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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两权分离”机制已经成为现代企业建立和发展的前提。在此前提下,财务报表成为管理者向所有者传递企业经营发展现状的重要信号,同时管理层的业绩和报酬也直接与企业的经营状况挂钩。当公司经营效益较差时,管理层便可能会粉饰财务报表来掩盖自身经营不善的事实,为了不使自身的舞弊行为被曝光,就需要收买会计师事务所,即进行审计意见购买行为:企业寻找注册会计师支持自身的会计处理,即使该会计处理违背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原则,会损害企业所有者的利益。审计意见购买行为的实现会对市场上的投资者造成严重的错误信息干扰,误导相关投资者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也会导致社会公众对审计独立性发出质疑,造成信息不对称,削弱审计的职能,使其无法发挥自身在证券市场的监督作用。因此,对审计意见购买行为进行研究很有必要,本文通过案例研究法对审计意见购买行为进行分析,并得出相关结论,期望能为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做出一些贡献。本文在参考和总结已有文献的基础上,以被证监会揭发并处罚的真实案例为切入点,沿着审计意见购买行为的原因、影响以及防范建议这一思路展开。首先,本文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契约理论、信号传递理论以及寻租理论对实施审计意见购买行为的理论依据展开阐述,归纳了审计意见购买行为实现的普遍方式,并对其危害展开了阐述。然后以深圳堂堂事务所审计*ST新亿作为案例,结合了公司的财务报表以及证监会处罚等信息对审计意见购买行为的原因与影响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审计意见购买行为的成功实施离不开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监管漏洞的共同作用。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其进行审计意见购买行为的原因包括规避退市、掩盖财务困境以及修复企业形象等,同时内部管理机构存在缺陷也为其提供了机会;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来说,缓解事务所生存压力、获取高额审计费用、管理层个人偏好以及事务所内部控制失效等因素也为审计意见购买行为提供了动机和机会。目前我国审计市场的外部监督也存在独立性难以保证以及监督威慑力不足等监管漏洞为该行为的实施提供了外部条件。虽然实施审计意见购买行为可以使事务所帮助公司避免暂停上市,但是被证监会查处后,不仅会加重企业的财务负担,连带会计师事务所遭受处罚,对自身声誉造成毁损,而且还会对监督机构的依法监督提出挑战、扰乱证券市场的平稳运行以及对中小型事务所变革产生影响等。最后,针对审计意见购买行为,本文认为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外部监督应该共同发力,上市公司作为审计意见的需求方,应该优化公司结构,规范管理层行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审计师聘任制度;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意见的供给方,应该加强审计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加强事务所质量管理控制;最后从外部监管的角度,提出加快建立事务所信誉机制,完善强制轮换制度,完善审计费用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