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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乡村社会秩序的现代性危机,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突出,已成为制约我国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乡村社会治理面临着诸多挑战。一方面,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人口流动速度加快,农民民主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各种利益诉求不断出现,参与和监督村级事务管理的愿望日趋强烈。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发生深刻变化,土地承包、项目征地等经济纠纷时有发生,各种民事纠纷相互融合、相互渗透,乡村社会治理矛盾突出,与群众的迫切需求还存在较大距离。另一方面,部分乡村基层干部受“官本位”思想影响,服务群众的自觉性、主动性不足,工作职能的转变跟不上形势要求,把农民当作管控的对象,而非服务的对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加之,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量农村人口“离土又离乡”,造成“村落社会的过疏化”和“村庄空心化”,导致农村社会治理主体弱化,成为了当前乡村社会治理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本文以CDSL村为研究对象,深入分析CDSL村乡村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最终找出优化的乡村社会治理的对策和措施,也为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供一定建议和思路参考。
通过研究发现:第一,CDSL村乡村社会治理“空心化”,配套制度规范缺乏。首先是乡村治理自治主体缺位。村民缺乏必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乡村居民社会治理参与度为9.04(总分14分),乡村居民社会治理认可度为2.8(总分6分)。其次,乡村社会自治组织不足,导致村民缺乏相应的议事平台,村民与基层组织关联度不高,导致缺乏有效的组织协调,也限制了其参与能力的提升。第二,CDSL村乡村社会治理关系“利益化”。首先是乡村干部信任感不足。在乡村社会治理调查中,CDSL村居民在担心村干部优亲厚友和担心村干部侵害公共资源或财产情况,显示出了居民对村干部的不信任感。其次,乡村利益现实化。在乡村社会治理调查中,现实资源却严重匮乏,文化建设形式单一。同时,居民日常矛盾逐年增多,矛盾评价达到了1.68,“面子”、爱攀比或有所求,导致人情异化现象变得十分严重,第三,乡村社会治理法治保障不健全。首先是,基层干部和村民缺少法治思维。目前CDSL村上并没有相应的村规、村约,从村委了解了虽然目前村党组织正积极制定相应的办法措施,但由于多方面因素未能实施,担心村民无法统一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引发矛盾。村干部宁愿按照自己的意志办事,缺乏依法处理村务的能力。其次是乡村缺少法治文化。第四,乡村社会治理主体的协同激励机制不健全,治理绩效低。CDSL村由于缺乏硬性的制度机制,干部积极性不高,村干部未能从乡村工作大局出发,并未做到心中有责,把能做事、做成事视为工作圭臬;另一方面,村上内缺乏自治权威,诱使村干部不作为的态度,导致治理绩效低,乡村居民社会治理认可度仅为2.8(总分6分)。结合CDSL村乡村社会治理现状调查,剖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乡村社会治理主体对“三治融合”理念的合力认知不足;乡村社会治理理念培育缺乏系统性;乡村社会治理村干部能力与治理需求不匹配。
结合CDSL村乡村社会治理现状调查,剖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乡村社会治理主体对“三治融合”理念的合力认知不足;乡村社会治理理念培育缺乏系统性;乡村社会治理村干部能力与治理需求不匹配。针对上述问题和原因分析,本文提出了基于“三治融合”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的对策和措施。首先,加强乡村社会治理“三治融合”合力的教育和引导;其次,打破乡村社会治理路径依赖,引导实施“三治融合”;最后,健全乡村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建构“三治融合”的机制保障。
通过研究发现:第一,CDSL村乡村社会治理“空心化”,配套制度规范缺乏。首先是乡村治理自治主体缺位。村民缺乏必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乡村居民社会治理参与度为9.04(总分14分),乡村居民社会治理认可度为2.8(总分6分)。其次,乡村社会自治组织不足,导致村民缺乏相应的议事平台,村民与基层组织关联度不高,导致缺乏有效的组织协调,也限制了其参与能力的提升。第二,CDSL村乡村社会治理关系“利益化”。首先是乡村干部信任感不足。在乡村社会治理调查中,CDSL村居民在担心村干部优亲厚友和担心村干部侵害公共资源或财产情况,显示出了居民对村干部的不信任感。其次,乡村利益现实化。在乡村社会治理调查中,现实资源却严重匮乏,文化建设形式单一。同时,居民日常矛盾逐年增多,矛盾评价达到了1.68,“面子”、爱攀比或有所求,导致人情异化现象变得十分严重,第三,乡村社会治理法治保障不健全。首先是,基层干部和村民缺少法治思维。目前CDSL村上并没有相应的村规、村约,从村委了解了虽然目前村党组织正积极制定相应的办法措施,但由于多方面因素未能实施,担心村民无法统一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引发矛盾。村干部宁愿按照自己的意志办事,缺乏依法处理村务的能力。其次是乡村缺少法治文化。第四,乡村社会治理主体的协同激励机制不健全,治理绩效低。CDSL村由于缺乏硬性的制度机制,干部积极性不高,村干部未能从乡村工作大局出发,并未做到心中有责,把能做事、做成事视为工作圭臬;另一方面,村上内缺乏自治权威,诱使村干部不作为的态度,导致治理绩效低,乡村居民社会治理认可度仅为2.8(总分6分)。结合CDSL村乡村社会治理现状调查,剖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乡村社会治理主体对“三治融合”理念的合力认知不足;乡村社会治理理念培育缺乏系统性;乡村社会治理村干部能力与治理需求不匹配。
结合CDSL村乡村社会治理现状调查,剖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乡村社会治理主体对“三治融合”理念的合力认知不足;乡村社会治理理念培育缺乏系统性;乡村社会治理村干部能力与治理需求不匹配。针对上述问题和原因分析,本文提出了基于“三治融合”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的对策和措施。首先,加强乡村社会治理“三治融合”合力的教育和引导;其次,打破乡村社会治理路径依赖,引导实施“三治融合”;最后,健全乡村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建构“三治融合”的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