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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妇女权益是构建和谐社会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之一。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妇女地位有了显著的提高,生存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但目前我国社会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农村妇女社会压力依然严重,地位层次依然偏低,性别平等观念依然保守,侵害甚至歧视农村妇女的现象依然存在,这对于农村妇女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目标的实现,对于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促进两性和谐发展是极为不利的。本文尝试运用“社会性别”这一研究视角来探讨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妇女权益保障问题。从总体上看,公共政策中社会性别意识的缺乏导致了农村妇女利益的边缘化,因此,妇女权益保障有赖于在相关政策领域中注入社会性别意识,形成新的政策体系。本文通过公共政策与妇女权益的关系、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的关系等的研究,对农村妇女权益保障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并以上海市嘉定区农村妇女权益保障实施状况为例,剖析农村妇女这一弱势群体利益受损的深层原因,旨在揭示公共政策对农村妇女权益实现的重要作用,并从精神、资源、制度、组织、行为五个层面提出了保障农村妇女权益的有效对策,从而保证农村妇女能够与男性协调发展,共同进步,共享成果。本文首先从社会转型时期我国农村妇女权益维护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引出本本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本文第一章介绍了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的概念和理论,并对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的关系进行了阐述。第二章本文从农村城市化理论、社会保障理论、妇女发展理论、女性主义的福利理论、女性主义的性别理论入手阐述了农村妇女权益保障的必要性,回顾了我国农村妇女权益保障政策的落实情况,并从性别视角审视了我国相关政策的不足。本文在第三章,首先以大量的事实数据与资料,从政治参与、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财产权益、婚姻家庭等方面论述了嘉定区农村妇女权益保障的现状和问题,随后结合案例对相关政策进行了性别分析,剖析了农村妇女权益受损的主要因素。本文第四章从精神、资源、制度、组织、行为五个层面提出了构建有利于农村妇女权益实现的公共政策体系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