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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房地产经济的迅猛发展,城市国有土地的持续升值,对城市土地之上房屋的征收活动迅速增加,随之而来的是被征收人与征收人(政府)之间的矛盾、对抗和冲突不断加剧,由此引发的各种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加、扩展并呈愈演愈烈之势。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行为属于行政征收行为之一。城市房屋征收过程中各环节所体现的征收人(政府方)自始至终的强制性、支配性和主导性是引发各类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根源之一。因此,如何进一步合理规制征收人(政府)在房屋征收过程中的强制行为,防止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各环节过程中行政权力的滥用,加强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完善城市房屋征收的法律体制与机制,并逐步构建起一套科学完善的关于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补偿的制度体系和争议解决机制,已成为事关当前我国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重要议题,同时也是我国法治建设中的一个重要议题。本文旨在研究政府在我国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各环节的强制性意愿的表达、实现及其依法规制问题,具体来说,即是:政府相对于被征收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强制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整个流程中是如何表现的,以及如何通过对由此引发的各类争议的依法、恰当解决来规范该领域的行政强制,从而促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行政行为的规范化、法治化,进而更有效地保障被征收人一方的正当权益。全文共分四章。第一章首先勾勒了我国当前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基本流程,概略地讨论了房屋征收过程的各主要环节;在此基础上,第二章对政府一方在我国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三大主要环节中所体现的行政强制以类型化区分的视角进行了详细的探讨和论证,并对各环节中的“强制”进行了全面分析和综合对比,指出其异同;第三章重点讨论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强制执行问题,主要从强制执行主体的角度切入,对房屋征收过程中两大主要主体(政府和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进行了分析论证和比较,详细阐述了其特性、表现形式和执行效果以及二者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的利弊。在以上几章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第四章重点讨论如何依法规制我国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的行政强制。由于在上游的相关立法已经达到一定水准的情况下,提升房屋征收领域行政行为的法治化的重点工作应放在下游的司法上,亦即通过强化对房屋征收过程中行政强制的司法审查应是依法规制该领域行政行为的主要着力点。因此,本文在这一章集中检讨我国当前城市房屋征收过程中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运作状况及其改进余地,提出完善司法机制以及应对我国当前城市房屋征收过程中所涉争议的若干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