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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地处广东珠三角经济发展区域。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迅速发展,有效地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食品需求和促进了中山的经济发展。全面分析中山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现行法制框架和中山市的地域特点,在政府监管体制层面提出可行的建议和措施,构建全程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本地区的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也是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论文共有六章构成。第一章,导论。本章主要阐明了研究主旨、研究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并进行相关的国内外文献综述和概念的界定和厘清,进而说明本文的研究方法、逻辑框架和可能的创新之处;第二章,食品安全监管的理论基础。作为本文研究的基础性铺垫,分析了食品安全的成因及政府监管创新的必要性;第三章,中山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的现状。阐述了中山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政府的监管现状与存在的问题,监管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监管不到位、乡(镇)政府监管责任落实不到、检测效能无法充分发挥和执法力度不够;第四章,中山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政府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监管体制不完善,法律体系不健全;监管机构不健全,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差;监管与执法分离,运转机制不灵活;日常巡查效率低,监管方法不科学;食品质量信息发布不及时,食品安全宣传不深入;第五章,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及借鉴。主要分析了美国、日本、欧盟的监管模式和特点以及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启示。第六章,加强中山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的建议。承接上述各章的分析,本章认为做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应该健全法律体系,完善监管体制;健全监管机构,提升监管人员业务水平;统一监管与执法职能,建立良性运转机制;提高日常巡查效率,建立科学监管方法;及时发布食品质量信息,深入宣传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