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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璟是明代曲学大家,其曲学较为深刻地影響了当时和後世的戏曲刽作舆发展,前代学者封此的研究成果也颇为豐硕。但是,一方面由於《增定查補南九宫十三调曲谱》内容寵雜,前人的研究祥略不一,封沈璟曲律论的總结有欠深入;另一方面由於《南词韻選》和《北词韻選》的稀见,封沈璟曲韻觀点的把握也有失偏颇。本文在全面考察沈璟曲学著作的基础上,将沈璟曲学總结为“文人化的埸上之曲”学。全文分三章详细阐述:第一章,從宏觀上整體把握沈璟曲学思想的实質——文人化的埸上之曲。在具體论述上,以湯沈之争为切入点,在南曲文人化的进程中分析沈璟曲学的方法论(“合律依腔”论)和美学觀(“本色”论)。文人化将南曲早期“以腔传字”的演唱方式改变为随字聲流转、更婉转悠埸的“依字行腔”,并促使其文辭擺脱粗俚、走向典雅,從整體上提升了南曲的藝衍品位,但同时也破壞了曲调腔格的完整性,削弱了曲文的叙事性并使文辭超於典雅、走向案頭。为兴利揚弊,徒各自封曲體本質屬性的判断出发,湯顯祖和沈璟各有侧重,分别從文、律雨方面展开南曲文人化“否定之否定”:湯顯祖以其剧作的思想性和叙事性纠正明初传奇过度抒情、“时文氣”之弊,只是文醉仍超尚典雅;沈璟以其曲学方法论强调“合律依腔”以還原曲體的音樂性,使曲成为“埸上之曲”。湯沈之争殊途同歸,纠正了南曲文人化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并引发了明代曲学界封曲體本質屬性等问题的深入思考和探讨,得出了“合之雙美”的理论成果。另外,沈璟曲学方法论“合律依腔”還有更深層的内蕴,它以南曲新聲的“律”融入古调的“腔”,保證了旋律无论是局部還是整體都悦耳动聽;另一方面,“本色”论的文辭美学觀强调通俗質拙,且更偏向於俗,與王骥德等曲家更偏向於雅的“本色”有著微妙的不同,而这些都根源於“埸上之曲”这一根本曲学觀念。第二章以《增定查補南九宫十三调曲谱》为主要研究对象,探封沈璟曲学的核心内容——曲律输。《增定查補南九宫十三调曲措》是一部兼有曲论性質的南曲谱。为適應南曲演唱方式的转变,沈措首先在體例上封前代曲措进行了革新,不但固定下每一隻曲调的字聲和句法,還用板眼将整體曲调腔格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突顯了字聲、句法的旋律,第一次用曲谱的形式確立了“依字行腔”的定腔方式。然後,沈谱分别從宫调、曲调、聪套三方面對南曲格律进行了规范。针封“依字行腔”带来的重字不重腔的利弊,沈谱一方面固定曲调(包括隻曲和套曲)的字聲、句式,確保埸上演唱连於流麗婉转,另一方面,用宫调的调高调式、用古调的腔格弼補新聲腔格之失,同时從整體和细节上完善南曲曲调,使其付赭埸上演唱时调谐動聽。第三章以《南祠韻選》、《北词韻選》为主要研究对象,著重讨论沈璟於南曲用韻標潗、用韻方法的具體觀点。《南词韻選》、《北词韻選》是選本型的曲韻韻书,集中體现了沈璟关於南北曲用韻的觀点。关於南曲用韻標準,沈璟认为应该“以《中原音韻》为主”,以吴方言韻字为辅。遣檬,在统一用韻、適虑“新聱”的演唱方式并更好地将南曲传播出去的同时,也能保持南曲捂音的独特性,使其不至於在流布的过程中丧失了个性。网於用韻规则,沈璟主张“嚴而不认雜”,但作为曲论家兼刺作家,他也自知理论舆创作实际的差異,所以只以“弗韻弗選”的檩準揀擇韻選例曲,允许少量使用吴方言韻字借韻之曲造入韻選。在南曲“新聲”快速流布的时代,既要为其制定用韻规范以推动其发展,也要注意不能过於苛责,用理论将其束缚住。可以看到,沈璟立足场上演唱实际,对南曲曲部的要求既秉持了一定的原则,也有所通融,切实推动了南曲用韻朝著“埸上之曲”的方向健康发展,这也是沈氏曲韻觀得到普遍认可、影響深遠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