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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界对于科索沃问题的研究历来颇具争议,以最新出台的科索沃国际法院咨询意见为研究主体对这一问题的再度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国际法院就科索沃问题公布的咨询意见虽然没有强制力,但是其影响力却是巨大的,它有可能打破现今国际社会稳定的格局,影响和谐的国际秩序,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更具有现实意义。本文将采用理论分析法、规范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和例证法相结合的综合分析法进行研究。本文主要将以最新发布的科索沃独立国际法院咨询意见为背景,分析国际法院咨询意见的背景、特征,着重对国际法院咨询意见涉及到的程序和实体问题进行研究。国际法院咨询意见虽然没有强制力,但是却有极大的影响力,它的价值在于为联合国提供参考性建议。咨询意见发布后,它也成为各国分裂势力的风向标,它所产生的消极影响远远大于它的积极影响,透过科索沃独立国际法院咨询意见的剖析来反思科索沃要想独立成为一个国家需要满足的条件,反思国际法院咨询意见到底违反了那些国际法原理。从研究成果上看,科索沃独立必须满足国家构成的要件,需要符合联合国决议的法律效力,还应该对民族自决权合法、适当的运用。虽然国际法院宣布科索沃单方面宣布独立没有违反国际法的相关规定,但并不能就些认为其独立是成立的。本篇文章希望借助对科索沃国际法院咨询意见的解读和对理论的研究,提出科索沃独立不合法的国际法理论依据,对存在类似分离势力和活动的国家给予法律上的警示和根据,履行一名法律人的社会使命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