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个性化培养为青年干警搭建成长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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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人才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资源,是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核心。我院充分认识抓好基层院青年检察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转变观念,创新机制,实施“人才强检”战略,为检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我院现有检察专项编制61人,实有58人,其中25周岁以下4人,30周岁以下17人,35周岁以下23人,40周岁以下27人,45周岁以下35人所占比例60%。针对青年干警占全院人数的比重逐年增大的现实,我院采取多项措施,搭建成长阶梯,使青年干警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近年来,我院先后有24名青年干警成长为业务骨干,其中9名工作在中层正职岗位,3名成为党组成员,4名被任命为检委会委员,有1名干警经遴选到省院工作,1名干警参加援藏工作。
  一、 加强新进人员规划管理,在引才上下功夫。
  招录新进人员是检察队伍增加新血液的重要方式,也是调整现有检察队伍所存在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等缺陷的主要途径。强化“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意识,树立和落实科学的人才观、发展观和政绩观,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创新,站在检察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不拘一格选人才,培养人才。因此,在招录新进人员时,要根据检察人才队伍的现状,做好基础性的统计、分析工作,做到科学预测,合理规划,为有针对性的招录所需人才提供依据,要按照检察管理型人才、检察业务型人才、行政事务型人才、技术保障型人才的分类,分别进行规划。从而使人员结构从年龄、性别、性格、特长等方面达到相互弥补、合理配置的效果,形成队伍最大的合力。
  二、加强干警的再学习再培训,在育才上下功夫。
  教育培训是提高青年干部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的重要途径。可以根据培养目标、对象的不同,合理设置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培训内容,分层次、分类别、有针对性地对青年干警进行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等培训,加强岗位锻炼,促进青年干警成才。我院采取以下方法,重点考核青年干警的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业务能力、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等。一是交叉办案。把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的案件交由其他部门青年干警办理,使他们接触到各类业务,培养其综合能力。二是信访接待。模拟一次控告申诉科科长,接待上访控告群众,培养参选干警掌握运用政策、法律、法规的能力和及时发现问题、确实弄清问题、正确解决问题并与群众沟通的能力。三是列席会议。组织参选干警列席有关党组会、院务会、检察委员会、检察长办公会等会议。并安排他们在检委会上做专题讲座。要通过公开庭、技能竞赛、案件讨论、列席会议等形式,培养年轻干部掌握各种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四是组织有关文体及教育活动。给每名青年干警提供组织全院文体活动的机会,培养其组织协调能力。五是法律知识考试。每年各组织一次法律知识考试,对参选干警掌握法律知识的程度进行一次测试。每项活动结束后,对他们均有一个评价,最后形成一个总体评价,并从中确定3—4名人选再进行重点培养。按照院里制定的检察人才培养发展规划,力争到2012年检委会至少有2名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员,领导班子中至少有2名全日制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和1名35岁左右的领导干部。
  三、放开眼光,在用才上下功夫。
  岗位锻炼是培养青年干警成才的重要途径。从丰富工作经历,提高其综合管理能力的角度出发,将其调配到不同单位、不同岗位上任职,可促进青年干警的实际管理能力、专业技能、协调能力以及对新环境、新工作的适应能力。当然,由于青年干警的经历和现状不同、发展方向和发展路径也不同,故应分别针对青年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岗位锻炼方式。如对缺乏经过实践锻炼的青年干警,可考虑到业务一线经受实践锻炼和磨砺,学会做群众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对经历单一、工作岗位单一的青年干警,可以通过交流和轮岗方式,丰富经验,拓展才干,提高能力;对某一方面存在明显优势的青年干部,可定向到某一能发挥其优势才能的岗位上进行锻炼,达到培养专门人才、特殊人才的目的。在察人、用人上,坚持辩证的,发展的观念,正确把握人才群体的互补性,个体的差异性,做到扬长避短,用当其才。要使用好人才,基层院有人才是好事,有了人才能够促进检察工作的发展,如果不将人才用好是一种悲哀,要让人才在最能发挥他们才干的岗位上工作,用潜移移默化的方式来提升同一岗位其他人员的素质。院党组本着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对青年干警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等,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安排到合适的岗位,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使得我院中层干部构成得到进一步优化。
  四、坚持公平效率,在聚才上下功夫。
  一要完善激励机制,动态管理人才,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人才绩效考核体系,通过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形式,加强人才的绩效考评,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机制。二要实行检察人才分类管理。要根据办案工作和行政工作不同特点,对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三要改革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的积极性。要以检察人员的分类管理机制为基层,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四要落实从优待警,增强队伍凝聚力。要多方面关心干警的生活及政治待遇,把组织的温暖及时送到每个干警的心里。同时,还针对青年干警的特点实施个性化培养。我院突出尊重、理解、关心青年干警这一人本思想,改变以往那种高压式、灌输式的教育方式,鼓励和强调自我教育,让青年干警在工作、学习尤其是八小时之外自我修为,提升综合素质和人品内涵;我院立足实际建立了一系列扬善惩耻的奖惩激励机制,在检察机制引导的同时更注重青年干警日常良好作风的培育,让他们在感知荣辱的检基础上,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在青年干警中开展了司法技能比武和“我为经济发展大局做些什么”的主题演讲比赛,有效提升了青年干警的创新能力;我院还鼓励青年干警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在复习时间和学习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目前,我院有在读法律专业研究生4人。针对青年干警逐年录入的情况,我院制定了周期性的人才培养规划,每五年为一个周期,注重再教育、再提高,完善科学合理的检察人才培养机制。
  目前,影响我院检察人才不稳定的因素主要以下三点:一是按现有录用人员的统一标准和程序,造成男女比例失调,我院近三年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15名干警,其中女性12名,导致全院侦查监督科和公诉科全员女性的局面。二是对复合型人才的招录缺乏自主权,而进入检察院工作后再培养难度加大,质量也不高。三是市区两级院干警的职级待遇相差悬殊,青年干警参加遴选要求进入上级院的愿望强烈。
  基层院检察人才的培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院要不断地完善检察人才培养规划,认真谋划方式方法,把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有机的结合起来,重点培养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强业务工作能力的专门型人才,有针对性地培养少数既精通法律,又在其他专业领域有较高造诣,具备跨专业、跨行业的复合知识结构和复合能力结构的复合型人才。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推动检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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