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权的人,主要包括因向公司出资而取得股权或者基于其他合法原因而持有公司股权并依法对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①“股权是股东基于股东地位对公司而享有的权利”。②股权是股东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是股东与公司之间法律关系和股东法律地位的重要体现,关系到股东的切身利益。因此,股东权利的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公司是现代企业的典型组织形式,而现代企业实行公司的股东所有权、公司法人财产权和公司的经营控制权相分离,因此,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的了解程度直接关系到股东的切身利益,作为股东基础性权利的知情权的保护也就显得至关重要,没有知情权的其他股东权利都是一种虚假的权利,股东知情权的行使直接关系到股东最终利益的实现。2005年新修订颁布的《公司法》,对其对股东知情权的保护较修订前的公司法更为详细,扩大了股东知情权的范围,在实体和程序方面都加强了股东知情权的保护。然而,由于新公司法对股东知情权的规定过于原则,而且对其权利的行使也有一定的限制,比如对针对公司会计账簿的查阅的规定,以及股东资格的认定问题,这些无不为股东知情权的行使带来一系列无形的障碍。本文通过一则案例引入对公司股东知情权的理论分析,针对股东知情权行使的一些限制性条件和行使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对股东知情权的法律保护提出一些建议。全文除引言和结论之外,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股东知情权的理论综述。首先对股东知情权的发展历史进行了简单的分析,从其发展来说明股东知情权的具体来源,进而引起股东知情权基础来源的相关介绍,然后对股东知情权的概念和内涵进行理论上的概括,对股东知情权做一个概念性的分析,之后总结出股东知情权的特征和内容。第二部分:股东知情权立法比较。本部分采用了比较研究法的方法,首先从横向上考察各国股东知情权立法概况,其次从纵向上分析我国国内立法状况,着重比较1993年和2005年公司法对股东知情权的立法情况,分析股东知情权立法情况的变化以及带来的一些困难,以及我国立法与国外相比,对股东知情权的保护方面的一些问题。第三部分:股东知情权实现的困难与限制。本部分衔接第二部分,针对第二部分的研究而发现问题,从而在第三部分进行分析论证,找到问题的突破点。对股东在行使知情权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和困难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对策。第四部分:股东知情的法律救济。针对二、第三部分中发现的问题,并参照有关国家立法情况,针对股东知情权实现的限制和困难,提出一些司法建议,为股东知情权的行使提供一些理论上的方法,更好的保护股东知情权的有效行使,从而保障股东最终利益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