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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考察农业贸易自由化历史的基础上,辨析关贸总协定以及多边贸易谈判对农业贸易自由化的影响,重点回顾乌拉圭回合对推动农业贸易自由化进程的作用。进一步,试图勾画国际农产品贸易的基本结构关系,系统评估乌拉圭回合农业谈判结果的执行及其影响,并利用定性和定量方法剖析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可能影响。论文还分析了中国农业贸易自由化的基本进程与经济影响,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概述如下: 1.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推动了国际农业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农业保护主义自19世纪初就开始蔓延,严重影响世界农产品贸易的发展。长期以来,农产品贸易作为一个特殊的领域游离于国际贸易纪律的有效约束之外,农业保护始终深深地植根于发达国家的国内农业政策之中,在关贸总协定多边贸易谈判中,尽管农业贸易问题被试图纳入总协定的管理框架,却常常在实际中不能如愿以偿。在关贸总协定多边贸易体系时代,始终没有形成一个能够协调管理国际农产品贸易的国际农业规则。1986年启动的乌拉圭回合谈判,农产品贸易问题被列为中心议题。经过艰苦努力,终于达成《农业协定》,并于1995年1月1日生效。乌拉圭回合农业谈判的成功之处在于首次将农业纳入多边规则,推动了农业贸易自由化的发展。 2.乌拉圭回合以来农业贸易自由化存在的问题。如市场准入壁垒林立,限制性关税、关税高峰和关税升级等现象影响了市场准入机会的实现,部分发达成员不合理的SPS/TBT措施影响了发展中成员农产品出口;贸易扭曲性的国内支持和出口补贴、出口信贷等使得国际农产品贸易仍然高度扭曲。 (1)市场准入 - 发达国家的关税高峰问题依然严重影响世界农产品贸易;关税升级使发展中国家农产品出口多样化面临严峻挑战,尤其会限制高附加值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 - 许多国家的农产品关税实施税率和约束税率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一方面为部分国家提高农产品保护程度提供了空间,另一方面增加了新一轮谈判关税削减需要扣除的水分。 - 发达国家的复杂关税结构和大量使用的非从价税,是阻碍农产品进口的隐蔽性保护手段。 - 关税配额完成比率不高,实质上限制了配额产品的进口。由于实施期内一般不增加关税配额量,且配额主要分配给传统的贸易伙伴,关税配额制度中的关税高峰超过了30%。因此,关税配额管理制度实际上延续了乌拉圭回合前了农产品贸易保护格局,在成员间形成了新的贸易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