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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产业既是当今世界高科技产业及其信息产业的基础,也是全球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的标志,随着信息资源数字化、网络化的加快,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备受各界的关注。我们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认定的判断标准及损害赔偿等问题,各国法律还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很多问题往往需要在司法实践中加以解决,再加上需要法官具备相应的技术基础,故有必要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判断所涉及的法律和技术问题,以及相关的损害赔偿等实务方面的问题作一探讨。本文第一章对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属性做了理论上的分析。笔者首先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理论基础做了阐述,介绍了目前世界各国实行的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的各种方法。如专利保护、商业秘密保护、著作权保护等。通过比较得出了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最有利的结论。接着分析了计算机软件的特性,界定了计算机软件的权利内容,并对计算机软件应受著作权保护的条件作了限定。最后客观的权衡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利弊。本文第二章对计算机软件的侵权行为作了确定。通过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特征的描述以及对计算机软件是特殊作品的定位,阐释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的法律属性。论证了把过错责任及过错推定作为计算机著作权侵权的归责原则的可行性。保护“思想的表达”而不是“思想”的侵权行为判断标准的奠定以及侵权行为方法的认定,确立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的判断标准。还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各种侵权作了实务分析,特别是对计算机软件反向工程著作权保护作了专题的分析,希望能对审判实践有所帮助。本文第三章论述了有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权损害赔偿问题。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具体计算方法,逐层逐级的进行分析,最终建立一个相对完整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权损害赔偿体系。最后,鉴于计算机软件是特殊的作品,提醒注意要对已有正确的审判原则的进一步深化和提高,同时也不能抹煞这些原则和成功的实践经验。还对今后我国在计算机软件保护及相关的立法进行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