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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网络游戏在中国获得了飞速的发展,虚拟财产交易日渐频繁,无论交易规模还是交易速度都达到了空前的水平。然而,与虚拟财产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也层出不穷,人们不禁开始思考虚拟财产的安全问题。目前,国内虚拟财产相关立法不完善,法律界定不清晰,当事故发生时,玩家往往无法可依,损失得不到有效地补偿。虚拟财产保险在这种大背景下应运而生,它是网络社会与传统保险结合的产物。庞大的交易金额以及潜在的用户群体,为虚拟财产保险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各家险企争相开始开拓这一新领域。然而,与传统财产保险不同,虚拟性是虚拟财产保险最本质的特征,虚拟财产不能脱离网络环境而独立存在,它的产生依靠特定的互联网技术。因此,在保险费率厘定、风险评估、事故理赔方面与传统财险有显著区别,这给虚拟财产保险的进一步推广带来了很大困难,保险公司要将需求转化为利润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尽管虚拟财产保险正处于萌芽阶段,相关监管缺失,但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和网络游戏的迅速发展,研究其可行性和发展趋势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在给出虚拟财产保险相关定义的基础上,对虚拟财产的可保性与投保必要性进行了分析,紧接着从保险公司经营和社会福利角度探讨了虚拟财产的运营模式。在分析虚拟财产责任险是否应采取强制性方式时,创新性的引入了博弈论的分析方法。同时,从供给、需求、竞争和风险四个角度对虚拟财产保险的发展前景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限制虚拟财产保险的主要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虚拟财产保险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对策建议。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进一步推动虚拟财产保险的理论和实际的可行性,从而更好的保护网络玩家的利益、稳定社会秩序,并同时丰富中国保险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