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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海德格尔哲学体系中的“物”作为研究核心,以观点早期、中期、晚期的转变为切入点,从逐渐深化的“物”的理解为视角,分析海德格尔对于“物”的观点的深刻意义。本文的第一章先对于“物”这个概念作了初步的梳理。从“物”的定义出发分为了狭窄意义上的“物”、广泛意义上的“物”、以及哲学意义上的“物”这三种形式,从其异同的比较分析中,突出哲学意义上的追问应是无条件的。接着对于西方哲学史中“物”的追问历史做了简单梳理。第二章继续解读“物”的追问方式。科学方式与哲学方式的不同在于,对于“物”科学的追问注重于在寻求问题中所用的方法,定理等;对于“物”的哲学的追问则是要寻求问题的终极答案。当然不论是科学追问方式还是哲学的追问方式都具有在场意义。“时间”、“空间”则是一种关于规定性的假设,用于区分和认识“物”。第三章论述了海德格尔三个时期对于“物”的解释。早期在世界中物显现自身;中期在时间里,真理得以发生;晚期语言历史阶段,天地神人的聚交。海德格尔对于“物”的理解是思想深化的过程,沉思性语言是纯粹的自我对话;功能性语言是对事物类属的区别;技术性语言与沉沦的此在被设定为工具。最后得出结论,哲学的追问应当用“诗意的态度”走向物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