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 作为新时期新阶段条件下,党理论创新的重要成果和执政方式的重大变革,民主执政的产生有其必要性、必然性和现实性。江苏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进行了民主执政的尝试和探索,积累了相关经验。
[关键词] 民主执政; 两个率先; 江苏; 理论创新; 实践探索
[中图分类号] D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7-1962(2005)23-0041-02
作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先行区的江苏,正在为力争早日实现“两个率先”(即:率先实现小康,率先实现现代化)目标而努力奋斗。在探索“两个率先”道路、方法的过程中,面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江苏在包括民主执政在内的很多领域进行了试点和尝试,总结其中的新鲜经验,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民主执政是江苏“两个率先”的重要内容和政治保证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江苏“两个率先”,说到底要靠广大人民的热情参与和积极支持,要靠全体人民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因此,在推进“两个率先”中,我们尤其要注重加强民主执政建设,在民主执政实践中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因为从理论上讲,任何社会理想和目标的实现,归根到底是取决于社会主体的参与广度和参与深度。
一方面,民主执政是江苏“两个率先”,特别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是一个包含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完整统一体,以上四个方面的内容缺一不可。根据十六大精神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指标要求,江苏从自身实际出发,率先在全国制定了省一级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综合指标体系,共分四大类18项25个具体指标,其中包括经济发展、人民社会、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政治文明等一整套完整的综合指标要求。在这个指标体系中,十分重视和突出政治文明建设的地位和比重,特别是在关于城乡村(居)民依法自治的内容方面,更有许多的实践创造。作为反映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指标,城乡村(居)民依法自治的指标又具体区分为城镇和乡村两块,分别设定“城镇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和“农村村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这两个子项,集中体现“四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四自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本要求,并由此来反映江苏政治文明建设的程度和水平。这两个子项实际上体现的是我们党实行民主执政的基础,因而是衡量执政民主化的重要尺度。
另一方面,民主执政是江苏实现“两个率先”的政治保障和动力。
如果没有政治文明建设的要求,全面小康社会不仅是不完整的,而且是不可能建成的。推进政治文明建设,一项重要的任务就是要推进民主执政。只有实行民主执政,才能进一步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才能确立先进的政治理念,建立优良的政治制度,形成合理的政治行为,才能确保党委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政府依法行政、科学行政,各社会团体依法开展工作、科学开展工作,进而才能为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反过来,如果没有政治领域改革的配合,经济、文化方面的改革与建设就会遇到重重困难和阻力,就不可能顺利开展,甚至连已经出台的改革举措也会变形甚至中途夭折。这已经得到改革实践的充分证明,也是我们反复强调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有机衔接,注重配套改革的原因所在。
从江苏的实际看,全省各级党组织在坚持推进民主执政的过程中,始终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的共同奋斗目标而展开,始终紧紧抓住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这一根本而进行。这样的民主执政,有利于凝聚全省上下的人心,充分调动全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江苏在实践层面对民主执政的探索和试点
其一,以“万人评议党政领导机关”活动为载体,提高干部的民主执政意识。
2001年12月,南京市首度开展“万人评议机关”活动,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
员,基层干部群众和企业家等各界人士,对市级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工作、作风进行广泛评议。这次评议活动共发放评议表8348份,问卷调查37.4万份,收到意见和建议36380条,参加评议活动的人数超过1万人。南京市委在对评议中搜集的意见进行分析梳理后决定,建立人民群众评议与党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干部监督新机制,推动干部改进作风。2002年初向全市干部通报“万人评议机关”的情况,奖优汰劣,这是南京市委狠抓干部作风建设的一着硬招。在2001年底进行的首次万人评议中,南京市对排名“末位”的两名局长进行了免职处理,对另外三名局长进行“诫勉谈话”,在全市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此举曾在全国引起了强烈震动。此后,该市每年年底都开展一次这样的评议活动。2004年,这项活动推广到省级机关,包括江苏省委办公厅、省人大机关、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机关等82个省级机关厅局级单位和中央部门管理单位进入了机关作风“排位赛”。
其二,以制度创新保障民主执政。
首先,中共江苏省委在十届八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中共江苏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意见》。该《意见》用直白浅显的语言集中地表达了群众利益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过程中的重要性,阐明了新形势下群众利益的实现对政府管理理念创新、对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特殊要求。
其次,改革干部人事制度。1997年,宿迁市在全国首创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1999年,泗洪县在全国率先试行干部引咎辞职制;2003年,省委推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辞职制……,2004年2月,宿豫县在全国首次实行公推竞选乡镇党政“一把手”,其中泗阳县公推公选7名乡镇党委书记。
县域经济的突出地位,使省委认识到,江苏力争“两个率先”,必须强化县级领导班子建设。经过反复酝酿,充分认证,2003年10月,省委组织部提出,从苏南、苏北各拿出一个县,进行公推公选县(市)长推荐人选试点。这一大胆设想,得到省委常委会的认同。县(市、区)长职位正好空缺的金坛市(县级市,常州市管辖)、沛县(徐州市管辖)和南京市白下区、雨花台区,被最终确定为改革的“试验田”。
在很短的时间里,这种干部选拔任用的崭新模式,已经由最初相对偏远的县市迅速推进到中心城市,由选“乡官”升格到选省管干部,逐步成为江苏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一条重要途径,并在全国产生了广泛影响。在探索民主执政的实践中已经产生了很多新形式和新方法,需要我们认真总结,同时也要求我们能够不断创新,能够产生更多更好有利于民主执政的新机制和新做法。
第三,建立健全党内选举制度和运行机制。包括候选人实行由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产生制度、候选人的差额选举制度、党内候选人竞选制度、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制度、党内干部任免全委会票决制等等。在这方面,江苏走在全国的前头:早在2003年前江苏就出台了省委全委会表决办法,而全国的指导性文件2004年5月份才出台。江苏省委组织部提供的资料显示,自2003年10月以来,江苏已有12个省辖市、79个县(市、区)委实行干部任免全委会票决制,2004年就用这种方式任免了27名处级和630名科级正职领导干部。特别是在2004年11月11日的中共江苏省委十届八次全会上,首次对拟任无锡市委书记人选进行全委会票决,并把票决的过程通过媒体向社会开放。这是扩大党内民主在用人上的具体体现,是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走向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可贵探索。
第四,探索党代表常任制。在江苏,宿豫县埠子、来龙等乡镇全面进行关于党代会代表常任制试点工作。
其三,以“学习型政府”为形式持续提高领导干部民主执政的能力。
苏州、南通等是国内较早提出建设“学习型城市”的地方政府。随后,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浪潮在全省范围内展开。2002年11月,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了《苏州走向学习型城市》一书,全面总结了苏州的实践经验。2003年1月,江苏省在常州召开了创建学习型城市座谈会,省内各市和省级机关分别介绍了各自的经验。在这股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浪潮中,各级政府以身作则,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余岩
[关键词] 民主执政; 两个率先; 江苏; 理论创新; 实践探索
[中图分类号] D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7-1962(2005)23-0041-02
作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先行区的江苏,正在为力争早日实现“两个率先”(即:率先实现小康,率先实现现代化)目标而努力奋斗。在探索“两个率先”道路、方法的过程中,面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江苏在包括民主执政在内的很多领域进行了试点和尝试,总结其中的新鲜经验,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民主执政是江苏“两个率先”的重要内容和政治保证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江苏“两个率先”,说到底要靠广大人民的热情参与和积极支持,要靠全体人民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因此,在推进“两个率先”中,我们尤其要注重加强民主执政建设,在民主执政实践中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因为从理论上讲,任何社会理想和目标的实现,归根到底是取决于社会主体的参与广度和参与深度。
一方面,民主执政是江苏“两个率先”,特别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是一个包含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完整统一体,以上四个方面的内容缺一不可。根据十六大精神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指标要求,江苏从自身实际出发,率先在全国制定了省一级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综合指标体系,共分四大类18项25个具体指标,其中包括经济发展、人民社会、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政治文明等一整套完整的综合指标要求。在这个指标体系中,十分重视和突出政治文明建设的地位和比重,特别是在关于城乡村(居)民依法自治的内容方面,更有许多的实践创造。作为反映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指标,城乡村(居)民依法自治的指标又具体区分为城镇和乡村两块,分别设定“城镇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和“农村村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这两个子项,集中体现“四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四自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本要求,并由此来反映江苏政治文明建设的程度和水平。这两个子项实际上体现的是我们党实行民主执政的基础,因而是衡量执政民主化的重要尺度。
另一方面,民主执政是江苏实现“两个率先”的政治保障和动力。
如果没有政治文明建设的要求,全面小康社会不仅是不完整的,而且是不可能建成的。推进政治文明建设,一项重要的任务就是要推进民主执政。只有实行民主执政,才能进一步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才能确立先进的政治理念,建立优良的政治制度,形成合理的政治行为,才能确保党委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政府依法行政、科学行政,各社会团体依法开展工作、科学开展工作,进而才能为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反过来,如果没有政治领域改革的配合,经济、文化方面的改革与建设就会遇到重重困难和阻力,就不可能顺利开展,甚至连已经出台的改革举措也会变形甚至中途夭折。这已经得到改革实践的充分证明,也是我们反复强调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有机衔接,注重配套改革的原因所在。
从江苏的实际看,全省各级党组织在坚持推进民主执政的过程中,始终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的共同奋斗目标而展开,始终紧紧抓住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这一根本而进行。这样的民主执政,有利于凝聚全省上下的人心,充分调动全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江苏在实践层面对民主执政的探索和试点
其一,以“万人评议党政领导机关”活动为载体,提高干部的民主执政意识。
2001年12月,南京市首度开展“万人评议机关”活动,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
员,基层干部群众和企业家等各界人士,对市级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工作、作风进行广泛评议。这次评议活动共发放评议表8348份,问卷调查37.4万份,收到意见和建议36380条,参加评议活动的人数超过1万人。南京市委在对评议中搜集的意见进行分析梳理后决定,建立人民群众评议与党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干部监督新机制,推动干部改进作风。2002年初向全市干部通报“万人评议机关”的情况,奖优汰劣,这是南京市委狠抓干部作风建设的一着硬招。在2001年底进行的首次万人评议中,南京市对排名“末位”的两名局长进行了免职处理,对另外三名局长进行“诫勉谈话”,在全市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此举曾在全国引起了强烈震动。此后,该市每年年底都开展一次这样的评议活动。2004年,这项活动推广到省级机关,包括江苏省委办公厅、省人大机关、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机关等82个省级机关厅局级单位和中央部门管理单位进入了机关作风“排位赛”。
其二,以制度创新保障民主执政。
首先,中共江苏省委在十届八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中共江苏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意见》。该《意见》用直白浅显的语言集中地表达了群众利益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过程中的重要性,阐明了新形势下群众利益的实现对政府管理理念创新、对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特殊要求。
其次,改革干部人事制度。1997年,宿迁市在全国首创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1999年,泗洪县在全国率先试行干部引咎辞职制;2003年,省委推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辞职制……,2004年2月,宿豫县在全国首次实行公推竞选乡镇党政“一把手”,其中泗阳县公推公选7名乡镇党委书记。
县域经济的突出地位,使省委认识到,江苏力争“两个率先”,必须强化县级领导班子建设。经过反复酝酿,充分认证,2003年10月,省委组织部提出,从苏南、苏北各拿出一个县,进行公推公选县(市)长推荐人选试点。这一大胆设想,得到省委常委会的认同。县(市、区)长职位正好空缺的金坛市(县级市,常州市管辖)、沛县(徐州市管辖)和南京市白下区、雨花台区,被最终确定为改革的“试验田”。
在很短的时间里,这种干部选拔任用的崭新模式,已经由最初相对偏远的县市迅速推进到中心城市,由选“乡官”升格到选省管干部,逐步成为江苏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一条重要途径,并在全国产生了广泛影响。在探索民主执政的实践中已经产生了很多新形式和新方法,需要我们认真总结,同时也要求我们能够不断创新,能够产生更多更好有利于民主执政的新机制和新做法。
第三,建立健全党内选举制度和运行机制。包括候选人实行由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产生制度、候选人的差额选举制度、党内候选人竞选制度、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制度、党内干部任免全委会票决制等等。在这方面,江苏走在全国的前头:早在2003年前江苏就出台了省委全委会表决办法,而全国的指导性文件2004年5月份才出台。江苏省委组织部提供的资料显示,自2003年10月以来,江苏已有12个省辖市、79个县(市、区)委实行干部任免全委会票决制,2004年就用这种方式任免了27名处级和630名科级正职领导干部。特别是在2004年11月11日的中共江苏省委十届八次全会上,首次对拟任无锡市委书记人选进行全委会票决,并把票决的过程通过媒体向社会开放。这是扩大党内民主在用人上的具体体现,是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走向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可贵探索。
第四,探索党代表常任制。在江苏,宿豫县埠子、来龙等乡镇全面进行关于党代会代表常任制试点工作。
其三,以“学习型政府”为形式持续提高领导干部民主执政的能力。
苏州、南通等是国内较早提出建设“学习型城市”的地方政府。随后,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浪潮在全省范围内展开。2002年11月,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了《苏州走向学习型城市》一书,全面总结了苏州的实践经验。2003年1月,江苏省在常州召开了创建学习型城市座谈会,省内各市和省级机关分别介绍了各自的经验。在这股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浪潮中,各级政府以身作则,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余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