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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忠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专家组成员
原海军总医院药剂科主任
教授,主任药师
几年前,含PPA的某著名品牌药物第一次在国内市场被召回,国内媒体也以空前的篇幅对药物安全问题进行了大量报道。随后,一场突如其来的“非典”,又把全社会的目光聚焦到健康之上。再后来,一种叫做“苏丹红”的食品添加剂闹得沸沸扬扬……
2005年4月7日,来自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一份用药指导声明中称,综合现有的研究数据,所有的非甾体消炎药存在心血管风险,药品生产厂家应该在其说明书中加入黑框警示。虽然这一声明的主角是大多数人并不熟悉的很快西乐葆,但作为配角的药物芬必得和扶他林却是国人相当熟悉的。此消息一经国内媒体披露,人们对于药物安全的信心开始动摇。类似“芬必得还能吃吗?”一样的问题层出不穷。
药物安全问题中最突出的一个方面,就是药物不良反应。在面对不良反应之时,一般人常常表现出两个极端:一是对不良反应一无所知,所以即使发生了不良反应也不能及时发现,或者不能与所用药物联系在一起;二是“谈虎色变”,说到某种药存在不良反应就不敢涉及。可是,人生在世,难免生病。生了病就要用药。那么,如何看待药物不良反应,作为患者,如何去应对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呢?
为此,本刊记者邀请国家食品药品临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专家孙忠实教授就药物不良反应问题进行了专访。
直面药品不良反应
药物不良反应是一个很严重,但又不容回避的问题。在这方面,社会上存在着一定的偏差。药物不良反应是在用药的基础上才出现的,但用药的目的又是什么呢?是治疗疾病。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绝对没有不良反应的药物世界上是没有的。尽管每种药物在正式投入使用之前,都进行了严格的测试,发生不良反应的危险很低。比如说1‰-2‰或者更低。可就是这么低的可能,一旦落到自己的头上就是百分之百!
于是,在使用药物取得对疾病的治疗效果时,就要想到发生不良反应的危险。患者对此必须要有心理准备,因为“药物不良反应是患者必须承担的一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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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能做什么
作为药品使用者,应该学会识别药物的不良反应,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告诉医生,以便及时处置。这是患者最有效的自我防护方法。与此同时,医生应该重视药物不良反应的问题。如每次复诊时,医生几乎都会问前次处方中药物的治疗效果如何,但很少有人问到患者吃过药后有什么不舒服,或者提示与药物不良反应有关的症状。这样做的直接结果就是众多的不良反应被忽视。
但是,我们也没有必要过度恐慌。如果因药物存在不良反应就拒绝使用,人类就没有办法治疗疾病了。但在购买非处方药时要认真阅读相关说明,处方药则要认真听取医生的意见。了解科学、合理用药知识,对药物不良反应的预防是最重要的。
医生与患者双方的责任,导致了药物不良反应常常被忽视。与此同时,不正确的选择和使用药物,造就了更多的不良反应出现。
止痛药风波反映出的问题
最近一次人们对药物不良反应的关注起源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份用药指导声明。其中涉及了几种常用止痛药物。其实无论是百姓还是媒体都忽略了一个重要的细节:美国官方声明中提及的止痛药是以处方药出现的。这和此类止痛药作为非处方药物时是有本质区别的。
在说明书中,该类药作为非处方药时用做止痛可以连用5天,用于解热则只连用3天。这样的用法是非常安全的。因为作为处方药,它可以用于风湿、骨关节炎治疗,而且连续使用时间长达几个月,且药量比作为非处方药时大了很多。此次发现的心脏病风险是用药33个月才出现的。但媒体和百姓据此就认为芬必得或扶他林不能吃了,吃了就有患心脏病的危险,显然是一种误解,为此而担心是完全没有依据的。
非处方药,按照“应用安全、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使用方便”原则遴选确定的药品,在使用上比处方药更安全,这也是将药物分为处方和非处方两类区别管理的原因。
别误解说明书上的副作用
进口药品说明书上,标示了很多的不良反应,这一点与国产药说明书有很大区别。但这并不代表前者的不良反应一定多于后者。美国有关法律规定,若出现说明书中所列的药品不良反应,制药企业可以免除责任。但出现说明书未标注的不良反应,企业要受到巨额罚款。
国内制药企业对不良反应采取了另外一种态度,极力回避在说明书中出现药品不良反应,理由是不良反应写多了会影响药品销路。这显然是一种不恰当的作法,其后果是导致同类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连续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