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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方略,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在进入新世纪的重要时刻,江泽民同志又提出“以德治国”的问题,强调“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鉴于此,如何正确领会依法治国的依据以及正确认识和处理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的关系,对于正确理解、贯彻以德治国,对于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正确、有效地实施依法治国的方略意义十分重大。本文试图在这个方面作些探讨。 本文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依法治国的依据。依法治国的方略的提出有其坚实的理论基础、历史必然性和深厚的现实基础。其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民主法制理论,邓小平关于民主与法制的论述是其重要理论来源;其历史依据是社会主义时期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特别是“文革”教训;其现实依据是我国进行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其中包括以德治国。 第二部分: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是统一的,二者统一于人民的利益、社会主义民主和党的治国方略;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由党的先进性、国家的政权性质和党的执政地位、法治要求以及维护法律权威所决定的;依法治国必须加强党的领导,有其历史原因、现实原因和内在原因;依法治国有利于改善党的领导,.具体体现在:依法治国有利于党切实有效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它要求党的领导法治化,它要求废除以党代政、以党代法。 第三部分:改善党的领导,推动依法治国进程。正确理解党的领导的科学含义,实现党的领导不应该依赖于行政权力,而是靠全党同志充分发挥共产党人的先锋模范作用;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几个方面的关系,包括政策和法律的关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领导权威和法律权威的关系、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与依法治国的关系、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党的领导法治化,包括党和政府的关系法制化,党和人大的关系法制化;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