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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计划面向全国选拔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32500名。主要项目为: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3500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10000人);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800人);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5000人);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3900人);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选派3400人);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选派2300人);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选派300人);国外合作项目(选派3300人)。
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主要项目申請、录取时间: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1月5日—15日申请,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 果。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部分中外合作协议/项目需与外方合作院校/机构确认录取结果,公布时间略晚)。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项目申请时间:2016年11月15日—25日;人选申报时间:第一批2017年4月21日—5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2017年9月20日—3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5.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4月1日—1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9月1日-1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6.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①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4月1日—15日申请,7月公布录取结果。
②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按照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3月20日—3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 行。
8.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9.国外合作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主要项目申請、录取时间: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1月5日—15日申请,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 果。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部分中外合作协议/项目需与外方合作院校/机构确认录取结果,公布时间略晚)。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项目申请时间:2016年11月15日—25日;人选申报时间:第一批2017年4月21日—5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2017年9月20日—3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5.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4月1日—1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9月1日-1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6.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①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4月1日—15日申请,7月公布录取结果。
②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按照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3月20日—3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 行。
8.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9.国外合作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