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进入新时代,党的众多重要会议关于发展基层协商民主的重要指示层出不穷,制度化作为基层协商民主的重要推进环节,尤其是在十八届、十九届四中全会中都明确阐述了指导方向。十九届四中全会着重强调在基层协商民主实践中,通过制定相关特殊机制的措施来促进制度化实践成效的巩固。农村作为推进基层协商民主的重要基础层次,逐步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要有其顶层设计重要引领作为其理论基础的指导方向,也有其实践经验的探索作为重要实践依据。本文主要由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相关理论及其重要地位、制度化地方实践新探索、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为所期目标的相应对策建议四部分构成。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中,明确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向制度化发展的方向。农村基层协商民主不仅有着作为重要基层层面的协商民主的普遍性,更有着广大农村地区独有的现实特性。在明晰协商民主理论共性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相关特性基础上,进而明确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的整体理论特性。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建设要稳步实现,制度化是急需解决的首要问题,更要明确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的重要时代必要性。我国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在整体的渐进式逐步探索过程中现已取得了一些有效的初步成果,充分体现了开展制度化实践的可行性。基层协商民主地方性实践中,一些典型地方性实践案例为其他广大农村地区开展基层协商民主提供了指导性经验,其中具有地方性实践现实价值逐渐显现,山东省寿光市东斟灌村在“三自五事”村级治理模式中逐步探索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的实践,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为整个街道的农村的有效治理提供了鲜活的榜样。在具体的实践案例充分探究其实践价值,为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的具体实践探索增砖添瓦。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要真正落实到广大农村,就需在分析现存问题的前提下分析对应解决途径。首先,健全相关协商民主制度规范是首要环节,在建章立制的前提下日益完善基层协商民主制度,为制度化建设提供法律支撑和制度保障。其次,通过不断完善协商方式、规范程序运行机制等多种具体措施,使协商实践与协商制度相行,进而促进相关具体制度规范的得以有序、持续地落地执行。最后,以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协商主体的公共理性协商参与度,以协商主体内化于心的公共协商意识弥补制度安排和制度落实间的空隙,进而不断提高民主政治文化深入基层的水平,并促进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向长效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