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本文首先总结历史上关于社会成本的三种观点,进而从社会成本的产生根源入手,结合近年来出现的新问题,给出新含义,分析它的新特点。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立资源利用社会成本评价体系的构想,给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社会成本考察办法,即横向分主体管理、纵向逐级汇总、重点挖掘社会整体潜力的评价体系,以期降低社会成本,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关键词:资源利用;社会成本;社会潜在力量
一、引言
当生产和再生产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进行着的时候,稀缺规律向我们发出了警示,“在人力资源和非人力资源数量有限的情况下,即使应用已知的最好的技术知识,所能产出的每种物品也都有个最大限度。”
1972年,针对资源超负荷运转带来的严重的社会问题(以环境资源为代表)召开了斯德哥尔摩联合国大会。这一方面意味着该问题已引起了世界范围的重视,另一方面也说明其严重性已经危及几乎所有国家的利益,导致了巨大的社会成本。
中国改革开放近30年来,经济总量增长了六倍,而消耗却增长了十几倍,这个数据远远高于发达国家在前期工业化时的水平。随之而来的是超速增长带来的严重的社会问题:废品污染、水资源缺乏、土地沙漠化……所有这些给国家加上了沉重的社会成本负担。
二、社会成本含义新界定
(一)社会成本的三种观点
关于社会成本的讨论已经延续了很多年,研究者们的观点,根据其提出的解决办法,大致有三类:
企业承担观:经济学家西斯蒙弟1929年在《政治经济学新原理》中首次明确提出社会成本的概念,并主张企业不仅应当考虑自身的生产成本,还应该考虑给社会带来的成本,这种成本由企业承担。1920年,庇古从福利经济学角度分析了社会成本的影响,认为企业是社会成本的导致者,应当由其承担。
全社会总效用最大化观:1960年,科斯从整体总效用最大化的衡量标准角度进行分析。他明确反对庇古主张的由企业承担社会成本的观点。但是他并没有给出如何在企业及其他部门之间进行社会成本的分配承担办法。
政府承担观:2001年,林万祥讨论了企业社会成本及宏观成本概念。他将广义的社会成本进行分类,提炼出宏观成本概念,认为由企业直接引致的称为企业社会成本由企业承担,而不能直接或合理追溯到特定企业的称为宏观成本,由政府承担。
(二)社会成本的新观点
从以上观点中,我们可以看到社会成本的对象和范围经历了一个由小到大由窄到宽的过程。发展到今天,社会成本几乎包含了所有不直接由索取者承担而给其自身和非索取者带来的负效应。旧有理论显然已经不能满足全面核算、在利益主体间合理分配承担的需求。因此,笔者针对其产生根源和当前显示出来的新特点对其进行了新的概念界定。
社会成本是人类社会各利益主体在追求其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由于对资源利用的争夺冲突,而引发的整体资源不合理损失。
1研究范围。社会成本最原始形态的物质表现是公共物品的随意获取和利用,如水、空气等等。而随着利益主体的冲突争夺加剧,这部分物品在许多地区并越来越普遍的转化为经济物品,但是它相对于别的企业耗费,它仍然是取得条件最低的一类。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这部分物品现在是并且将来还会是利益主体之间争夺的焦点。又鉴于人力资源、材料资源等已经有比较完善的核算理论且有比较明确的归集和分配系统,本文将社会成本的研究范围界定在由公共物品转化而来的经济物品这一类资源。
2前提假设。早期社会成本研究产生于理性假设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学时代,依照理性假设,社会成本将是一个永不可解决的问题,最终是各利益主体的整体性消亡。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联合国环境大会的成功召开就是利益主体们互相妥协合作的典型范例。所以,我们可以说,在社会成本问题上,有限理性或者说人性假说更符合问题本质。因此,本文研究同时结合了有限理性和理性两种观点。
3研究中心。基于本文的界定,上述公共物品转化为经济物品的过程,简而言之,是一个资源利用过程,确切讲,是一个资源不合理利用的过程。这样社会成本问题的解决就转化为将资源不合理利用改造为合理利用的过程。资源利用过程改造是研究中心。
三、资源利用角度社会成本评价体系构想
历来对社会成本讨论的焦点不外乎它的归集方法和如何在承担者之间分配。本文提出资源利用角度社会成本评价体系,根据各部门对资源的利用进行社会成本的评价和控制。
首先,我们将社会总体划分为三大部门,个人、企业及政府,相应地他们对资源的利用分别为个人消费、企业生产消耗和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消耗。社会成本就是由于三大部门中某个或某几个部门的资源利用而导致的另外的部门的损失。这种损失有别于以往社会成本的最大特点是它的时间延续性和空间扩张性。资源是流动的,并且在流动中会将上游的附加值(可正可负)带至下游,形成了空间扩张;随时间推移,这种附加值可能产生一种长期效应,延续存在。例如,处于河流上游的工厂将废水排入河流内,河水携带污染物至下游农田,污染农作物和土地,给个人和政府带来负效应;同时废水中的有害物质会残留在土地中,导致一定年限内甚至是永久的土地的不可再利用。这样,社会成本评价体系就是要涵盖这种时空性,将其折算并归集至某特定责任部门。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追本溯源,这也是目前最难解决的一个问题。鉴于上述三大部门性质的不同,我们需要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
在横向上,对于个人消费者(以家庭为代表),采取行政或地域区划监管治理的办法。个人消费者的资源利用具有零散、交叉的特点,一个利用过程结束后往往很难追溯摊责,这就需
摘 要:本文首先总结历史上关于社会成本的三种观点,进而从社会成本的产生根源入手,结合近年来出现的新问题,给出新含义,分析它的新特点。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立资源利用社会成本评价体系的构想,给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社会成本考察办法,即横向分主体管理、纵向逐级汇总、重点挖掘社会整体潜力的评价体系,以期降低社会成本,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关键词:资源利用;社会成本;社会潜在力量
一、引言
当生产和再生产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进行着的时候,稀缺规律向我们发出了警示,“在人力资源和非人力资源数量有限的情况下,即使应用已知的最好的技术知识,所能产出的每种物品也都有个最大限度。”
1972年,针对资源超负荷运转带来的严重的社会问题(以环境资源为代表)召开了斯德哥尔摩联合国大会。这一方面意味着该问题已引起了世界范围的重视,另一方面也说明其严重性已经危及几乎所有国家的利益,导致了巨大的社会成本。
中国改革开放近30年来,经济总量增长了六倍,而消耗却增长了十几倍,这个数据远远高于发达国家在前期工业化时的水平。随之而来的是超速增长带来的严重的社会问题:废品污染、水资源缺乏、土地沙漠化……所有这些给国家加上了沉重的社会成本负担。
二、社会成本含义新界定
(一)社会成本的三种观点
关于社会成本的讨论已经延续了很多年,研究者们的观点,根据其提出的解决办法,大致有三类:
企业承担观:经济学家西斯蒙弟1929年在《政治经济学新原理》中首次明确提出社会成本的概念,并主张企业不仅应当考虑自身的生产成本,还应该考虑给社会带来的成本,这种成本由企业承担。1920年,庇古从福利经济学角度分析了社会成本的影响,认为企业是社会成本的导致者,应当由其承担。
全社会总效用最大化观:1960年,科斯从整体总效用最大化的衡量标准角度进行分析。他明确反对庇古主张的由企业承担社会成本的观点。但是他并没有给出如何在企业及其他部门之间进行社会成本的分配承担办法。
政府承担观:2001年,林万祥讨论了企业社会成本及宏观成本概念。他将广义的社会成本进行分类,提炼出宏观成本概念,认为由企业直接引致的称为企业社会成本由企业承担,而不能直接或合理追溯到特定企业的称为宏观成本,由政府承担。
(二)社会成本的新观点
从以上观点中,我们可以看到社会成本的对象和范围经历了一个由小到大由窄到宽的过程。发展到今天,社会成本几乎包含了所有不直接由索取者承担而给其自身和非索取者带来的负效应。旧有理论显然已经不能满足全面核算、在利益主体间合理分配承担的需求。因此,笔者针对其产生根源和当前显示出来的新特点对其进行了新的概念界定。
社会成本是人类社会各利益主体在追求其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由于对资源利用的争夺冲突,而引发的整体资源不合理损失。
1研究范围。社会成本最原始形态的物质表现是公共物品的随意获取和利用,如水、空气等等。而随着利益主体的冲突争夺加剧,这部分物品在许多地区并越来越普遍的转化为经济物品,但是它相对于别的企业耗费,它仍然是取得条件最低的一类。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这部分物品现在是并且将来还会是利益主体之间争夺的焦点。又鉴于人力资源、材料资源等已经有比较完善的核算理论且有比较明确的归集和分配系统,本文将社会成本的研究范围界定在由公共物品转化而来的经济物品这一类资源。
2前提假设。早期社会成本研究产生于理性假设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学时代,依照理性假设,社会成本将是一个永不可解决的问题,最终是各利益主体的整体性消亡。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联合国环境大会的成功召开就是利益主体们互相妥协合作的典型范例。所以,我们可以说,在社会成本问题上,有限理性或者说人性假说更符合问题本质。因此,本文研究同时结合了有限理性和理性两种观点。
3研究中心。基于本文的界定,上述公共物品转化为经济物品的过程,简而言之,是一个资源利用过程,确切讲,是一个资源不合理利用的过程。这样社会成本问题的解决就转化为将资源不合理利用改造为合理利用的过程。资源利用过程改造是研究中心。
三、资源利用角度社会成本评价体系构想
历来对社会成本讨论的焦点不外乎它的归集方法和如何在承担者之间分配。本文提出资源利用角度社会成本评价体系,根据各部门对资源的利用进行社会成本的评价和控制。
首先,我们将社会总体划分为三大部门,个人、企业及政府,相应地他们对资源的利用分别为个人消费、企业生产消耗和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消耗。社会成本就是由于三大部门中某个或某几个部门的资源利用而导致的另外的部门的损失。这种损失有别于以往社会成本的最大特点是它的时间延续性和空间扩张性。资源是流动的,并且在流动中会将上游的附加值(可正可负)带至下游,形成了空间扩张;随时间推移,这种附加值可能产生一种长期效应,延续存在。例如,处于河流上游的工厂将废水排入河流内,河水携带污染物至下游农田,污染农作物和土地,给个人和政府带来负效应;同时废水中的有害物质会残留在土地中,导致一定年限内甚至是永久的土地的不可再利用。这样,社会成本评价体系就是要涵盖这种时空性,将其折算并归集至某特定责任部门。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追本溯源,这也是目前最难解决的一个问题。鉴于上述三大部门性质的不同,我们需要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
在横向上,对于个人消费者(以家庭为代表),采取行政或地域区划监管治理的办法。个人要有效的适时监控系统。因此,各区划的重点工作是在日常监控记录上。对于企业,它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系统,也是资源消耗最大的一个群体。其活动是持续、有规律的,且一般有比较规范的记录系统。因此,可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审查监督措施。对于政府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资源利用,要求披露基本信息,充分发挥公众监督的作用,按建设项目设立意见箱,由国家委派人员做好公众意见反馈工作。
在纵向上,按部门层层上报,逐级汇总。由国家资源管理部门统计得出某一时期社会成本总额,并做好下期预算,便于日后控制比较。
社会成本的评价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是成本的性质考察,即该成本对资源的利用是否是破坏性的。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其一要有严格的技术标准,其二是要依靠上述措施的严格执行。对于破坏性的超过资源承载能力的利用,要严格禁止。另外,作为一个评价体系,必须有合理的奖惩措施。奖,主要针对资源利用合规甚至给资源带来修复和改善的部门;惩,则是对于违规的资源利用行为。这里的“规”主要指技术标准及相关法规。
最后,社会成本计量。有了上述的监管措施,计量就有据可循。对于个人消费,根据各监管部门的记录数据进行定期核算,就可以精确掌握社会成本数据了。对于政府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可以直接得到可靠的记录数据。对于企业,追逐利益的本性使得其不愿意将社会成本纳入核算,承担社会责任;然而,在资源稀缺面前,他们又是最有能力并最有潜力承担改造资源利用的部门。因为资源利用改造是一个复杂庞大的工程,单凭个人力量薄弱,政府财力物力有限,而企业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和集中体,因此,企业是解决社会成本问题的关键。从当前一些企业自觉地承担一些社会责任,对外公布社会责任报告看来,有限理性已经在无形中发挥了作用,解决社会成本问题,抓住有限理性是根本。由此,一方面我们要在审查监督上严格执行,另一方面要对其采取激励政策,发挥其最大潜力,改善资源利用。这需要一些配套措施的支持。
四、结语
社会成本给经济增长加上了沉重的负担,同时也对人类的生存构成了潜在威胁。从这个角度讲,三大部门利益同存亡,必然使其能在我们的评价体系中达成共识,改善资源利用,降低社会成本。尤其是企业,它们是改革的主力军,是社会成本问题的根源也将是受益最大的部门,因此,挖掘企业潜力将成为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重中之重。
参考文献:
[1]冯巧根.成本会计创新与资源消耗会计[J].会计研究,2006.12
[2][苏]吉·谢·哈恰图洛夫.自然资源利用经济学[M].超星图书馆,1988
[3][美]R·H·科斯.社会成本问题[J].中国:发展与改革.1993.8
[4]邹微.经济发展理论中的新古典政治经济学[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
[5]林万祥.成本论[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
(作者通讯地址:天津商业大学300134 )
关键词:资源利用;社会成本;社会潜在力量
一、引言
当生产和再生产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进行着的时候,稀缺规律向我们发出了警示,“在人力资源和非人力资源数量有限的情况下,即使应用已知的最好的技术知识,所能产出的每种物品也都有个最大限度。”
1972年,针对资源超负荷运转带来的严重的社会问题(以环境资源为代表)召开了斯德哥尔摩联合国大会。这一方面意味着该问题已引起了世界范围的重视,另一方面也说明其严重性已经危及几乎所有国家的利益,导致了巨大的社会成本。
中国改革开放近30年来,经济总量增长了六倍,而消耗却增长了十几倍,这个数据远远高于发达国家在前期工业化时的水平。随之而来的是超速增长带来的严重的社会问题:废品污染、水资源缺乏、土地沙漠化……所有这些给国家加上了沉重的社会成本负担。
二、社会成本含义新界定
(一)社会成本的三种观点
关于社会成本的讨论已经延续了很多年,研究者们的观点,根据其提出的解决办法,大致有三类:
企业承担观:经济学家西斯蒙弟1929年在《政治经济学新原理》中首次明确提出社会成本的概念,并主张企业不仅应当考虑自身的生产成本,还应该考虑给社会带来的成本,这种成本由企业承担。1920年,庇古从福利经济学角度分析了社会成本的影响,认为企业是社会成本的导致者,应当由其承担。
全社会总效用最大化观:1960年,科斯从整体总效用最大化的衡量标准角度进行分析。他明确反对庇古主张的由企业承担社会成本的观点。但是他并没有给出如何在企业及其他部门之间进行社会成本的分配承担办法。
政府承担观:2001年,林万祥讨论了企业社会成本及宏观成本概念。他将广义的社会成本进行分类,提炼出宏观成本概念,认为由企业直接引致的称为企业社会成本由企业承担,而不能直接或合理追溯到特定企业的称为宏观成本,由政府承担。
(二)社会成本的新观点
从以上观点中,我们可以看到社会成本的对象和范围经历了一个由小到大由窄到宽的过程。发展到今天,社会成本几乎包含了所有不直接由索取者承担而给其自身和非索取者带来的负效应。旧有理论显然已经不能满足全面核算、在利益主体间合理分配承担的需求。因此,笔者针对其产生根源和当前显示出来的新特点对其进行了新的概念界定。
社会成本是人类社会各利益主体在追求其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由于对资源利用的争夺冲突,而引发的整体资源不合理损失。
1研究范围。社会成本最原始形态的物质表现是公共物品的随意获取和利用,如水、空气等等。而随着利益主体的冲突争夺加剧,这部分物品在许多地区并越来越普遍的转化为经济物品,但是它相对于别的企业耗费,它仍然是取得条件最低的一类。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这部分物品现在是并且将来还会是利益主体之间争夺的焦点。又鉴于人力资源、材料资源等已经有比较完善的核算理论且有比较明确的归集和分配系统,本文将社会成本的研究范围界定在由公共物品转化而来的经济物品这一类资源。
2前提假设。早期社会成本研究产生于理性假设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学时代,依照理性假设,社会成本将是一个永不可解决的问题,最终是各利益主体的整体性消亡。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联合国环境大会的成功召开就是利益主体们互相妥协合作的典型范例。所以,我们可以说,在社会成本问题上,有限理性或者说人性假说更符合问题本质。因此,本文研究同时结合了有限理性和理性两种观点。
3研究中心。基于本文的界定,上述公共物品转化为经济物品的过程,简而言之,是一个资源利用过程,确切讲,是一个资源不合理利用的过程。这样社会成本问题的解决就转化为将资源不合理利用改造为合理利用的过程。资源利用过程改造是研究中心。
三、资源利用角度社会成本评价体系构想
历来对社会成本讨论的焦点不外乎它的归集方法和如何在承担者之间分配。本文提出资源利用角度社会成本评价体系,根据各部门对资源的利用进行社会成本的评价和控制。
首先,我们将社会总体划分为三大部门,个人、企业及政府,相应地他们对资源的利用分别为个人消费、企业生产消耗和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消耗。社会成本就是由于三大部门中某个或某几个部门的资源利用而导致的另外的部门的损失。这种损失有别于以往社会成本的最大特点是它的时间延续性和空间扩张性。资源是流动的,并且在流动中会将上游的附加值(可正可负)带至下游,形成了空间扩张;随时间推移,这种附加值可能产生一种长期效应,延续存在。例如,处于河流上游的工厂将废水排入河流内,河水携带污染物至下游农田,污染农作物和土地,给个人和政府带来负效应;同时废水中的有害物质会残留在土地中,导致一定年限内甚至是永久的土地的不可再利用。这样,社会成本评价体系就是要涵盖这种时空性,将其折算并归集至某特定责任部门。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追本溯源,这也是目前最难解决的一个问题。鉴于上述三大部门性质的不同,我们需要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
在横向上,对于个人消费者(以家庭为代表),采取行政或地域区划监管治理的办法。个人消费者的资源利用具有零散、交叉的特点,一个利用过程结束后往往很难追溯摊责,这就需
摘 要:本文首先总结历史上关于社会成本的三种观点,进而从社会成本的产生根源入手,结合近年来出现的新问题,给出新含义,分析它的新特点。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立资源利用社会成本评价体系的构想,给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社会成本考察办法,即横向分主体管理、纵向逐级汇总、重点挖掘社会整体潜力的评价体系,以期降低社会成本,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关键词:资源利用;社会成本;社会潜在力量
一、引言
当生产和再生产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进行着的时候,稀缺规律向我们发出了警示,“在人力资源和非人力资源数量有限的情况下,即使应用已知的最好的技术知识,所能产出的每种物品也都有个最大限度。”
1972年,针对资源超负荷运转带来的严重的社会问题(以环境资源为代表)召开了斯德哥尔摩联合国大会。这一方面意味着该问题已引起了世界范围的重视,另一方面也说明其严重性已经危及几乎所有国家的利益,导致了巨大的社会成本。
中国改革开放近30年来,经济总量增长了六倍,而消耗却增长了十几倍,这个数据远远高于发达国家在前期工业化时的水平。随之而来的是超速增长带来的严重的社会问题:废品污染、水资源缺乏、土地沙漠化……所有这些给国家加上了沉重的社会成本负担。
二、社会成本含义新界定
(一)社会成本的三种观点
关于社会成本的讨论已经延续了很多年,研究者们的观点,根据其提出的解决办法,大致有三类:
企业承担观:经济学家西斯蒙弟1929年在《政治经济学新原理》中首次明确提出社会成本的概念,并主张企业不仅应当考虑自身的生产成本,还应该考虑给社会带来的成本,这种成本由企业承担。1920年,庇古从福利经济学角度分析了社会成本的影响,认为企业是社会成本的导致者,应当由其承担。
全社会总效用最大化观:1960年,科斯从整体总效用最大化的衡量标准角度进行分析。他明确反对庇古主张的由企业承担社会成本的观点。但是他并没有给出如何在企业及其他部门之间进行社会成本的分配承担办法。
政府承担观:2001年,林万祥讨论了企业社会成本及宏观成本概念。他将广义的社会成本进行分类,提炼出宏观成本概念,认为由企业直接引致的称为企业社会成本由企业承担,而不能直接或合理追溯到特定企业的称为宏观成本,由政府承担。
(二)社会成本的新观点
从以上观点中,我们可以看到社会成本的对象和范围经历了一个由小到大由窄到宽的过程。发展到今天,社会成本几乎包含了所有不直接由索取者承担而给其自身和非索取者带来的负效应。旧有理论显然已经不能满足全面核算、在利益主体间合理分配承担的需求。因此,笔者针对其产生根源和当前显示出来的新特点对其进行了新的概念界定。
社会成本是人类社会各利益主体在追求其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由于对资源利用的争夺冲突,而引发的整体资源不合理损失。
1研究范围。社会成本最原始形态的物质表现是公共物品的随意获取和利用,如水、空气等等。而随着利益主体的冲突争夺加剧,这部分物品在许多地区并越来越普遍的转化为经济物品,但是它相对于别的企业耗费,它仍然是取得条件最低的一类。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这部分物品现在是并且将来还会是利益主体之间争夺的焦点。又鉴于人力资源、材料资源等已经有比较完善的核算理论且有比较明确的归集和分配系统,本文将社会成本的研究范围界定在由公共物品转化而来的经济物品这一类资源。
2前提假设。早期社会成本研究产生于理性假设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学时代,依照理性假设,社会成本将是一个永不可解决的问题,最终是各利益主体的整体性消亡。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联合国环境大会的成功召开就是利益主体们互相妥协合作的典型范例。所以,我们可以说,在社会成本问题上,有限理性或者说人性假说更符合问题本质。因此,本文研究同时结合了有限理性和理性两种观点。
3研究中心。基于本文的界定,上述公共物品转化为经济物品的过程,简而言之,是一个资源利用过程,确切讲,是一个资源不合理利用的过程。这样社会成本问题的解决就转化为将资源不合理利用改造为合理利用的过程。资源利用过程改造是研究中心。
三、资源利用角度社会成本评价体系构想
历来对社会成本讨论的焦点不外乎它的归集方法和如何在承担者之间分配。本文提出资源利用角度社会成本评价体系,根据各部门对资源的利用进行社会成本的评价和控制。
首先,我们将社会总体划分为三大部门,个人、企业及政府,相应地他们对资源的利用分别为个人消费、企业生产消耗和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消耗。社会成本就是由于三大部门中某个或某几个部门的资源利用而导致的另外的部门的损失。这种损失有别于以往社会成本的最大特点是它的时间延续性和空间扩张性。资源是流动的,并且在流动中会将上游的附加值(可正可负)带至下游,形成了空间扩张;随时间推移,这种附加值可能产生一种长期效应,延续存在。例如,处于河流上游的工厂将废水排入河流内,河水携带污染物至下游农田,污染农作物和土地,给个人和政府带来负效应;同时废水中的有害物质会残留在土地中,导致一定年限内甚至是永久的土地的不可再利用。这样,社会成本评价体系就是要涵盖这种时空性,将其折算并归集至某特定责任部门。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追本溯源,这也是目前最难解决的一个问题。鉴于上述三大部门性质的不同,我们需要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
在横向上,对于个人消费者(以家庭为代表),采取行政或地域区划监管治理的办法。个人要有效的适时监控系统。因此,各区划的重点工作是在日常监控记录上。对于企业,它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系统,也是资源消耗最大的一个群体。其活动是持续、有规律的,且一般有比较规范的记录系统。因此,可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审查监督措施。对于政府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资源利用,要求披露基本信息,充分发挥公众监督的作用,按建设项目设立意见箱,由国家委派人员做好公众意见反馈工作。
在纵向上,按部门层层上报,逐级汇总。由国家资源管理部门统计得出某一时期社会成本总额,并做好下期预算,便于日后控制比较。
社会成本的评价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是成本的性质考察,即该成本对资源的利用是否是破坏性的。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其一要有严格的技术标准,其二是要依靠上述措施的严格执行。对于破坏性的超过资源承载能力的利用,要严格禁止。另外,作为一个评价体系,必须有合理的奖惩措施。奖,主要针对资源利用合规甚至给资源带来修复和改善的部门;惩,则是对于违规的资源利用行为。这里的“规”主要指技术标准及相关法规。
最后,社会成本计量。有了上述的监管措施,计量就有据可循。对于个人消费,根据各监管部门的记录数据进行定期核算,就可以精确掌握社会成本数据了。对于政府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可以直接得到可靠的记录数据。对于企业,追逐利益的本性使得其不愿意将社会成本纳入核算,承担社会责任;然而,在资源稀缺面前,他们又是最有能力并最有潜力承担改造资源利用的部门。因为资源利用改造是一个复杂庞大的工程,单凭个人力量薄弱,政府财力物力有限,而企业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和集中体,因此,企业是解决社会成本问题的关键。从当前一些企业自觉地承担一些社会责任,对外公布社会责任报告看来,有限理性已经在无形中发挥了作用,解决社会成本问题,抓住有限理性是根本。由此,一方面我们要在审查监督上严格执行,另一方面要对其采取激励政策,发挥其最大潜力,改善资源利用。这需要一些配套措施的支持。
四、结语
社会成本给经济增长加上了沉重的负担,同时也对人类的生存构成了潜在威胁。从这个角度讲,三大部门利益同存亡,必然使其能在我们的评价体系中达成共识,改善资源利用,降低社会成本。尤其是企业,它们是改革的主力军,是社会成本问题的根源也将是受益最大的部门,因此,挖掘企业潜力将成为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重中之重。
参考文献:
[1]冯巧根.成本会计创新与资源消耗会计[J].会计研究,2006.12
[2][苏]吉·谢·哈恰图洛夫.自然资源利用经济学[M].超星图书馆,1988
[3][美]R·H·科斯.社会成本问题[J].中国:发展与改革.1993.8
[4]邹微.经济发展理论中的新古典政治经济学[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
[5]林万祥.成本论[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
(作者通讯地址:天津商业大学3001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