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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国环保总部对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的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全国只有73个城市的空气质量达到了国家的二级标准,仅占21.59%,剩余265个城市的空气质量超标,占78.41%。2016年12月15日,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北京启动空气重度污染红色预警,北京市周边多个城市受到了影响,城市能见度不足一千米。北京出现持续的雾霾和沙尘等现象,是因为城市空气被严重污染。空气污染,严重威胁着人类的健康,环境污染已经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十九世纪中叶,工业化和城市化等迅速发展,“雾都”、“光雾事件”骇人听闻。但是伦敦、纽约经过长期的治理,法律、政策体系比较完善,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本文在公共产品理论、公共治理理论以及市场失灵理论的理论基础上,分析伦敦和纽约城市空气质量监管政策,并与北京市空气质量监管政策进行比较分析,归纳伦敦和纽约城市空气质量监管政策的独特之处。 本文从三个方面进行比较。首先,从三个城市的空气质量监管政策的演变过程进行分析,比较伦敦、纽约和北京各阶段政策的转变。其次,将伦敦、纽约与北京三个城市的空气质量监管政策工具进行比较。最后,将三个城市的空气质量监管政策绩效进行比较。 在分析北京城市空气质量监管政策时,对政策进行梳理,回顾了北京市空气质量监管政策的演变过程、分析现状,了解北京市空气质量监管政策主要存在的不足,如空气质量监管政策成碎片化状态、监管政策工具实施中存在缺陷以及环境质量监测市场化难度较大等问题。本文对伦敦、纽约和北京的空气质量监管政策进行研究,总结伦敦和纽约城市空气质量监管政策的特点,吸取值得借鉴的经验并提出建议:完善空气质量监管政策的立法体系,加强法制化进程;建立和完善空气质量监管政策的整合机制;探索环境质量监管政策新机制,希望对我国城市空气质量的治理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