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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的发展是以政府干预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的,政府的行为对于经济增长和社会的发展有着莫大的关系。而政府最重要的行为就是财政税收行为,为此,本文将地方的财政自主权和当今社会最关注的环境问题联系起来,以中国230个地级市政府报告中的财政状况数据为样本,重点分析了财政自主权对水污染和空气污染的影响,以此检验财政自主权对环境质量改善的影响。同时提出财政自主权通过影响环境支出进而影响环境质量的猜想,并阐述了本文的两个假设:(1)财政自主权的提升有利于当地污染物排放的减少,这主要是因为财政自主权越高的城市,政府治理污染的环境支出越多。(2)在“唯GDP”考核的激励下,地方政府对经济增长的追求行为会削弱财政自主权对环境质量改善的积极作用。通过对以上假设的实证检验,本文研究发现:(1)地方财政自主权以环境支出为媒介从而对环境污染的影响无论在空气污染还是水污染方面具有一致性,都呈现相反的作用力。即当地方政府拥有较高的财政自主权时,地方政府将会增加当地的环境支出,从而环境污染的程度会得到改善,相反,若地方政府财政自主权较小时,地方政府会缩减当地环境支出,环境污染问题进一步恶化。财政自主权越大的地区,当地政府越有动力主动增加环境支出,从而为治理环境污染提供资金支持,改善环境质量。(2)财政自主权的扩大虽然会通过增加环境支出从而对改善环境污染状况,但地方政府官员出于当地政绩提升的追求,将主动扩大工业固定投资,进而削弱了财政自主权对于环境污染的改善作用。(3)从时间异质性分析结果来看,2009年政绩考核方式的改变,将环境保护纳入政绩考虑之后,地方政府财政自主权对于污染改善的作用得到了加强。从地区异质性结果来看,我国东部地区以及大城市的财政自主权对于环境污染的改善作用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以及中小城市。(4)当地的创新能力、人力资本水平等也会对环境污染产生影响,高创新能力、高人力资本的地区,环境污染状况会明显好于“二低”地区。最后本文根据以上研究结论提出了五方面的政策建议,包括:(1)提高地区政府的财政自主权;(2)增加环境支出这一公共物品的供给;(3)政府需适当加强环境规制,切莫只考虑眼前利益;(4)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减少以增加政绩为目的的工业固定投资;(5)提高创新能力和人力资本水平。本文研究可以为我们改善环境污染的努力提供新的思路,即通过提高地方的财政自主权以实现绿色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