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在中国,回族是一个除汉族以外人口分布最广的民族,以伊斯兰教为宗教信仰。回族人从出生到死亡,均在伊斯兰教的熏陶之下,比如,婚假、丧葬、服饰、饮食、卫生、节庆、生活习俗、礼仪规范等各个方面,无不打上宗教信仰的烙印。回族的死亡观深受伊斯兰教教义的影响。在面对死亡的的问题上,“伊斯兰教认为人人生而平等,并且死后也是平等的;生是死的起点,死是生的必然结果;人的死亡是回归于真正安拉,人的生死亦是人之长情;主张两世并重、两世兼顾、两世吉庆。”1
关键词:回族;死亡观;宗教
一、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
“信仰是伊斯兰教的思想基础,回族穆斯林学者多译称为‘明信’或‘正
信’。”2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为:信安拉、信末日、信天使、信天经、信先知,其中‘信安拉’是伊斯兰教信仰的核心。
(一)信安拉
“安拉”一词,意为至高无上的、无所不能的、奥妙的力量,宇宙间一切事物都依赖于他的创造和施济,最后回归于他。默罕默德教导伊斯兰教信徒,认识安拉首先从认识自身出发。
(二)信天使
《古兰经》中说:凡在天地之间的,都是他的。在他的阙下的,不是不屑敬事他的,也不是倦怠的。据说在茫茫宇宙中,存在数以万计的神灵,无休无止的活动者。俗目不能见其体,俗耳不能闻其声,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是尘世中至灵至善者。
(三)信《古兰经》
伊斯兰教认为,《古兰经》体现了安拉的意志,是“万古不易”的根本法典,是穆斯林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是社会立法的依据。信安拉的使者
按照伊斯兰教的说法,安拉在各个历史时期和不同的民族地域内派遣了无数“先知”,指引人们“去邪崇正”,皈依安拉的道路。穆斯林信仰先知穆罕默德,不是把他作为神明膜拜,主要在于学习他对安拉的敬畏,具备高尚的品德,人们必须坚持他所指引伊斯兰的道路。时至今日,穆罕默德的教导仍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五)信末日与审判
伊斯兰教认为,“终有一天安拉将毁灭宇宙,一切生物—凡有灵觉的天仙、人类、神鬼、禽兽等在劫难逃,无一幸免。”3
(六)信前定
回族一般认为,“前定是绝对的,自由是相对的。自由从属于前定,前定如同浩茫无际的海洋,人们驾驭风帆航行其间,驶向何方,可以自由决定去向,或东或西,或行或止,始终超越不出前定的涯岸。”4
二、伊斯兰教中的死亡观念
(一)伊斯兰教中的两世兼顾思想
在对待死亡的问题上,回族人一向认为死亡只是从今生过渡到后世的一个阶段。伊斯兰教哲学注重两世并重、两世吉庆说。把后世视为归宿,把今生看作通往后世的桥梁。死亡预示着与家人的生死离别,意味着死者与家属再也不能相见。但是在回族看来,生命的结束是真主的安排,是真主的前定,人是无法怨恨真主的。受伊斯兰教哲学生死观的影响,回族对死亡采取了积极地态度。回族人在年老后不能参加劳动的时候就会更多的参加伊斯兰教的宗教活动。例如:多做善事,希望归真后的道真主的赦宥等。
(二)伊斯兰教中的人人平等思想
伊斯兰教教义中认为人人是生而平等,每一个人都是真主创造的,在真主面前人人平等,每一个人都是真主创造的,在真主面前人人平等。《古兰经》中说:“真主曾在六天内创造天地万物,然后伸上宝座,除他外,你们没有任何监护者和说情者。”就是说,种族、肤色或社会地位等的差异,都只不过是偶然性的,它们并不能影响一个人在真主安拉面前的真正品味。真主唯一裁判一个人的唯一准绳是这个人在行为和精神方面的善与恶。此外伊斯兰教生死观认为每一个人都要经过死亡,都要接受末日审判,这一点也是平等的,任何人都不能例外。任何人不论贫富贵贱,都要经过一个死亡的过程才能复归于真主。每一个人,不论贫富贵贱,真主都根据一样的标准对其在人世间的所作所为进行审判。审判的标准是一样的那就是人在人世间是行善还是作恶。凡是在热念多行善事的穆斯林死后就会进入天园,与此相反,凡是在人间作恶的人都要遭受火刑的惩罚。《古兰经》“在那日,人们将纷纷的离散,以便他们看得见自己行为的报应。行一个蚂蚁中的善事者,将见其善报;作一个蚂蚁重的恶事者,将见其恶报。”这个思想对回族的丧葬文化形成产生了重要的思想。回族人在人死亡后都是用几块白布裹身,基本上各地的回族都遵循着这样的一个程序。不论男女老幼、贫穷富有,都是一样长短的三丈六尺白布,一样大小的坟墓等等。可以看出伊斯兰教生死观平等思想的影响。
三、回族死亡观的意义
(一)从个人层面来看,回族人认为人的去世是真主安拉的召唤是回归于真主安拉,死后带不走金银财宝,唯有自身的善举或者恶性,因此回族人注重在世时的积德行善。对于失去亲人的回族家属来说,他们认为亲人的离世是真主安拉在召唤,《古兰经》中说,“安拉有权给予,也有权收回,万物在他那里均有规定的受限。”因此回族人对于死有一种视死如归、顺服前定的态度。
(二)从家庭层面来看,而回族的应伊斯兰教义,提倡丧事从简从严的原则,葬礼朴实无华,庄严肃穆,一般不会宴请亲朋好友,不主张亲属穿孝或带孝,他们最好的追念方式就是完成亡者在世时未完成的事业及誓约等,这样的方式有利于帮助这个家庭的成员能够减轻失去亲人的悲痛。
(三)从社会层面来看,回族信仰伊斯兰教,其死亡观深受宗教的影响。无论何种宗教的死亡观念,都有着积极地一方面。
参考文献
[1] 马明亮.伊斯兰文化新论 [M].宁夏人民出版社,1997.
[2] 勉维霖.中国回族伊斯兰教制度概论[M].宁夏人民出版社.1997.
[3] 马平.简明中国伊斯兰教史[M].宁夏人民出版社.
[4] 李学忠.回族丧葬习俗与穆斯林的生死观 [J].宁夏社会科学,1998(1).
[5] 嚴梦春.回族的死亡观与临终关怀传统.[J].宁夏社会科学,2013(7).
注释
1邱双成 崔华华.论伊斯兰教生死观对回族传统丧葬文化的影响[J].西南民族大学学学报.2010年第9期.
2勉维霖.中国回族伊斯兰教制度概论[M].宁夏人民出版社.1997年5月第1版.
3勉维霖.中国回族伊斯兰教制度概论[M].宁夏人民出版社.1997年5月第1版.
4勉维霖.中国回族伊斯兰教制度概论[M].宁夏人民出版社.1997年5月第1版.
(作者单位:西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键词:回族;死亡观;宗教
一、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
“信仰是伊斯兰教的思想基础,回族穆斯林学者多译称为‘明信’或‘正
信’。”2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为:信安拉、信末日、信天使、信天经、信先知,其中‘信安拉’是伊斯兰教信仰的核心。
(一)信安拉
“安拉”一词,意为至高无上的、无所不能的、奥妙的力量,宇宙间一切事物都依赖于他的创造和施济,最后回归于他。默罕默德教导伊斯兰教信徒,认识安拉首先从认识自身出发。
(二)信天使
《古兰经》中说:凡在天地之间的,都是他的。在他的阙下的,不是不屑敬事他的,也不是倦怠的。据说在茫茫宇宙中,存在数以万计的神灵,无休无止的活动者。俗目不能见其体,俗耳不能闻其声,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是尘世中至灵至善者。
(三)信《古兰经》
伊斯兰教认为,《古兰经》体现了安拉的意志,是“万古不易”的根本法典,是穆斯林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是社会立法的依据。信安拉的使者
按照伊斯兰教的说法,安拉在各个历史时期和不同的民族地域内派遣了无数“先知”,指引人们“去邪崇正”,皈依安拉的道路。穆斯林信仰先知穆罕默德,不是把他作为神明膜拜,主要在于学习他对安拉的敬畏,具备高尚的品德,人们必须坚持他所指引伊斯兰的道路。时至今日,穆罕默德的教导仍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五)信末日与审判
伊斯兰教认为,“终有一天安拉将毁灭宇宙,一切生物—凡有灵觉的天仙、人类、神鬼、禽兽等在劫难逃,无一幸免。”3
(六)信前定
回族一般认为,“前定是绝对的,自由是相对的。自由从属于前定,前定如同浩茫无际的海洋,人们驾驭风帆航行其间,驶向何方,可以自由决定去向,或东或西,或行或止,始终超越不出前定的涯岸。”4
二、伊斯兰教中的死亡观念
(一)伊斯兰教中的两世兼顾思想
在对待死亡的问题上,回族人一向认为死亡只是从今生过渡到后世的一个阶段。伊斯兰教哲学注重两世并重、两世吉庆说。把后世视为归宿,把今生看作通往后世的桥梁。死亡预示着与家人的生死离别,意味着死者与家属再也不能相见。但是在回族看来,生命的结束是真主的安排,是真主的前定,人是无法怨恨真主的。受伊斯兰教哲学生死观的影响,回族对死亡采取了积极地态度。回族人在年老后不能参加劳动的时候就会更多的参加伊斯兰教的宗教活动。例如:多做善事,希望归真后的道真主的赦宥等。
(二)伊斯兰教中的人人平等思想
伊斯兰教教义中认为人人是生而平等,每一个人都是真主创造的,在真主面前人人平等,每一个人都是真主创造的,在真主面前人人平等。《古兰经》中说:“真主曾在六天内创造天地万物,然后伸上宝座,除他外,你们没有任何监护者和说情者。”就是说,种族、肤色或社会地位等的差异,都只不过是偶然性的,它们并不能影响一个人在真主安拉面前的真正品味。真主唯一裁判一个人的唯一准绳是这个人在行为和精神方面的善与恶。此外伊斯兰教生死观认为每一个人都要经过死亡,都要接受末日审判,这一点也是平等的,任何人都不能例外。任何人不论贫富贵贱,都要经过一个死亡的过程才能复归于真主。每一个人,不论贫富贵贱,真主都根据一样的标准对其在人世间的所作所为进行审判。审判的标准是一样的那就是人在人世间是行善还是作恶。凡是在热念多行善事的穆斯林死后就会进入天园,与此相反,凡是在人间作恶的人都要遭受火刑的惩罚。《古兰经》“在那日,人们将纷纷的离散,以便他们看得见自己行为的报应。行一个蚂蚁中的善事者,将见其善报;作一个蚂蚁重的恶事者,将见其恶报。”这个思想对回族的丧葬文化形成产生了重要的思想。回族人在人死亡后都是用几块白布裹身,基本上各地的回族都遵循着这样的一个程序。不论男女老幼、贫穷富有,都是一样长短的三丈六尺白布,一样大小的坟墓等等。可以看出伊斯兰教生死观平等思想的影响。
三、回族死亡观的意义
(一)从个人层面来看,回族人认为人的去世是真主安拉的召唤是回归于真主安拉,死后带不走金银财宝,唯有自身的善举或者恶性,因此回族人注重在世时的积德行善。对于失去亲人的回族家属来说,他们认为亲人的离世是真主安拉在召唤,《古兰经》中说,“安拉有权给予,也有权收回,万物在他那里均有规定的受限。”因此回族人对于死有一种视死如归、顺服前定的态度。
(二)从家庭层面来看,而回族的应伊斯兰教义,提倡丧事从简从严的原则,葬礼朴实无华,庄严肃穆,一般不会宴请亲朋好友,不主张亲属穿孝或带孝,他们最好的追念方式就是完成亡者在世时未完成的事业及誓约等,这样的方式有利于帮助这个家庭的成员能够减轻失去亲人的悲痛。
(三)从社会层面来看,回族信仰伊斯兰教,其死亡观深受宗教的影响。无论何种宗教的死亡观念,都有着积极地一方面。
参考文献
[1] 马明亮.伊斯兰文化新论 [M].宁夏人民出版社,1997.
[2] 勉维霖.中国回族伊斯兰教制度概论[M].宁夏人民出版社.1997.
[3] 马平.简明中国伊斯兰教史[M].宁夏人民出版社.
[4] 李学忠.回族丧葬习俗与穆斯林的生死观 [J].宁夏社会科学,1998(1).
[5] 嚴梦春.回族的死亡观与临终关怀传统.[J].宁夏社会科学,2013(7).
注释
1邱双成 崔华华.论伊斯兰教生死观对回族传统丧葬文化的影响[J].西南民族大学学学报.2010年第9期.
2勉维霖.中国回族伊斯兰教制度概论[M].宁夏人民出版社.1997年5月第1版.
3勉维霖.中国回族伊斯兰教制度概论[M].宁夏人民出版社.1997年5月第1版.
4勉维霖.中国回族伊斯兰教制度概论[M].宁夏人民出版社.1997年5月第1版.
(作者单位:西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