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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上的机构投资者和国内的机构投资者在近些年来获得了迅猛的发展,尤其是在英国和美国,机构投资者已由消极的投资者转换成为积极的投资者,积极地参与公司的治理,进而影响公司的绩效。在此背景下,中国的机构投资者也日益在证券市场上扮演重要的角色。鉴于基金机构投资者在中国的机构投资者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本文以基金机构持股代表机构投资者,以中国的沪市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机构投资者对公司绩效的影响以及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 本文是对我国机构投资者对公司绩效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对于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必要性进行探讨。以股东中有基金机构持股的上市公司为样本以及没有基金机构持股的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描述性分析,独立样本均值比较,回归分析,稳定性检验等方法,以每股收益(EPS),净资产收益率(ROE),托宾Q,营业收入增长率(GROWTH)为因变量,以基金机构持股比例和基金制衡度为自变量,以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和资产负债率为控制变量,研究以基金机构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上市公司绩效有何种影响。样本的期间为2007年-2009年,因为会计政策在2007年发生重大的变化,所以本文以2007年为样本区间的开始点,以此保证财务数据的可比性。 实证结果显示:基金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和上市公司绩效呈正相关的关系,这表明基金机构持股与上市公司治理效率整体来看是具有相关性的。另外,基金机构对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制衡度也和公司绩效变量正相关,说明基金机构持股的比例与第一大股东持股的比例越大,公司的绩效越好,基金机构对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有约束和牵制的效果。基金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越好,公司的业绩越好,机构投资者的积极作用明显。这两点说明,基金机构投资者不仅仅是“价值发现者”,而且是“价值创造者”。目前关于机构投资者的投资理念与此结论是一致的。尽管我国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呈现良性发展趋势,但参与的动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因此本文在得出基本结论的同时提出以下的建议:逐步消除影响机构投资者发挥作用的制度缺陷,鼓励机构投资者的发展;改变投资者结构,促进投资者多元化;完善证券市场,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推进政府对机构投资者的监管;提高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动力和能力;鼓励机构投资者采取联合行动。发展和壮大机构投资者有助于促进我国资本市场走向成熟,促进我国上市公司走向国际化。市场监管,上市公司和机构投资者在我国资本市场中是不可缺少的部分,彼此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只有三者齐头并进,我国的整个资本市场才能够得到长期有效稳定的发展。 本文的创新点在于:一,将有基金机构持股的上市公司和没有基金机构持股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运用整体描述,独立样本均值检验,稳定性检验的方法进行分析。二,修改以往研究中的模型,加入营业收入增长率为变量,检验基金机构持股对上市公司成长能力的影响,使研究结果更加全面。本文的缺点在于数据可获得的有限性,本文用证券投资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进行实证分析,从而使机构投资者的范围缩小,一定程度上低估了我国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