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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2011年4月20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文[财建[2011]180号]“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其中涉及淘汰造纸行业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范围为:2011年——单条年生产能力5000吨及以上的非木浆生产线;年生产能力5000吨及以上的化学木浆生产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