生动植物、生态系统、文化和风景等资源,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改善我国生态环境,促进国际合作和交流,进行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自1956年我国建立第一个自然保护区以来,在自然保护区建设中,一直遵循“抢救式”原则规划批准自然保护区,形成了我国自然保护区独特的分部门、分级别与分类型的重叠交叉的行政管理体制。随着自然保护区数量的迅速增长,我国其他保护地类型的增加与功能性质的定位交叉,自然保护区行政管理体制面临的问题也逐渐加剧,已开始制约我国自然保护区的进一步发展。探索适应新时期我国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体制与政策,促进自然保护区的健康发展,已是我国自然保护区发展中所面临的主要课题。
本文首先根据我国自然保护区行政管理体制的特点,对管理体制实施的现状做了评价,在此基础上就分部门管理、分级管理和机构设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然后根据我国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问题,综合分析国外有关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的状况,总结出我国自然保护区体制改革的可借鉴经验。在前面工作的基础上,本文根据行政体制理论和行政改革理论提出了我国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最后,以国外经验为基础,以解决我国目前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为核心,根据改革方案确定原则,提出了我国自然保护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变多部门管理为一部门管理、变地方管辖为主管部门直接管辖、变经营为管理的总体方向,为我国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