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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研究。文章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了知识产权在制度经济学中的涵义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成本收益。知识产权保护的收益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通过赋予知识生产者对其成果的专有权,从而给予他足够的按社会需求生产知识产品的激励;另一部分是对企业首先采用这种知识一一即企业创新的激励。这种专利保证了企业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能够获得一定的垄断利润,而这个利润不仅是对企业承担风险的补偿,也是对企业创新的激励。
第二部分设定了北方国家和南方国家对同一种产品在各种不同知识产权界定的情况下,各国厂商的收益比较,以及社会福利比较模型,并进一步求出其在均衡状态下的收益与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相关性,由此确定两国的在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方面的最优选择。
第三部分分析了中国知识产权体系的发展过程及其现状,并结合前面的理论研究对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提出了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