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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构建多元主体社会治理体系的大背景下,政府积极推动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在司法工作领域快速的发展。社会工作服务在劳动市场中经历了非商品化到商品化的发展过程。政府积极推动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购买,在实践探索中,逐渐形成了岗位社工与项目社工两种不同的用工形式。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呈现出项目周期性、时间短的特点,用工形式上也出现了劳动派遣的形式。这种特殊的劳动关系,与社会工作者薪资待遇低、人员流动频繁、人才的流失及不稳定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解决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建设中复杂劳动关系的问题也就显得尤为重要。同时,社会工作服务中人才流失的问题,也影响着社会工作者的职业规划、权益保障、身份认同以及专业认可等问题。社会工作者所从事的社区矫正工作,秉承着助人自助的服务理念,专业实践补充了刑罚执行柔性服务不足的问题,有利于建立一支专业化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队伍,也可以有效缓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足的工作压力。厘清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劳动关系现状,分析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在工作中所扮演的角色,捋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劳动关系与其角色之间的联系,有助于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法律权益的维护和专业角色的定位。既从法律层面看到维护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权益对建设社区矫正队伍的重要性,又从社会发展层面看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清晰的角色定位对社会工作职业发展的紧迫性。使得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过程遇到的问题才有迹可循,有法可依。从问题的根源寻找对策,在专业队伍建设的方向上才会少走弯路,才能更好地建立一支契合自身发展的专业化、高素质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通过梳理现有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劳动关系,对其现状进行分析,结合实际遇到的问题,在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政策方面提出合理的见解。结合本文的研究,微观层面,有利于社会工作者专业性的提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再社会化。中观层面,有利于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专业队伍的建设和行刑社会化的开展。宏观层面,有利于基层社会治理以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