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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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秦牧家作客
  在秦牧先生家里做客,是1982年5月间的事,已经过去37年了,但仿佛是昨天之事,回想起来就如饮十年陈酿,清醇而醉人。
  我先与秦牧夫人有文字之交。有一回,我在书店里看到一本新出版的《樱桃与茉莉》,即站在书架前读了其中的两篇,觉得自然清新,爱不释手,就买了回来。看完这本书后,又读她之前出版的几本散文集,就写了《紫风散文的诗意美》,发表在1981年第8期的《作品》上。接着,我又写了《秦牧散文的艺术个性及风格》,发表于1982年第1期的《花城》。
  因为先前我与紫风先生有了书信的交往,在写完秦牧的长篇评论之后,我将文稿请夫人转给秦牧,想听听他的意见,再行修改。我至今还保留了他的复信。他信中写道:
  来信与尊稿读到。
  可以看出,稿子是费了很大心力写成的。
  其中,关于知识性为思想性服务,杂文在散文中的比重,议论中的抒情韵味,放纵与控制等方面,我以为见解是贴切的,在这一类评论文章中,我觉得尊稿是出类拔萃的。
  我一向对于评论拙作的文章,不愿对其观点提出意见。交给我看的,我只校正其中事实有出入的部分。尊文可能对拙作评价高了一些。但我只酌动了数字(校正事实),其他悉依原状。稿子挂号寄回,请查收。一起自然得由你自己决定。
  我以为广东的《花城》,北京的《文藝报》或《文艺研究》,武汉的《艺丛》,比较有可能登这方面的稿子。
  (秦牧函的右上方写有紫风的附言:“信稿都读过了……稿子写得很有深度,你一定花了不少功夫。有空望多联系。”)
  从回信的正文部分,可见先生的虚怀若谷。后来按先生的提议给了《花城》,顺利得以发表。这一期的《花城》因发表了一篇当时不合时宜的小说,被拉黑注销,我的文章自然也被随之被拉黑。直到我把它收进《散文十二家》(人民文学出版社1992年版),才真正与读者见面。我当时头脑迷糊,缺了一根筋,应该立即交给其它刊物发表,才是正确的道理。今天想起来,是一个失策与遗憾。
  也巧,就在《花城》发表拙评后,我去海南岛参加中国现代文学研究年会暨纪念《讲话》发表40周年的学术讨论会,会议约定代表们提前三天,先行在广州集结。那时交通很不发达,不能直飞海口,海口只有一个小型的军用机场。外地代表在广州中转才行。我从南京乘飞机到广州,接站的是中山大学的吴宏聪教授。他安排与会代表在“艺邨”招待所食宿,且给了三天的个人自由,我们便有充裕的时间游览与访友。我电话告知紫风先生去拜访的意向,她立告家址,表示她与秦牧先生热忱地等待我去造访。
  记得那是一个上午,我约广东民族学院青年老师的郭小东带路且陪同。我随小东转弯抹角地走街串巷,终于到了华侨新村旧楼的三楼。一进秦牧家客厅,就见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研所的林非先生和《花城》编辑部的李士非先生在访。彼此招呼之后,林、李两先生起身告辞,大概他们已经交流了一段时间,便前客让后客了。
  秦牧见我,俨然一见如故。我造访的本意就是见见这位著名的前辈散文家。他笑着问我,希望我让他谈些什么?我说:“请你谈谈你个人的成长与创作的故事。”他话匣子一打开,就海阔天空地聊,用他广东乡音的普通话,就像他散文那样的自由喷薄,充满激情;而且富有幽默、诙谐与闲适感。渐渐地,他那古铜色的脸庞、高达结实的身躯、大腿翘二腿的架势,不再给我们威严与压迫感,而觉得他是一位书卷气极浓的“士大夫”。我见过一些作家,都拿架子,至少给你一种俯视胁迫你的感觉,让你战战兢兢、敬而远之。而秦牧不是这样,他平视我们,完全把小辈分的我与小东当做他的故友,让你觉得他的平易近人与真诚相待。说到他的儿时,他说童年与少年的他,特别的调皮,总是头上长角,身上长刺。他常常逃学,与小伙伴爬树摘桑葚等野果,或者下河捞鱼摸虾,弄得脸上与衣服都是脏兮兮的没个人样;于是就遭来了妈妈的棍棒教育,而且妈妈有时出手很重。往往是他的舅舅来救驾,让他免受了很多皮肉之苦。他一生都很感激与感恩舅舅。舅舅特喜欢烟与酒,长大之后,舅舅的烟酒都是由外甥专供。说到青灯儿时的这类事,秦牧不时爽朗地大笑,仿佛他又回到儿时,就像一个“老孩子”,永葆着一颗稚气满满的童心。秦牧后来创作了不少儿童文学作品,自然是他的童心使然。他的散文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丰富而瑰丽的想象,自然也是他童心的来复与发酵。
  我们聊天时,女主人间或来客厅转一转,加入我们的聊天时也只有三言两语。当秦牧说到自己“头上长角,身上长刺”的时候,她说,他是 “以打手的姿态走上文坛的”。不用多说,我理解秦牧的第一本杂文集《秦牧杂文》,就是因为充满着锐利的批判精神,得到伯乐叶圣陶的赏识而得以出版。其实,我觉得秦牧在谈到文坛现状的时候,也是长角带刺的。他说,当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里差不多有三分之一的会员是文艺干部,他们不创作,专管作家、管作家的意识形态。还说,我们大学里的教授,有些写文章文理都不通还教书,真是误人子弟,等等。这些现象与看法,在今天也还值得我们去思考。从40年代过来的老作家,又经过了“文革”的劫难,还能够像秦牧这样讲真话的人,实在不多。自然,也是因为他遇上了改革开放、思想解放的好年代,才口无遮拦地自由议论。但不管怎么说,秦牧谈吐的豪爽与正直,是一般老作家身上所难能的。
  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了两个小时,我与小东准备告辞。秦牧站起来说:“我们一起吃饭吧。”我惊愕,我们造访,已经占用了他宝贵的写作时间。一般来说,上午是他惯例写作的黄金时间;而下午的时间才是他休闲的自由——用于看杂书、交友、逛书店或浏览街市。再说,我们是小辈,如何担得起如此的礼遇?可秦牧说“别生分了”,女主人也连拽带拖地让我们进入了餐厅。一看,原来紫风与她的姐姐和秦牧的姐姐,三个阿姨一台戏,已经忙乎了满满一桌菜。清蒸鱼、红烧鸡、盐水虾、广东烤鸭等等,已经不是家常菜了,分明是特意招待我的。我心里有数,秦牧夫妇是因为我写了两篇评论文章,留饭,从他俩的心里答谢于我。这一想,我越发感觉得很不是滋味。秦牧见我的窘态,说:“不要拘束啦,就像在家里一样呗。”我这才慢慢地放松心情,开始吃喝起来。   秦牧家的这顿午饭,很有些他家的特点。第一个特点,未开吃就上了两种羹,一种是莲子汤,另一种是枣儿汤。后来我才知道,这是南方人吃饭的习惯。可一开始就上两种羮,而不是一种,这是秦牧待客我的加码礼遇。第二个特点,是无酒。俗话说,无酒不成宴。一般家庭待客都备有酒水,可见秦牧夫妇忌酒,待客人也不备,别说白酒了,连红酒、啤酒也不给准备。第三个特点,每人面前备了两双筷子,一双私用,另一双公筷,以讲究公共卫生。而我很不习惯,老是用私筷去夹菜,乱了他家的规矩,自觉十分尴尬。第四个特点,我们四人用餐,不让两个老姐姐一起上桌;只口劝,但不给客人夹菜;这些显然是为了表示主人对客人的一种尊重。这些待客之道,从另一个方面彰显了主人的个性,尤其是彰显了秦牧那种我行我素特立独行的作风。他为人为文所诉求的是求异,就是不虚伪的自我真实,就是自我心性不受任何约制与压迫的自由彰显。
  饭虽然拘谨而没有吃饱,但我心满意足地享受了男女主人给予的友情,认知了秦牧作为散文大师得以成功的一个密码,这就是他独有的“长角带刺”。否则,就没有文坛“打手”的称誉;否则,就没有《花城》等多部散文集的诞生;否则,就没有《鬣狗的风格》等新时期的作品。而且,通过与他聊天,留给我最深刻的印象,是他的闲适。那个说话与举止的状态,告诉你什么是传统士大夫的闲适。如果事先与先生有这么一次造访,我就会在《花城》发表的那篇评论中,去充分阐释他散文的闲适。
  直到去年《文藝报》“经典作家”栏目约我写秦牧,我才有机会写了《“言志”:从另一视角看秦牧》的文章,算是对秦牧散文的闲适,作了一个现代文学史上的史识性的定位。我说了这样的观点:如果说五四现代散文建立了“言志”的传统,那么,上世纪30年代小品热的再度升温,是言志传统的再度发扬。如果说之后几十年以周作人、林语堂为首的“言志”派逐步式微,那么,秦牧则成为“言志”文脉承传的“中间物”。他是共和国17年间“言志”的另类,是承继五四散文“言志”传统少数作家中最有代表性的散文家。而广大读者都喜欢的汪曾祺小品,从史的传承上看,他遥接的是周作人,直承的则是秦牧。
  后来1989年秋天,秦牧夫妇悄悄地来过扬州。说悄悄,是他事先关照,不惊动官方。可还是被地方政府知道了。来了一位姓吴的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在宾馆小范围吃饭,请我作陪。在桌上,我与部长都发现先生特别喜欢吃淮扬菜中的炒蝴蝶片,即以黄鳝背脊切成蝶壮加调料生炒,很嫩、很鲜、独有的河鲜味。见状,其他人几乎就没有动筷子,由先生承包了。第二天,我在西园宾馆餐厅招待夫妇两人吃饭,特意加了一盘加倍量的蝴蝶片,我看着先生就像美食家钱谷融先生吃清炒虾仁那样,津津有味地将一盘蝴蝶片吃完。
  我常常想,秦牧喜食蝴蝶片,一定有他自己的故事。自然,传统的闲适派文人都是美食家。但先生独钟蝴蝶片,恐怕与他少儿时代的“捞鱼摸虾”有关,恐怕他那时不知收获了多少黄鳝的“战利品”,与他的舅舅一起享用。他散文中闲适的灵感,也一定是来自他少儿时代的心理体验。如弗洛伊德的思想所言,童年的梦,会冥冥地藏在人的无意识深层,会伴随着人的精神生活的一生。
  羽仪之舞
  我不会音乐、舞蹈、戏剧、绘画这些艺术门类,也极少去实际操练。但我喜欢。我学的是文学,后来教学与研究的也是文学。从事文学的人,应该从音乐、舞蹈等艺术中触类旁通,一方面借鉴其艺术方法与手法,另一方面,从中获取灵感,有益于文学创作与研究。说到这里,我想起了那位热爱跳舞的朋友杨羽仪先生。
  与羽仪的相识,并非刻意。我曾经有幸被推上中国散文学会副会长的位置,学会在全国各地举办的学术研讨会与笔会,我经常参加。就在这些活动中,认识了羽仪兄。几次会议上与他相遇,没有人给我俩着意的介绍,也就没有进行过深入的交流。我对他的了解,多是停留在读他的散文。他常常寄新出版的散文集给我,我会随便读上几篇。他的散文写得有品位,有个人的性情,老练清通;也曾经想给他的散文创作做一个总体的评论。他出于自重,没有对我提过给他写评论的要求;我出于自尊,也没有给他一个写评论的承诺。 在我,凡是给朋友承诺过的事,决不食言。故此,直到他去世,我也没有给他写过评论,成了一件憾事。说到底,也是我的惰性之故,尽管他对我十分尊重,而我对他却少了几分热情。为了弥补遗憾,便是我写此文的一个缘由。
  零距离认识羽仪,是在1998年成都的学术讨论会与德阳笔会上。中国散文学会举办的德阳笔会,安排我与他及其他几位散文作家,去附近的一家工厂参观,我俩有了一个比较充分交流的机会。初看起来,羽仪文质彬彬,温文尔雅,不苟言笑,是个很低调的文人。中国的“官本位”思想成为国民的集体无意识,自然地也会带到学会这类民间社团组织中来。他真把我当成一个什么“副会长”,故而颇有隔阂之感。他总是恭恭敬敬地称我“吴会长”,我让他叫“老吴”,可他还是坚持改叫“吴教授”。接待我们的工厂办公室秘书请我们书法留墨的时候,羽仪才放松起来挥毫。我的书法比他差远了,更没有他的谦和与耐心;我写了一些条幅之后,便借故罢手。他写了一幅又一幅,总是写杜甫的两句诗:“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或将杜甫的这首《绝句》全写下来。每写一幅,他都叫我看看,倘有什么瑕疵,则撕了,重新来过。主人提供的是普通白纸而不是专供书画的宣纸,吸墨性极差,所以他一次又一次的重写。主人让他为自己、为妻子、为女儿写,他也不嫌厌烦,一一满足主人的要求。这让我认识到羽仪是个做事严谨认真的君子。而到晚上,他一改君子仪态了。
  晚上,德阳宾馆开放了舞厅,参加德阳散文节的作家们在舞厅里双双对对,翩翩起舞。我生性怯舞,有多少场合女学生或女同事邀我,我都婉拒。这次来开会,迫于无奈,只参加过一次苗寨集体舞蹈,众人手拉手围成圆圈左右跳动,十分的简单。虽说简单,可一边拉着原《朔方》主编冯剑华的手,还是觉得有些别扭。我喜欢看别人跳舞。进入舞厅时,就发现众人中有一个女生跳得特别的欢,而且特别的好。借朱自清的笔墨来描述她:“她舞得如飞一般,全身的曲线真是瞬息万变,转转不穷,如闪电吐舌,如星星眨眼,使人眩目心摇,不能自主。”后来换成探戈,我才发现她是羽仪的舞伴。我被他的舞姿所惊诧,这是羽仪吗?平素儒雅、含蓄、安静,有几分阴柔的他如何变成了舞池的精灵?只见他的四肢快捷而又遒劲,阳刚而又挺拔;原先的含蓄统统消失殆尽,变成此刻的生龙活虎,变成了力与美在韵律中交汇与喷发。   下午一起写字的是一个温文尔雅的“半老头”,而在我眼前完全是一个龙腾虎跃的少年。舞蹈让他变成艺术的精灵。一阵掌声响起,全场的舞者都停了,一起欣赏羽仪这对舞者的表演。
  在《二泉映月》的乐声中,他俩演绎了阿炳的情思:这位民间艺术家一辈子都在他心里,恒久地等待着他年青时代的恋人,这对舞者,用《二泉映月》给予的灵感,即兴地用肢体语言演绎着如泣如诉的爱情故事。如同互相追逐的燕子,又如自由翻飞的一对蝴蝶,更像把冰池里男女自由滑搬到了现场……舞蹈与音乐在和谐与浑然中塑造着羽仪和他的舞伴。
  羽仪在散文创作上的成功,自然是他学养和生活的积累,更是他对自我人文情怀的修炼。他说,二十多年来,他曾两次到广东的水乡挂职,这种生活方式对认识一“点”很有好处,但面不够宽,不利于散文创作。后来,他曾作过三次比较艰险的“漂泊”,一次是沿着丝路西出阳关,走完北线霍尔果斯城、阿拉山口,然后折回南线经博斯腾湖直达米兰、罗布泊;后又转向西南到达喀什、帕米尔高原。第二次行旅是从山东黄河入海处沿河西行,途经鲁、豫、晋、陕、蒙、宁、甘、青等八省,直溯青海黄河之源;第三次是直奔西藏的珠穆朗玛峰海拔6000米雪线。三次漂泊,吸天地之大气,聚人间之正气,使他的散文创作有较大的突破。惟其如此,他才自塑了自己的散文家的人格。于是,他认为,他站立的黄土地,流淌着中华民族的血泪,浇铸着民族不屈的精魂。因此,人是在光荣与耻辱的交织中,在功与罪的交织中走出来的,它将是一群有血性的头颅高昂的中国人。于是,他的散文才从直面人生进入人生的“悟道”,而具有了启蒙的批判精神。而在羽仪成功的诸多因素中,我觉得舞蹈给了这个看上去近乎木讷的人,以散文创作的源源灵感。这是我对他的发现。
  每一种艺术都能让你忘情,让你改变人生,让你变得年轻,让你从中得到教益而影响你的事业,因为你从中会得到无形的滋养与提升。我想,羽仪的散文写得那么好,尤其内在的激情常常使读者感动不已,与他热爱舞蹈与音乐有着说不清的关系。或者说,舞蹈与音乐给予他源源不断的灵感。
  羽仪的舞蹈爱好,不被很多人理解。有一次中国散问学会举办的学术会议上,我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对方是位女士。问:“杨羽仪带女伴了吗?”我不知道对方是谁,也不想问对方打电话的缘由,但我对这类莫名其妙的电话是很反感的。我只是回答她:我们开会有男有女,都有男伴与女伴,就挂断了电话。这使我思考作家中很多男女交往的故事,同时也从羽仪的跳舞,联想到文学与性的话题。
  文学是人学。文学是表现人性的,而且通过表现人性而观照与曲映社会生活与哲理的真谛;尤其那些表现人性中至性的性爱是否真挚是否深刻是否另类,更是评判一部作品上下优劣的一个审美根据。如果我这样的认知是科学的话,那么,男女作家与异性的交往,甚至在合乎道德的前提下产生爱情,是应该提倡而不是反对。我还以为,异性之间的思想与情感的交流,往往会彼此获得创作的灵感与激情,甚至会因此产生优秀的或经典的作品。有例为证。
  柴可夫斯基因为与一生都未谋面的梅克夫人相恋,两地书传递着彼此的情感,才有了第四、第五、第六(悲怆)交响曲等不朽的乐曲,他自己承认,他的很多作品是为梅克夫人所写。只有梅克夫人会给他的创作以灵动的艺术感觉。
  风流倜傥的小仲马,爱上了出身孤苦的妓女阿尔劳斯·普莱斯,家庭的责难使他不得不和心爱的女人分手;当他再次去寻找普莱斯而得知她抑郁而死的时候,巨大的悲痛使他创作了《茶花女》。
  陀思妥耶夫斯基半生经历了贫困、疾病、饥饿、甚至被判死刑而流放,46岁时,遇上了20岁的姑娘安娜。渴望爱情的陀君把自己的渴望写进了著名小说《赌徒》,并把它交给安娜的时候,安娜的回答是:“我爱您,并将终生爱您!”
  沈从文终于如愿以偿追求到张兆和并与她结婚,就在新婚燕尔之时,他如痴如醉地创作《边城》。灵感却不是来自张兆和。而是来自17年前泸溪小镇成衣店名叫“小翠”的姑娘,那个他一见钟情的女神,他自己坦白,写作《边城》,是“坠入故事里乡下女孩子那种纷乱情感”。(参见拙作论《边城》创作的心理动因,《扬州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
  张爱玲散文名篇《爱》,写作其时刚刚与花花公子胡兰成相识,明明知道他有家室,却禁不住坠入情网。她在情感纠结中写下奇文《爱》,是借假说的那个“女孩子”而自说自话,所表达的是内心的纠结,又最终向胡兰成表示,“爱”擦肩“不”过。(参见拙作《张爱玲的《爱》与胡兰成情结《语文月刊》2001年第10期》)
  这类例子还可以罗列很多。我觉得“性”之于文学艺术的创作,是作家、艺术家审美心理构成的一个结构元素。所以,男女作家、艺术家互相交朋友,作家、艺术家跨界与各行各业的异性交朋友,并且在文艺门类中切切实实地交流,会给文学艺术创作的审美创造带来诸多的好处。老实说,羽仪散文创作中的灵感,与他跳舞密切相关。羽仪的跳舞,让我深一步联想到文学与性的问题。前几年我研究“性政治”,写了《“性政治”的诠释与“家庭”母题的演绎》(刊《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15年第6期)与《“性政治”批判的范式及其价值》(刊《上海文学》2016年第2期),也多多少少受到羽仪跳舞而得到的、有益的启迪。
  羽仪在天国,一定想不到没有深交于他的我,现在做怀念他的文章;羽仪在天国,一定还想不到他在舞池里幽灵般的表演,会影响我去做性小说的思考和作“性政治”的研究;羽仪在天国,如果读到我这篇文章,一定还会因他木讷道一声“吴会长”,那浅黑色的脸上还会露出一丝笑容。羽仪出生于1939年,比我长两岁。如他健在,应该是81岁了。毫无疑问,如果他还健在,我肯定,他会给他的读者留下更多表面沉静、内里却让激情舞蹈起來的散文。
  我怀念羽仪兄的时候,在心里总是荡漾着《二泉映月》的韵律,忘不了舞池里的那对精灵,忘不了那个美丽的德阳之夜。
  小    妹
  小妹夫最近患肺癌去世。去世前,他对我小妹说,“你救救我。”医生竭尽全力延续他的生命;其实,小妹每天都在竭尽全力在“救他”。患顽疾的五年,小妹一直伺候其左右,无论在医院还是在家中,时时都在给他烧有营养的饭菜,服药、喝水、擦身、排便等,这一切都离不开她的护理;她巴望着他创造生命奇迹,巴望着他真的能够康复起来。这五年,她心力交瘁地守着他,头上平添了很多白发。我觉得小妹老了许多,心里直觉得生疼。尤其参加妹夫的葬礼之后,见小妹满面泪水,我就想起小妹的许多往事,它们写着她的酸甜苦辣的人生。   我母亲35时,生下了小妹。之前,她有大哥、二哥,还有一个抱养的姐姐;我母亲、父亲本来就想生个女儿,生下小妹,如愿以偿,全家充满了欢乐。那时我9岁,又添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妹妹,似乎比父母更开心。然而,这种快乐维持了三年多,小妹便离开了我家,成了同村凌家的抱养女。
  事情是这样的:小妹四岁时,作为共产党员的母亲遇到了“整党”运动。按当时地方党组织的规定,必须到乡政府集中住宿整党整风,且有个把月的时间。家里没人带孩子,父亲常年在外面做砖瓦运输,我与大哥都在上学,还有年迈生病的老祖父,谁也带不了妹妹。怎么办?母亲必须在家庭与党组织之间、在人性与党性之间作出选择,一个农村普通党员出于对党质朴的感情,她选择了牺牲自己的女儿。这是一个无奈的选择,当时她有多少泪水与痛苦,别人是无法理解的!这件事,小妹更无法理解,是她一生的痛。
  好在按我们老家的风俗,被抱养孩子与娘家可以作为亲戚一样来往,这样,我家人可以随时见到小妹,小妹也可以随时回到娘家来。她从小懂事乖巧,心地善良,长大了,更是一个性情中人。有两件事,至今难以忘却。一件事,是我暑假期满回大学,她送我去石港乘船,走一路流一路泪。半路上我只好让她回去;我走远了,她还久久地站立在路边,依依不舍地挥着手,还不肯挪步转身。另一件事,是我去她家,想听听我们老家的非物质遗产——新店山歌,她就特地请她名叫桂芳的同学来,唱给我听。我自上初中起就离开老家,第一次认真听老家的山歌,那悠扬高亢、充满激情的劳动号子,至今还留在我的记忆里,让我理解台湾诗人余光中所说的“乡愁”。
  我对小妹关心甚少。关心的事情也不太多。有两三件事算是认真的关心。
  对小妹的婚事的关心,算是一件。也可以说,我在一个节点上做了决策者。谈婚论嫁时,她与后来成为我妹夫的德泉恋爱了。我那年与我妻子寒假回家,听说两人因一件事吵翻,男方决定正月初六相亲,我母亲也决定让妹妹重新选择。我与妻子商量过后,决定让他俩重归于好。我问:“你是不是还想跟他谈?”妹妹流泪说:“是两个人闹憋气。”于是我问她:“我去他家问问他的态度好不好?” 她没说话,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娘家人亲自去说亲,未免伤自尊,但为了小妹的幸福,也顾不得面子。于是,大年夜我去了德泉的家。
  德泉是烈士遗孤。父亲、大伯与另一位同村人,是著名的孙桥村“抗战三烈士”,被汉奸出卖被捕,最后被日本人杀害。他的母亲随后改嫁。他从小等于也没了妈,由老祖母辛辛苦苦带大,成了祖母朝夕相依的命根子。且大伯无后,是两房的遗孤。因为被奶奶宠惯了,也就养成了他一生任性、倔强的坏脾气。那个夜晚,我去的时候,他与奶奶早已睡下了。听到我叫门,他大感意外。他是我儿时的朋友,所以一见面,他就热了一壶米酒,端出冻的海鲳鳊等两三个凉菜,与我对饮。我开门见山地说明来意,他立即回答我:“我脾气倔,全是我的不好。”表示很愿意娶我妹妹。当时他还说:“我初六肯定不去相亲了,去报名当兵,这样给对方一个说法。”
  后来小妹有了他俩的孩子。实话实说,我喜欢这个聪明的孩子,但关心得还不够。只是从小引导他,去做一位学者。记得,他读中学时喜欢数理化,尤其喜欢数学。有一次,他做了几道数学难题,我把他做的步骤和答案带回到扬州师院来,给《数学函授》的马主编审看。马主编审后说:“你外甥是个天才,这几道难题一般高中数学老师都难解得出来啊。”他决定马上在他主编的刊物上发表。可我阻止了,我要暂时埋没一下他的天才。我这么做有我的理由。我读高中时,一位数学老师的儿子,在杂志上发表了一道数学解题,从此狂妄自大,因为骄傲,学习成绩一蹶不振,甚至都不能获得高中毕业文凭。我担心发表外甥的解题,他也会犯骄傲的错误而影响学习。马主编认为我说的在理,认同了我的决定。
  我在外甥的成长中,还做出过影响他一生的决定。高考之后要填写志愿,妹夫来电话告诉我,准备填写南京大学,问哪个系为好?我将我的意见告诉他:天文系。我还请南大出版社的一位朋友,关心外甥录取这个专业。后来,他就读天文系,读完本科后又硕博连读,获得博士学位后到国内天文机构工作。现在,外甥的学问做得不错,担任博士生导师,他多次获得各种奖项和学人名号,是服务于祖国、影响走出国门的著名的天文学家。
  小妹与妹夫以有这样有出息的儿子而骄傲。有一种关于天资遗传的说法:儿子主要是遗传母亲的基因,女儿则是遗传父母各半的基因。按这个说法,外甥主要是遗传了他妈妈的天分了。可惜,小妹因养父家的意愿只让她读完小学,但后来她担任生产队的会计,将一个生产队的账目管得滴溜溜的准确,可见她的聪明与才智是不一般的,只是她没有机遇得到智力的开发。儿子的成功,有妈妈的天分遗传之外,更有她的养育之功。尤其妹夫长期在部队服务,由她一个人在老家操劳,做妈妈她的辛苦可想而知。忙的时候,她就把儿子放在外婆家,他就与我的女儿为伴。常常一个鸡蛋两人分着吃,姐姐吃蛋黄,弟弟吃蛋白,这成为后来我母亲——外婆与祖母,最快乐、也是最难忘的一个回忆。
  如今,妹妹过了70岁了,憔悴的脸上写满了辛劳。尤其这些年,她在南京与儿子儿媳一起过,忙家务,忙照顾孙辈的吃喝拉撒,还要忙照顾生病的妹夫。从妹妹身上,我看到我母亲、我父亲作为“受苦人”的品行节操,看到我老家新店人鲜活的真实:任劳任怨、宽厚仁慈以及对家庭的那份爱的责任。
  从妹夫去世之后,我几乎天天在想:小妹在妹夫生病的五年中对他悉心照顾、不离不弃,这是愛情吗?我的答案是爱情。当然,晚年的爱情,不是年轻时花前月下的狂热与浪漫,不是中年时共筑爱窝的同心与幸福,而是更多的相互扶持与相互付出,表现为对夫妻亲情的不舍与坚守。惟其如此,小妹才有天天救妹夫的平静与宽忍。生老病死,本是人之常情。但在夫妻两人之间,如果一个人久病不愈,往往是对另一个人的考验,考验其是否坚持将爱情进行到底?遇到这种情况,很多人会厌倦,失去耐心,甚至会远离与放弃。而我小妹是全身心地去“救”她的丈夫;在她的影响下,儿子、儿媳也很孝顺,也与妈妈同心合力,一起怀着满满的希望,去“救”一个生命已经绝望了的亲人。
  五年的不离,1800多个日日夜夜的不弃!小妹啊,你在我心中,是伟大的道德“英雄”。
  责编:李京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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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春记  春天从大雾中出发。冷雨  敲窗已多日,我也在寒流  以及肥皂劇的冗长和茶盏的幽暗里  挥霍着岁末的时光。这样的日子  从那一面看都愈来愈可疑。是不是  这样的人,更值得身体信任?  听 见  春风吹醒了大地,吹不醒  酒醉的人;他乡夜行人  有了栖身的居所,找不到  依偎的人。这些话  说给你听,你不想听也没关系  我知道谁也无从听见。  春分记  在寂静的夜里让我们聆听音乐吧  直到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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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怀念家乡,我说,我的家乡是一些永不磨灭的、碎片化的记忆。  每年冬天我看着同一条新闻,无论看多少次,都依然有种说不出的感动:外出打工的人们骑着摩托车组成的队伍回乡过年,即便是大雪封山,也无法阻挡他们回家的脚步。  我想,很多在沿海发达城市打工的外乡人跟我一样,在内心深处,家乡是最大的宗教,每年春节回家过年就是一次集体朝圣。  我的童年已经远去了,但,我的家乡还在,还在原地肃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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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沙群岛抒情  我用你神性的海水爱你感性的海岸线  我把地图放大了爱你  苦难和鸽群  构成你全部的祖国  我把你缩小成一座岛屿  时间停止了它的钟摆  像鸭公岛巨大的贝壳抱紧它台风中  脆弱的屋顶  我用一块石头眺望另一块  椰林用一架竖琴造了另一架  爱她敦厚的石碑  甚至珊瑚礁破碎的骨骼  倒下的人留下埙,一个老兵在大海中心  幽幽地吹  吹啊吹啊,海水透明  吹啊吹啊,白沙柔軟  吹啊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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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杏花村读杜牧  为农谚中的一个节气扬名,需要一场  恰到好处的雨,洗去行人散乱的祖籍  从村口踟蹰而来的一双大脚,跺去软泥  为眼前这幅有别于祖宗牌位的烟雨水墨  点染四月戳印留迹的非凡气质  尘世中投宿的名句,彼时尚未面世  没有地陪接站的平仄,虽略显落寞与冒昧  但背囊中怀孕的竹简,早已磨砺成一根刺  将俗念的羊水,瞬间点化为踏青的雨滴  草鞋不是鸟窝,鸟篆徒生翼翅  独行的姓氏,强刷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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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我开始写作。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会成为一个作家,写,只是表达或者倾诉,诚然,这样的写作跟自己的个人经历息息相关,很少有虚构的成分。我把文章贴到网络论坛上,人家说,我写的文章叫作散文。  于是,我成了一个写散文的人,一写就是十几年。  实际上,在我的意识里,我没有文本的概念。我并没有事先预定要去写一篇散文,或者去写一篇小说。我不知道这两者的区别,也不想知道。但是,有那么两三次,我像往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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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石油的传记,  像一首诗被缓缓朗诵——  时分在凛冽的黎明,  剧场在路的尽头,  唱腔在崎岖的天际下,  风吹或不吹,石油的河山都在绵延。  大雨新鲜,波澜如旧,  大海无迹,冰雪为盐,  朗诵者喉咙深处的祖国,  在此刻徐徐走来——  石油儿女起身迎接,  在石油的秋天,在世俗的光里。  2  仿佛我遇见的,  最为声势浩大的一场绽放——  我愿意在那辽阔的荒芜中,  遗忘那些悲伤的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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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多年之后发表带有自传性质的《走失的地图》(起初书名叫作《备忘录》)中的部分作品,浪子以《广州,1999》开篇,将彼时的地点与信念、情感与想象重置于当下的视野,使得走失的部分在读者的阅读中再版发行,颇有阅读个人历史的意味。浪子说:“写下即永恒,这么多年来我就从来没有尝试过去修订它,让它保持它本来的样子,尤其是我裹挟着时间的灰尘重又出现在它面前。”  这些诗中,浪子多次展示了他与一座城市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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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贡·席勒曾让一枝酸浆长在他的自画像中,那是1912年,四颗饱满艳红的果子之侧,是席勒一贯傲慢又坦白着情绪的目光。植物在他的画中并不常见,而这一株还另有名字,英文叫做Chinese lantern,中国灯笼。八十年后,遥远中国一位男青年进入美术学院,他后来成为小说家为人所知。在他早年的两部长篇里,主人公和整部作品似乎都无限地接近着席勒自画像中那种怪异又安然、恹恹又自爱的气质。  小说家是弋舟,埃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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