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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到全国总人口的75%左右,农村医疗保障不仅仅关系到农民生活、生存质量的提高,也关系到农村经济乃至是整个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现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建立,以保障农民能够享有最基本的医疗权益,解决农民“因病致困、因病返贫”的问题,但是在农民医疗保障方面仍然会存在一些问题。从财税法视角对农民医疗保护进行分析,建立合理的财政收支划分制度,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推进农村税收制度的建立,为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提供理论依据,同时对农民医疗权益的保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的合理化以及基金支付的规范化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对农村医疗保障发展历程的阐述,以现行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为背景对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现状进行调查分析,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及支付为研究重点,针对农村中不同人群的医疗保障情况以及不同地区的基金筹集情况进行调查,总结了目前农民医疗保障中存在的问题,并指出由于目前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财政转移支付监督不足,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来源有限,难以满足新农合筹资水平,致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困难,基金使用不规范,从而导致地区间差异逐渐拉大,城乡医疗保障差异仍然存在,而医药费用普遍偏高,农村医疗机构的医疗设施、人员培训无法满足农民普遍的医疗需求,造成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仍然较低,最后根据对不足之处的分析提出要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就必须建立有效的资金筹集及使用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大对农村医疗建设的投入,实现农民医疗无负担,通过中央及地方财政的共同投入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大对农民医疗权益的保护的建议。以财税法律制度为研究的切入点,通过实地的问卷调查获得第一手数据,结合调研和其他收集的数据对农民医疗权益的保护进行了三方面的研究,并提出应当完善财税法制度,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建议为本文的创新之处。而本文也存在着不足之处,如问卷调查的数据收集并不能非常完整地体现全国农村医疗的现状只能是针对局部地区,通过一些统计年鉴进行收集的数据不是最新数据,对财税法制度的分析的观点不是特别新颖,都是建立在他人研究基础上进行的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