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文一篇惊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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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文学史上,有这样一个奇特现象:在历代作品中,骤然会有雄文横空出世,卓然独立,傲视群英。中国公文史亦是如此,东汉末年陈琳的《为袁绍檄豫州》、唐代骆宾王的《代李敬业讨武氏檄》、唐代陆贽的《奉天改元大赦制》都是“雄文一篇惊海内”的公文名作。这些文章不但对今人的公文写作具有借鉴意义,更让我们对当时的历史有所反思。
  中国文学史上,有这样一个奇特现象:在历代作品中,骤然会有雄文横空出世,卓然独立,傲视群英,恰似万里平川陡见奇峰、碧波荡漾突现奇岛,仿佛星空中的圆月、皇冠上的明珠,美轮美奂,熠熠生辉。例如,东汉末年的《古诗十九首》,一字千金,惊心动魄,其作者之所以存在争议,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论说是谁写的,都会让人怀疑他是否真能写出如此奇篇;又如,被誉为“百代词曲之祖”的《菩萨蛮·平林漠漠烟如织》《忆秦娥·箫声咽》,之所以相传为李白所作,一个重要原因也是人们深信只有李白才能写出如此佳作;再如,《全唐诗》中仅存诗二首的张若虚,却凭一首《春江花月夜》“孤篇压全唐”,不让李、杜。
  文学史如此,中国公文史上同样有这样的现象,可谓“雄文一篇惊海内”,完美阐释了“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的深刻内涵。

陈琳《为袁绍檄豫州》


  建安五年(200),曹操與袁绍相持于官渡。在各方面条件都不及袁绍的情形下,曹操用奇计、出奇兵,大败袁绍,并最终统一了北方。官渡之战也成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以弱克强、以奇取胜的经典战例。
  官渡之战不仅深刻影响了东汉末至三国时期历史的进程,还给中国公文史乃至中国文学史贡献了一篇千古名文,这就是开战前袁绍向曹操发出的檄文—《为袁绍檄豫州》。当然,檄文不是袁绍所作,而是当时在他手下、后来归顺曹操、名列“建安七子”之一的陈琳。
  陈琳,字孔璋,关于他的生平,《三国志》中的记载十分简略,不足230字,且主要叙述了他做大将军何进的主簿时,劝谏何进不可为了胁迫太后铲除宦官而引董卓入京师之事,其中说到:“夫微物尚不可欺以得志,况国之大事,其可以诈立乎?”意思是小事尚且不能用欺诈的手段得之,何况国家大事,怎么能靠施诈来成就呢?可谓见识深远。而他在官渡之战前作檄骂曹,书中则只是从曹操口中一带而过。这应该与陈寿写作《三国志》时尊曹魏为正统、不得不隐讳其事有关,但也足见这篇檄文之凌厉,以至于陈寿都不敢多说一二,遑论收录。我们今天所看到的这篇檄文的最早版本,是南朝时期成书的《昭明文选》所录。这又可以印证,檄文之精彩绝伦,虽历经波折而依旧留存后世。
  刘勰在《文心雕龙·檄移第二十》中详细论述了檄文的功用与特点。檄,就是皎然明白的意思。为了在出师之前“宣训我众”“宣布于外”,就产生了檄文这一体裁。尽管到了战国时期才正式确立“檄”这一名称,但“震雷始于曜电,出师先乎威声”,檄文这种形式“其来已久”。刘勰指出,出师征战,不但要坚毅果敢,而且要“厉辞为武”,即通过檄文壮声势、振士气,彰敌恶、撼敌胆,摧其阵、破其城,并以陈琳等人的檄文为例,解释了檄文的“壮笔”之用。事实上,陈琳这篇《为袁绍檄豫州》,也正可以用《文心雕龙》中所描述的特点来加以赏析。
  一是“述此休明”,即叙述我方之美。例如,在说袁绍时,称赞其“董统鹰扬,扫除凶逆”,“收罗英雄,弃瑕取用”,“奉汉威灵,折冲宇宙”,受到天下豪杰的拥戴。而且特别提到了袁绍对曹操多次信用宽宥,曹操却屡屡利用袁绍的信任,背信弃义,跋扈行凶。此外,太尉杨彪、议郎赵彦、九江太守边让等人,也都是英才俊伟、忠谏直言之士,却无辜遭受曹操的荼毒残害。
  二是“叙彼苛虐”,即彰显敌人之恶。这也是这篇檄文的重中之重与主要特征。可以说,陈琳不吝赐“恶”地将能够想到、找到的恶词污语尽数用在了曹操身上。如说他“赘阉遗丑”“愚佻短略”,屡战屡败,丧师亡卒;上侮皇室,专制朝政,下迫同僚,恣意弄权,“所爱光五宗,所恶灭三族,群谈者受显诛,腹议者蒙隐戮”,“割剥元元”“败法乱纪”,侮辱死者,破棺掘金,可谓祸国害民、人神共愤,“历观载籍,无道之臣贪残酷烈,于操为甚!”
  三是“指天时,审人事,算强弱,角权势”,即分析形势,表明胜券操之在我。如说袁绍“长戟百万,胡骑千群”,大军征讨,有如“举炎火以焫飞蓬,覆沧海以沃熛炭,有何不灭者哉!”至于曹操,“欲以螗蜋之斧,御隆车之隧”,自当望风而逃、灰飞烟灭。
  四是“谲诡以驰旨,炜晔以腾说”,换言之,檄文固然要立足事实、讲述道理,但亦不妨引申发挥,即“虽本国信,实参兵诈”,以达到真真假假、虚实难辨、壮我声威、惑乱敌心的目的。事实上,檄文对曹操的种种指斥,就夹杂着诸多不实之词甚至无端谩骂,而在信息不畅的当时,也的确对曹操的形象造成了极大破坏。
  最后,要做到上述四点,就必须“事昭而理辨,气盛而辞断”,即讲究语言艺术,以实现震撼人心、鼓舞士气的作用。此篇檄文在这一点上可以说做得淋漓尽致。例如,文中大量运用四字词组,正是这些抑扬顿挫、铿锵有力的词句,使檄文气势磅礴、力透纸背,无怪乎曹操在病中听人诵读这篇檄文时,也不禁翕然而起。

骆宾王《代李敬业讨武氏檄》


  “杨王卢骆当时体,轻薄为文哂未休。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杜甫这首《戏为六绝句·其二》说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王勃、杨炯、卢照邻、骆宾王这“初唐四杰”竟也被无知无畏之徒妄加哂笑,感叹之余,挥笔为之正名。杜甫不会想到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与李白竟也同样成为被非议的对象,以至于韩愈不得不作诗驳斥“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
  今天我们已不必再争论“初唐四杰”的地位与贡献,但考察四人生前跌宕多舛的命运,依然令人感伤。四人均成名较早而仕途不顺,王勃二十七岁在他乡溺海而亡;杨炯波澜最少,也在四十三岁卒于小官;卢照邻以多病之躯投水自尽;骆宾王七岁作《咏鹅》诗,以神童得名,仕途却最为坎坷,先遭贬,又入狱,得释后弃官云游,最后加入李敬业(又名徐敬业)的队伍,起兵反对武则天,两个月后李敬业兵败被杀,骆宾王从此下落不明(一说与李敬业同时被杀)。   《代李敬业讨武氏檄》正是骆宾王为李敬业起兵所写。与《为袁绍檄豫州》相比,这篇檄文的骈文特点更浓,却又一扫六朝骈文用典繁复、辞藻堆砌的弊端,全文坦易开朗、流畅自如,虽不竞一韵之奇,却铿锵抑扬、声文并茂,虽不争一字之巧,却流光溢彩、鬼斧默运,正是“初唐四杰”于六朝锦色之下革新诗文的典范。与《为袁绍檄豫州》相同的是,这篇檄文同样凌厉激昂、气势如虹,同样可以用上述几个特点加以鉴赏。例如,文中叙述武则天之恶,称其“虺蜴为心,豺狼成性”,“人神之所同嫉,天地之所不容”;称颂李敬业之义,赞其“气愤风云,志安社稷。因天下之失望,顺宇内之推心”;分析形势,则说“班声动而北风起,剑气冲而南斗平”,“以此制敌,何敌不摧?以此图功,何功不克?”鼓动声势,则说“南连百越,北尽三河,铁骑成群,玉轴相接”,俨然具有一呼百应、天下归心之势。至于慧言名句更是层出迭见,如“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请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历来为人激赏不已。史载武则天初读此文,一开始还嬉笑自如,待看到“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时,不禁矍然而惊:“谁为之?”得知是骆宾王所写,又说道:“宰相安得失此人!”意即这样的人才不能为朝廷所用,实乃宰相、有司之失职!
  历史上,曹操和武则天应该算是一代雄主,能让二人如此动容,陈琳、骆宾王的笔底功力可见一斑。不过,陈琳被俘后,曹操爱其才,将他留在身边。骆宾王却没有这般幸运,文虽在,人已亡。说到这里,不能不指出的是,陈琳、骆宾王这两篇檄文,从严格意义上讲,只能说是文人之文。对于他们来说,文章的思想、主旨都是奉命而定的,他们需要做也只能做的,是使文字更加出彩、更加鼓动人心,至于文章的思想、主旨是否正确,是否符合作者的心意,显然不是他们所能考虑的。正如陈琳在面对曹操时的自陈辩解:“矢在弦上,不得不发。”意思是当时形势如此,自己也不过是奉命行文罢了。
  如今我们写公文时,忠实地贯彻领导的思想、意图和方向同样是写作的前提,也是必须做到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写作者就不需要发挥自己的能动性,就不能提出自己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应该说,发挥能动性、提出合理建议是对领导负责、对工作负责、对自己负责,以及对文字负责。另外,从文章的写作来看,陈、骆两篇文章,对于初习者来说,或许并非最好的范文。这两篇文章,言重于理、气胜于情,只不过二人将深厚的功力注入到文字磨炼之中,使得文章纵横磅礴,但若是功力未到而照样画瓢,则难免陷于辞藻堆砌、駢文对仗之中,出现理未能说透、情未在其中的空洞浮夸现象。

陆贽《奉天改元大赦制》


  与前面两篇檄文相比,陆贽的《奉天改元大赦制》是一篇情与理完美结合的古代公文范例。
  陆贽,字敬舆,中唐时期名相。陆贽出生时家道已经中落,但他从小特立不群,颇勤儒学,年仅十八岁便高中进士,此后又接连考取了侧重文辞的博学宏词科和书判拔萃科。唐德宗还是太子时便知陆贽的盛名,即位后立刻召其为翰林学士,主管诏敕的起草工作。
  建中四年(783)十月,泾原军奉朝廷之命进击叛军,经过长安时,因赏赐过少而不满,士卒哗变,攻入长安城。唐德宗仓皇之下逃往奉天(今陕西乾县),史称“奉天之难”。危难之时,陆贽一直追随唐德宗,也正是从这个时候起,他成为了德宗信任倚重的大臣。当时形势千端,事态万绪,一日之内,诏书数百,陆贽“挥翰起草,思如泉注,初若不经思虑,既成之后,莫不曲尽事情,中于机会”。唐德宗不论在哪都要陆贽陪伴左右,“虽有宰相,大小之事,上必与贽谋之,故当时谓之‘内相’”。痛定思痛,陆贽借唐德宗欲改元之际,说服德宗“引咎降名,深示刻责”,将诏书改为“罪己诏”,并执笔写下了著名的《奉天改元大赦制》。
  所谓“罪己诏”,是中国古代政治一个特有的现象。遇有灾荒战乱、百姓流离、国家动荡,作为一国之君的皇帝往往会下诏自责,以示悔过自新。陆贽所写的这一篇“罪己诏”,可以说正是这一文体的典范。
  在起草这篇诏书时,陆贽曾对唐德宗说:“履非常之危者,不可以常道安;解非常之纷者,不可以常语谕。……将欲纾多难而收群心,唯在赦令诚言而已。……诚不至者物不感,损不极者益不臻。……悔过之意不得不深,引咎之辞不得不尽。招延不可以不广,润泽不可以不弘。宣畅郁堙,不可不洞开襟抱;洗刷疵垢,不可不荡去瘢痕。”意思是,非常时期、非常事态,不能再以寻常诏书视之,欲平定人心,必须诚心诚言。事实上,诏书正是按照这个思路来写的。
  首先是悔过引咎深尽。如说自己(唐德宗)“长于深宫之中,暗于经国之务,积习易溺,居安忘危。不知稼穑之艰难,不察征戍之劳苦”,“天谴于上,而朕不悟;人怨于下,而朕不知”,“上辱于祖宗,下负于黎庶”,用语之“辛辣”,在历代“罪己诏”中实属少见。叙述战乱则有“征师四方,转饷千里。赋车籍马,远近骚然;行赍居送,众庶劳止。或一日屡交锋刃,或连年不解甲胄。祀奠乏主,室家靡依,生死流离,怨气凝结”,可谓痛彻心扉,催人泪下,同时亦是对朝廷政策失误的担责和反省。分析事变则坦承“朕抚驭乖方,信诚靡著,致令疑惧,不自保安。兵兴累年,海内骚扰,皆由上失其道,下罹其灾”,以最大的谦卑力求挽回人心,可以说是不推诿、不遮掩、不隐讳。
  其次是招延润泽广弘。诏书以罪己为基调,以改元、大赦为切入。如果说改元更多的是一种态度上的宣示,大赦则具有实质内容。这一部分内容繁多,但诏书在行文上层次清晰、条理分明,既环环相扣又从容不迫,充分体现了陆贽作为文章大家的深厚功力。具体而言:
  一、区分情形对叛军将领实行不同的赦免政策。例如,对李希烈等“各复爵位,待之如初”,对朱滔“如能效顺,亦与惟新”,对朱泚“获罪祖宗,朕不敢赦”。同时,对受朱泚胁迫者,如能去逆效顺及各归本军本道,亦“从赦例原免,一切不问”,可以说最大限度地做到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二、大赦天下。例如,对贬谪远地的官员准许迁至离京城较近的地区,对流放的犯人准许寻地安置,对之前大赦未能覆及者准许赦免,对曾受罢黜者予以叙用。同样是最大限度地播洒恩泽,感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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