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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是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发展起来的一项符合中国国情的独特的审计制度。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方面经济活动日益频繁,经济环境日益复杂,经济责任审计在国家治理当中的作用更加突出。经过多年来的改革发展,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处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2006年2月,国家新修订的《审计法》中第25条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的法律依据。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更是强调要“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员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2013年,审计署发布《2013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意见》稿中明确指出加大审计力度,强化公共权力使用情况的监督,完善国家治理,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健康发展。《意见》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经济责任审计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近些年来,我国各级立法机关相继设立,审计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广大审计工作人员在审计实践工作中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学术界也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截至目前为止,我国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研究仍然刚刚起步,无论是实践经验还是理论研究都处于初级阶段,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没有形成体系,评价指标单一,评价标准不够客观,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完善。针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研究内容,笔者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上采取了层次分析法与模糊综合评价法相结合的方法,设计了一套由22个定量指标和4个定性指标组成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以期使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考核过程和结果更加科学和完备。然后以某大型国有企业为例进行案例分析,以验证该指标评价体系的实用性,科学性。通过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职情况进行评价,本文末尾对审计问责制度进行了探讨。通过本篇论文的研究,旨在帮助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管理业绩作出客观评价,促进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发展,更好的发挥审计的评价、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