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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林业在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高,森林病虫害问题成为资源保护的焦点。为了给陕西省森林灾害性病虫害管理行动系统提供技术依据,对森林病虫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进行合理评估就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本论文以陕西省森林植被为对象,在构建评估体系的基础上,研究不同种类的森林灾害性病虫害发生的现状,结合陕西省的有害生物灾害统计数据,对2002-2007年度陕西省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了评估。其结果是:(1)本论文明确指出森林病虫害防治是一个完整的经济过程,具有自然、社会、经济三大属性。它是通过抵御自然灾害去捍卫人类环境生存权和物质利益享有权。森林有害生物经济损失的评估具有鲜明的时代性、科学性和客观性。(2)在森林病虫害经济损失界定上,本文提出对生物灾害的界定并非以某种生物本身的生物学特性去判定其有害或是无害,而是以人们的经济利益为基础,看人类物质利益享有权和环境生存权是否受到侵害和威胁来认定。(3)本研究指出森林有害生物灾害经济损失包括:A:森林植物自身受害损失;B:森林环境资源损失;C:防治费用投入损失。从经济学角度上看,这三个方面即为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和防治投入。(4)本论文根据陕西省的具体情况建立了较科学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指标体系。直接经济损失指标体系包括:A.立木单株死亡损失;B.林木生长量损失;C.林木质量损失;D.经济林产品损失。间接经济损失指标体系包括:A.保持水土功能的损失;B.固碳功能的损失;C.净化空气功能的损失。其特点一是具有科学性,内容和结构全面,客观地反映了林业有害生物经济损失的真谛;二是具有独立性,林业有害生物评估指标既有联系性,又有其独立性,各自界限清楚、特点明显、个性突出、含义明确,保证了客观地描述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经济损失各个方面的内容;三是指标比较简明,一目了然,便于操作、统计和计量。(5)本文用较科学的测算方法估算出,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面积年均934.98万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年均58071.25万元人民币,其中2003年直接经济损失最高,达63032.23万元人民币;2002-2007年度,病、虫、鼠兔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年均35840.02万元,其中病害年均损失5035.57万元,虫害年均损失26711.81万元,鼠兔害年均损失4276.15万元,六年中2003年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最高,达到43678.09万元,其中病害损失5583.93万元,虫害损失33208.46万元,鼠兔害损失4885.70万元;对陕西省十个地区的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分析结果表明宝鸡市年均损失最高,达4358.84万元,其中仅2003年就损失6127.51万元人民币;2002-2007年度,陕西省主要有害生物造成的年均间接经济损失达983508.10万元,约是直接经济损失的24倍。(6)对2002-2007年度陕西省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分析结果表明:在各类有害生物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中经济林病虫害造成的损失所占比例最大,平均每年为9032.57万元,其次是大小蠹虫和杨树蛀干害虫,造成年均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为10933.20万元和6011.72746万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所占比例较小是松针害虫和杨树食叶害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