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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是文明社会的公敌,是对社会秩序最严重的蔑视和破坏。正如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学教授魏平雄所说:“我们正在目睹建国以来的第五次犯罪高峰”。所以加强不同于刑法学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可以丰富心理学的理论体系,另一方面可以给预防犯罪、打击犯罪和改造罪犯提供现实的帮助。 犯罪决策作为一个独立的心理过程,它产生于犯罪动机之后和犯罪行为实施之前。它包括犯罪与守法的动机取舍、犯罪目标的确立和犯罪手段的选择等。毫无疑问,犯罪决策是犯罪心理学里的一个重要课题。 本研究在综述国内外犯罪心理学的研究状况、尤其是犯罪决策的主要研究成果基础上,提出了“理性犯罪决策”的理论假设。该假设认为,对绝大多数罪犯来说,犯罪决策过程是一个深思熟虑的过程。犯罪决策的做出应是“踌躇——选择”的主动操作性的动机行为,而不是“刺激——反应”的被动反应性的动机行为。然后,从理论假设出发,结合对犯人的访谈,编制了“犯罪决策问卷”,后经专家评审和试测,最终形成正式量表。该量表的a系数和分半信度系数分别达到0.8774和0.8286。最后,以此为工具对450名罪犯进行了测量,并对测量数据进行因素分析和聚类分析。结果表明:(1)影响罪犯做出犯罪决策的因素有四大类,即不良心理因素、犯罪决策的心理评价因素、外部控制因素以及犯罪决策的非理性因素;(2)从道德水平、接受法制教育程度两个角度来考察,不同群体在得分上无显著差异。而在性别、户口所在地两方面,不同群体的测量得分存在显著差异。 本研究的最后对艾森克的“犯罪性理论”进行了实证性验证。结果显示,我们的研究结果并不支持该理论。这表明艾森克的“犯罪性理论”确实需要进一步验证或者说当前我国犯罪群体身上并不存在有别于常人的犯罪人格。 依据本研究结果,我们建议:(1)要及时发现、转变潜在犯罪人已经形成的不良心理因素使其得以有效的释放而不致于外化为犯罪行为。(2)要加强教育,健全法制,严格管理、执法,最大可能地打破潜在犯罪人的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心理。使其清醒地认识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3)完善社会控制体系,堵塞漏洞,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