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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纵观刑事诉讼法学界的相关理论研究,绝大多数是从犯罪人(施害方)的角度进行探讨的,很少有学者以被害人(受害方)的利益出发考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犯罪率的逐年增长恰恰说明了以犯罪人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政策和刑事法学理论的偏失。因此,从被害人的角度对违法犯罪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已经成为当前刑事诉讼法研究的发展趋势。被害人的诉权、被害人在刑事司法中的地位与担任的角色、还有与之相关的保护救助制度都成为当前刑事法学理论界探讨的热点问题。然而,我国法律学术界和司法部门对刑事被害人保护问题的研究尚处于萌芽阶段,相对于保障刑事被告人权利做出的努力,对被害人的保护明显欠缺许多。同时,相关法条对其也是语焉不详,这无疑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被害人获得法律救济的渠道。不仅如此,部分犯罪被害人由于相应权利没有得到保障,甚至在诉讼过程中还在某种程度上遭受了犯罪之外的“二次侵害”。这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因此我国加紧对被害人刑事诉权研究和保障已经势在必行。诉权理论本是民事诉讼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理论基石,民事诉权理念所体现出的自由和公平,是人们不断追求的终极目标。然而由于诉权从属于基本人权的范畴,作为遭受犯罪直接侵害的被害人,理应享有基本的诉权保障。因此,将这一理论引入到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中,不仅有利于科学合理地配置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诉讼权利,对于完善诉讼模式及拓宽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领域也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本文首先对诉权基本理论问题进行阐述,分析刑事诉讼中被害人诉权的相关理论定位与发展趋势,然后对各国的被害人诉权理论进行比较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该理论的立法和实际运行状况进行评析。旨在通过对于文章前部分的铺垫,借鉴国外已有的理论和制度,并结合我国的诉权现状和国情,为被害人诉权制度设计出既符合现实,又能更好地丰富和完善我国的被害人诉权制度提出自己的见解。本文的创新点在于通过对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诉权的分析,揭示出刑事诉讼中诉权保障的实质;并主张应将刑事诉讼程序中过于向被告人倾斜的天平恢复到公平的位置,以彰显法律正义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