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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商发[2020]37号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招商主管部门:《陕西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已由省商务厅第10次厅长办公会于2020年7月3日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陕西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20年7月14日陕西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改善陕西省外商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