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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清远市老促会获悉,因今年国家规定中专生免学费读书,市老促会及时对烈士后裔中专生助学补助政策进行了调整,建议补助1000元,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批准。
“清远市老促会高度重视烈士后裔助学工作,不断探索和改进助学资金的筹集和发放工作,努力帮助烈士后裔圆‘读书梦’,走上读书成才之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回顾总结全省烈士后裔助学工作时,省老区基金会秘书长黄曼艳如是说。而在市老促会会长赵伯杰眼里,这一切都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得益于清府办[2007]47号文件。
清远市老促会从1995年开始发放烈士后裔读书有困难助学金,持续到现在已经有18年了。从最初发放资金的来源、标准、条件、办法等都处于无序状态,到现在建章立规,建立了一个助学工作的长效机制,市老促会的老同志们付出了很多心血。“2006年以前,市财政每年按照省老促会安排我市的发放进行等额配套,但资金总额有限,力度有限。”赵伯杰说,为了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受益标准,扩大受益面,市县两级老促会深入到老区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烈士后裔家属、村干部的意见,走访了很多公办学校,了解各间学校的收费标准,并将调查情况和建议汇报给市委、市政府。
“市委、市政府领导非常重视我们的报告,在批示中强调压缩其他开支,也要扶持资助烈士后裔读书。”市领导的态度着实让赵伯杰感到欣慰。2007年5月,市政府批准了市老促会起草的《发放烈士后裔读书有困难助学金的实施办法》,并以清府办[2007]47号文下发各地实施。文件要求一是上不封顶,无指标限制,有多少符合条件的就资助多少;二是扩大了资助面,从原来的大专、中专,扩大到高中;三是大幅度提高了助学金标准,高中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中专的每人每年资助4000元,大专以上的每人每年资助5000元,资金从市财政中列支;四是明确了资助对象的条件和申办程序,规范了有序的管理,从而使这项工作制度化。
“该实施办法还把烈士后裔助学工作,纳入民政、扶贫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把这项工作摆上政府工作的层面,由政府主导。新办法实施后,使烈士后裔助学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赵伯杰认为,正是在政府的主导下,清远市出现了一个多家团结合作、共同做好助学工作的新局面,扶贫助学的路子也才越走越宽,越走越顺畅。据介绍,新办法实施以来的6年里,共资助了969名对象,金额达到353.4万元。仅2012年资助的对象就有209人,金额达到76.5万元,对比2006年翻了四番。18年来,全市累计资助2767名烈士后裔,资金总额400多万元。“新办法是一种不设上限的资助政策,极大地激励了烈士后裔们不断追求向上的学习积极性。”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为了更好地了解受助对象的情况,从2007年开始,清远市、县老促会都为每个受资助的烈士后裔建立档案,档案包括受资助的情况、在校的学习信息、毕业后的就业信息等,同时做好跟踪工作,并选择典型的受资助学生进行宣传报道。
“我们在烈士后裔助学工作中,不断摸索,虽然初步建立了一个有政策可依、有章可循的制度,但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需要与时俱进,不断调整充实。”赵伯杰举例说,像贫困线的标准、助学金的标准等,有的同学入学时贫困,但在获得助学期间,家庭已脱贫,经济状况好转了,助学金标准就应及时调整。“这些问题,我们力争在今年调整充实完善。”
“清远市老促会高度重视烈士后裔助学工作,不断探索和改进助学资金的筹集和发放工作,努力帮助烈士后裔圆‘读书梦’,走上读书成才之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回顾总结全省烈士后裔助学工作时,省老区基金会秘书长黄曼艳如是说。而在市老促会会长赵伯杰眼里,这一切都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得益于清府办[2007]47号文件。
清远市老促会从1995年开始发放烈士后裔读书有困难助学金,持续到现在已经有18年了。从最初发放资金的来源、标准、条件、办法等都处于无序状态,到现在建章立规,建立了一个助学工作的长效机制,市老促会的老同志们付出了很多心血。“2006年以前,市财政每年按照省老促会安排我市的发放进行等额配套,但资金总额有限,力度有限。”赵伯杰说,为了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受益标准,扩大受益面,市县两级老促会深入到老区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烈士后裔家属、村干部的意见,走访了很多公办学校,了解各间学校的收费标准,并将调查情况和建议汇报给市委、市政府。
“市委、市政府领导非常重视我们的报告,在批示中强调压缩其他开支,也要扶持资助烈士后裔读书。”市领导的态度着实让赵伯杰感到欣慰。2007年5月,市政府批准了市老促会起草的《发放烈士后裔读书有困难助学金的实施办法》,并以清府办[2007]47号文下发各地实施。文件要求一是上不封顶,无指标限制,有多少符合条件的就资助多少;二是扩大了资助面,从原来的大专、中专,扩大到高中;三是大幅度提高了助学金标准,高中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中专的每人每年资助4000元,大专以上的每人每年资助5000元,资金从市财政中列支;四是明确了资助对象的条件和申办程序,规范了有序的管理,从而使这项工作制度化。
“该实施办法还把烈士后裔助学工作,纳入民政、扶贫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把这项工作摆上政府工作的层面,由政府主导。新办法实施后,使烈士后裔助学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赵伯杰认为,正是在政府的主导下,清远市出现了一个多家团结合作、共同做好助学工作的新局面,扶贫助学的路子也才越走越宽,越走越顺畅。据介绍,新办法实施以来的6年里,共资助了969名对象,金额达到353.4万元。仅2012年资助的对象就有209人,金额达到76.5万元,对比2006年翻了四番。18年来,全市累计资助2767名烈士后裔,资金总额400多万元。“新办法是一种不设上限的资助政策,极大地激励了烈士后裔们不断追求向上的学习积极性。”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为了更好地了解受助对象的情况,从2007年开始,清远市、县老促会都为每个受资助的烈士后裔建立档案,档案包括受资助的情况、在校的学习信息、毕业后的就业信息等,同时做好跟踪工作,并选择典型的受资助学生进行宣传报道。
“我们在烈士后裔助学工作中,不断摸索,虽然初步建立了一个有政策可依、有章可循的制度,但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需要与时俱进,不断调整充实。”赵伯杰举例说,像贫困线的标准、助学金的标准等,有的同学入学时贫困,但在获得助学期间,家庭已脱贫,经济状况好转了,助学金标准就应及时调整。“这些问题,我们力争在今年调整充实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