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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我国长江流域遭受了百年未遇的特大洪水,长江九江段决堤,鄱阳湖全线告急,湖南省娄底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同样遭受重大损失。娄底市在此后的汛期应急管理建设中,大数据技术的介入对“防灾、减灾、救灾”的顺利实施起到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使得大数据的工具理性功能得到有效施展,并促进大数据技术自身的发展与创新,这一相辅相成的关系实质上便是科技与社会互动的过程,互动中所产生的社会效应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社会的发展。本文试图从STS(科学、技术与社会)的视角去分析大数据技术介入娄底市汛期应急管理工作的现状,指出其所产生的社会效应,并对这一经验展开反思。目前,研究大数据和汛期应急管理的学者很多,但在STS视域下将二者置于一起研究其社会效应的少之又少。本文基于STS视角,采用学科交叉法、文献研究法、实地调研法等研究方法展开论述。选取大数据这一技术在汛期应急管理上的应用,探讨科学、技术与社会的相互关系,并对汛期应急管理大数据进行STS视角解析,从科学、技术和社会三个方面阐述汛期应急管理大数据需要“以什么样的理论为指引,以什么样的技术为基础、以什么样的制度为保障”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论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阐述了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梳理了关于STS、大数据和汛期应急管理的相关研究综述,说明了研究方法、思路和可能存在的创新点,介绍了STS的基本内容,界定了大数据、汛期应急管理、社会效应等相关概念;第二章阐述了大数据技术与娄底市汛期应急管理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相互关系,并从科学技术和社会视角解析汛期应急管理大数据的现状及内在联系;第三章主要论述娄底市汛期应急管理大数据的双重境遇,归纳其遇到的机遇与挑战,从技术维度、伦理维度和社会维度分析其产生的共性影响,并依据娄底市汛期应急大数据应用实际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第四章是归纳STS视角下娄底市汛期应急管理大数据的社会效应与对策,围绕其衍生的社会效应归纳出思想转变的示范效应、技术发展的聚合效应、技术应用的扩散效应等三个正效应,以及技术应用的马太效应、技术监管的滞后效应和技术教育的木桶效应等三个负效应,并就消解负效应提出解决路径,即强化STS整体观点的指导、坚持技术与主体意识的协调发展和坚持科技与社会协调发展,以此促进娄底市汛期应急管理大数据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