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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戏”,即人们在饮酒过程中游戏取乐以助觞的方式。酒戏虽早已有之,但至唐时才发展成熟,普及推广。后世流行的四大类酒令——筹令(抽签)、雅令(对诗、拆字、联句、回环)、骰令(掷骰子)、通令(传花、抛球、划拳、猜谜),不仅在唐代已见端倪,而且已有相关的精巧工具,有典籍记载具体的操作之法,并且有很多案例,至今不仅值得学者研究,更被酒楼传承使用,形成中华特有的“酒戏”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