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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灰尘时被别的事物而起。它是悬浮在空气中的微粒,灰尘来源于工业排放物、燃烧烟尘、土壤扬尘等。具有较好的漂浮流动性和附着性,但考虑到灰尘结果不稳定的特点,现灰尘痕迹的提取难度往往较大,在大多数情况下直接拍摄的方法无法提取到有效的灰尘痕迹。如何加强灰尘痕迹反差、寻找更加有效的灰尘痕迹提取方法是当前应当解决的重要问题。
[关键词]灰尘;草木;
中图分类号:S9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10-0397-01
灰尘是弥漫在空气中的微小颗粒,具有漂浮流动性和附着性。所以灰尘无处不在、无处不有,它具有良好的覆盖特征。这个覆盖特征恰好起到固定物体的位置、物体间的位置关系的作用,一但物体位置变动或物体间的位置关系发生变动原来的覆盖灰尘就会被破坏,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灰尘痕迹。一直以来我们痕迹学者依据灰尘的痕迹破获了无数的案件,但是我们所说的灰尘痕迹应是自然条件下覆盖形成的。依此我们衍生出很多据有此覆盖特征的物体如:草木灰、面粉、雪花、雨水等均可比照应用破案(另续)。
但是灰尘成堆(草木灰、面粉、雪花等)再去研究灰堆的变化痕迹就要十分注意,因为灰堆的表面和灰堆的内部颜色、含水量等均一致,很难看出新旧,更难看出变化痕迹。下面的案例就说明这一点:
2016年12月24日,我市车力乡立业村一社村民郝庆安、张国存一起饮酒后张国存失踪,四天后郝庆安妻子王丽荣电话举报称:“村民张国存被郝庆安杀害,当时自己被吓休克,不知尸体掩埋何处”。现场勘查我们在郝家窗前地面发现滴落血迹(试纸检验为人血)在距灰堆1.5米处地面结束,以此为中心向外辐射勘查寻找掩埋的尸体,灰堆当然首先列为首选对象,经观察未发现灰堆有变动痕迹(表面和内部颜色一致,不可用常规的“新旧”判断方法来判断灰堆是否有变动)。因此我们放弃了对灰堆的進一步勘查,四周至整个院落均未发现异常,又回到了灰堆偶尔铲开发现了灰堆中的张国存尸体及杀人的尖刀,此案告破。
通过本案,可以发现灰尘与草木灰堆在某些案件的侦查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受到灰尘与草木灰堆自身物力性质的影响,使得其在现场勘查中往往难以被察觉或很难通过其寻找到可以直接定罪量刑的证据,为此,应当对灰尘与草木灰堆的鉴别方法和鉴定方法进一步完善。以足迹为例,灰尘的存在使得犯罪现场往往会遗留下犯罪嫌疑人的足迹,通过对足迹进行鉴别和提取可为案件的侦破提供极大帮助,但现场中罪犯留下的足迹种类较多且通常情况下不易观察到,因此往往需要借助过一系列物理或化学方法使足迹显现成为肉眼可见的图形并以照片的形式提供直观的证据,尤其是在某些室内犯罪中,犯罪分子在翻越门窗或者攀登其它物体进入现场时,通常可在其接触的客体上留下加层或减层的灰尘足迹,此时,只有选择合理的显现方法才能使现场灰尘足迹痕迹准确还原为可见的、清晰的影像,为案件的侦破提供证据。但在实践过程中,上述过程的实现具有一定难度,考虑到灰尘粒子性、化学惰性以及漫反射特点,强碱酸不能与之反应且极易对其形成破坏,现阶段,502粘合剂、发胶等固定法被频繁应用于灰尘足迹的提取中,但该方法并不具备广泛性,使用范围较为局限。此外,提取灰尘足迹的方法还包括熏染显现法、透明胶带贴取法、静电吸附法以及物理显现法等,但受到部分承受客体灰尘量少、颜色较浅等众多因素的影响,上述提取方法均存在一定的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
另外,汗液、灰尘、血潜足迹等不同类型的足迹有着自身的特点,在进行足迹显现时,应当针对足迹类型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足迹显现方法,以保证显现效率和最佳显现效果,对于灰尘足迹,笔者认为可综合采用光学显现法、转印显现法以及固定粉末法,其中,光学显现法能够在显现足迹的同时最大限度的减少操作过程对足迹的破坏,能够较好的保证足迹的原始性和完整性,具体包括蓝光显现、紫外光显现、强光光源显现以及多波段光源显现等多种检测手段。转印显现法和固定粉末法具有简便快速、安全、实用性强、实验试剂对人体以及环境无危害等优势,且不需要复杂的器材设备,尤其适用于基层公安机关充;另外,二者联用还可有效弥补硫氰酸气熏法显出足迹后,足迹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不断消失的问题,可实现痕迹的长久保存。
[关键词]灰尘;草木;
中图分类号:S9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10-0397-01
灰尘是弥漫在空气中的微小颗粒,具有漂浮流动性和附着性。所以灰尘无处不在、无处不有,它具有良好的覆盖特征。这个覆盖特征恰好起到固定物体的位置、物体间的位置关系的作用,一但物体位置变动或物体间的位置关系发生变动原来的覆盖灰尘就会被破坏,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灰尘痕迹。一直以来我们痕迹学者依据灰尘的痕迹破获了无数的案件,但是我们所说的灰尘痕迹应是自然条件下覆盖形成的。依此我们衍生出很多据有此覆盖特征的物体如:草木灰、面粉、雪花、雨水等均可比照应用破案(另续)。
但是灰尘成堆(草木灰、面粉、雪花等)再去研究灰堆的变化痕迹就要十分注意,因为灰堆的表面和灰堆的内部颜色、含水量等均一致,很难看出新旧,更难看出变化痕迹。下面的案例就说明这一点:
2016年12月24日,我市车力乡立业村一社村民郝庆安、张国存一起饮酒后张国存失踪,四天后郝庆安妻子王丽荣电话举报称:“村民张国存被郝庆安杀害,当时自己被吓休克,不知尸体掩埋何处”。现场勘查我们在郝家窗前地面发现滴落血迹(试纸检验为人血)在距灰堆1.5米处地面结束,以此为中心向外辐射勘查寻找掩埋的尸体,灰堆当然首先列为首选对象,经观察未发现灰堆有变动痕迹(表面和内部颜色一致,不可用常规的“新旧”判断方法来判断灰堆是否有变动)。因此我们放弃了对灰堆的進一步勘查,四周至整个院落均未发现异常,又回到了灰堆偶尔铲开发现了灰堆中的张国存尸体及杀人的尖刀,此案告破。
通过本案,可以发现灰尘与草木灰堆在某些案件的侦查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受到灰尘与草木灰堆自身物力性质的影响,使得其在现场勘查中往往难以被察觉或很难通过其寻找到可以直接定罪量刑的证据,为此,应当对灰尘与草木灰堆的鉴别方法和鉴定方法进一步完善。以足迹为例,灰尘的存在使得犯罪现场往往会遗留下犯罪嫌疑人的足迹,通过对足迹进行鉴别和提取可为案件的侦破提供极大帮助,但现场中罪犯留下的足迹种类较多且通常情况下不易观察到,因此往往需要借助过一系列物理或化学方法使足迹显现成为肉眼可见的图形并以照片的形式提供直观的证据,尤其是在某些室内犯罪中,犯罪分子在翻越门窗或者攀登其它物体进入现场时,通常可在其接触的客体上留下加层或减层的灰尘足迹,此时,只有选择合理的显现方法才能使现场灰尘足迹痕迹准确还原为可见的、清晰的影像,为案件的侦破提供证据。但在实践过程中,上述过程的实现具有一定难度,考虑到灰尘粒子性、化学惰性以及漫反射特点,强碱酸不能与之反应且极易对其形成破坏,现阶段,502粘合剂、发胶等固定法被频繁应用于灰尘足迹的提取中,但该方法并不具备广泛性,使用范围较为局限。此外,提取灰尘足迹的方法还包括熏染显现法、透明胶带贴取法、静电吸附法以及物理显现法等,但受到部分承受客体灰尘量少、颜色较浅等众多因素的影响,上述提取方法均存在一定的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
另外,汗液、灰尘、血潜足迹等不同类型的足迹有着自身的特点,在进行足迹显现时,应当针对足迹类型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足迹显现方法,以保证显现效率和最佳显现效果,对于灰尘足迹,笔者认为可综合采用光学显现法、转印显现法以及固定粉末法,其中,光学显现法能够在显现足迹的同时最大限度的减少操作过程对足迹的破坏,能够较好的保证足迹的原始性和完整性,具体包括蓝光显现、紫外光显现、强光光源显现以及多波段光源显现等多种检测手段。转印显现法和固定粉末法具有简便快速、安全、实用性强、实验试剂对人体以及环境无危害等优势,且不需要复杂的器材设备,尤其适用于基层公安机关充;另外,二者联用还可有效弥补硫氰酸气熏法显出足迹后,足迹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不断消失的问题,可实现痕迹的长久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