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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8日,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原常务副县长孙洪波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刑。孙洪波的贪腐之路,背后离不开长沙女子王毅的推波助澜。王毅关供述,她先后从孙洪波处诈骗了1500余万元。这其中,至少有700多万元系孙洪波贪腐所得,还有些钱系孙洪波从官员、商人手中所借。而落马的孙洪波,期待司法机关帮他追回这些款项。
王毅何许人也?她为何能让一个副县长言听计从?她又是怎样把对方拖向贪腐之路的?
冒充童名谦骗走400万元
2010年下半年的一天,王毅虚构其是中信集团财务总监及华谊兄弟传媒投资人,来到新宁县投资考察。为了显示身份,王毅还有意带了一名所谓的“助理”,即邵东人曾某某。
正是此次投资考察,王毅遇到了孙洪波。据检方指控,为获得孙洪波的信任,王毅大力吹嘘其政治背景深厚,与国家、省市领导人关系密切。为使他人相信其人脉,王毅曾约官员和商人去高档餐馆,谎称已约邵阳市委书记童名谦等领导前来小聚。不过最终,王毅又以种种理由称童有事走不开。她拨通电话让他人听,电话的声音和省领导在电视里的声音“一模一样”。
2011年7月,王毅与“助理”曾某某商议,找人用“童名谦”的信息制作了一张假的身份证,并用假的身份证在银行开设了一个账户。
2011年10月的一天,时任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常务副县长的孙洪波,接到一条以时任邵阳市委书记童名谦(2014年因玩忽职守罪获刑)的名义发来的短信,内容是请孙洪波打300万元钱至童的银行卡上。孙洪波将短信拿给王毅看。王毅看后不久,将那个户名为“童名谦”的银行卡给孙洪波,谎称童因经济问题确实需要300万元“了难”。王毅承诺,只要打了钱,就可从常务副县长升至县长。孙洪波对此深信不疑。
300万元从哪里来?王毅早已物色了对象——深圳泰方投资公司董事长刘某某。2011年7月,刘代表深圳市泰方投资有限公司与新宁县人民政府主办的新宁县职业技术学校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孙洪波立马给刘打了电话索要300万元。为得到孙洪波的帮忙,刘安排公司出纳通过网银把300万元转账到孙洪波给他的“童名谦”账户上。之后,孙洪波在学校经费拨付、财政预算、征地拆遷、学校教职工津补贴、解决学校遗留问题等方面,给予刘支持和帮助。
不久,王毅提出想购买长沙市新姚南路省政府家属楼,孙洪波又以给小孩治病为由,以借款的名义向刘某某成功索要100万元。
办学计划中止后,孙洪波背后为刘出谋划策,并在资产评估、争取补偿、资金划拨等方面为刘谋取利益,决定对刘虚列的300万元学校前期开支费用由财政补偿100万元;以宾馆土地未落实、政府违约为由,以违约金形式多补偿了刘方200万元。
2013年底,童名谦案发。为规避法律风险,建立攻守同盟,孙洪波要刘打张借条给他,并将借条的落款日期提前到2013年5月27日。
一发现“商机”就出面捞钱
2012年2月,王毅称自己怀孕了,找孙洪波要100万元。这次,她把目标放在了新宁慧普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邹某某身上。
2009年9月份,孙洪波应新宁慧普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邹某某的请求,以召开专门协调会等方式,解决了邹某某御景花苑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建材纠纷而发生的阻工问题。
2011年初,孙洪波要邹某某在长沙平和堂、友谊商场为其购买了4瓶30年的茅台和2瓶50年的茅台酒,消费近10万元。
2011年上半年,邹某某擅自更改御景花苑一期建设规划,新宁县规划局发现后对此处以56万元罚款。在孙洪波的关照下,超高楼房按照罚款记录中最低标准执行。
得到王毅的指点后,孙洪波考虑到帮了邹某某不少忙,便以提拔协调关系需要开支为由,以借的名义向邹某某索要100万元。
2013年5月26日,孙洪波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将崀山御景花苑因改变土地用途应补交的地价差款从288.1万元减至188万元。
梳理判决書发现,王毅与孙洪波交往期间,只要一发现“商机”,她便会出面捞钱。
2012年2月份,孙洪波将一个项目计划告诉了一位商人。王毅得知此事后,认为是一个“商机”。之后,该商人成功拿到了项目。为此,王毅约孙洪波和该商人见面,以孙洪波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帮了忙为由,轻而易举地索要了200万元。孙洪波还应王毅的要求,请人为“助理”曾某某在邵东老家建房做设计,为此支付设计费5万元。此外,王毅过生日时,孙洪波陪她到长沙友谊商店购物。此次孙洪波购买了4万多元的包、戒指等物品作为生日礼物送给王毅。
2014年1月,就在孙洪波落马前夕,孙洪波想将为曾某某建房绿化及安装纱窗的开支,到新宁县财政局报账,便将时任新宁县财政局局长莫某某叫到办公室,说有10万元开支要到财政局报账。这笔钱后在新宁县财政局以公款名义报销。
经法院审理查明,孙洪波在担任新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期间,利用主管财政、国税、地税、审计、统计、物价、政府办、外事办、金融系统和协助县长分管人事、监察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在中国人民银行新宁县支行、新宁县统计局、新宁县财政局、新宁县环保局、新宁县国税局、新宁县外事办、新宁县地税局和湖南舜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单位,采取虚报开支方式贪污公款共计105万余元。
官员联手“洗白”身份
令人瞠目结舌的是,在与湖南省新宁县原常务副县长孙洪波相遇之前,王毅其实是一个诈骗嫌疑人。
原来,2009年下半年,王毅冒充华谊兄弟公司财务总监与“助理”曾某某相识后,曾以夫妻名义同居。为了不让曾某某在孙洪波处揭穿她的虚假面目,王毅帮助曾某某归还欠款、建房、支付家具费用和给予曾各种好处。据王毅供述,她为此花费了600余万元。
2010年8月19日王毅因涉嫌诈骗被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立案侦查,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取保候审。一个细节是,为了避免身份暴露,王毅去外地从不坐高铁和飞机,以避开实名查验。
为了“洗白”身份,2012年4月的一天,王毅以办理出国手续陪孙洪波儿子出国治病为由,请求孙洪波替其办一份假的交通事故死亡证明销户,然后再办一个新户口。如此一来,她便可金蝉脱壳。
孙洪波一开始是拒绝的。这时候,王毅假冒时任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向孙洪波发了一条信息,要孙洪波帮忙把这件事情办好,就可以把孙洪波调到国资委工作。
孙洪波信以为真,他授意时任新宁县公安局副局长兼该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罗祥根操作。王毅则通过他人,将材料交给了其胞妹王辉。
之后,王毅成功在长沙户籍地销户,并在新宁县办理了名为“田娜”的新户口。
2013年8月5日,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以“王毅”死亡为由,对王毅涉嫌诈骗一案予以撤销。
至此,王毅以“田娜”的新身份“重新做人”。
近日,因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孙洪波被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60万元,上缴国库;其受贿贪污所得共计865万元被继续追缴。
(《法制周报》2016.12.1)
王毅何许人也?她为何能让一个副县长言听计从?她又是怎样把对方拖向贪腐之路的?
冒充童名谦骗走400万元
2010年下半年的一天,王毅虚构其是中信集团财务总监及华谊兄弟传媒投资人,来到新宁县投资考察。为了显示身份,王毅还有意带了一名所谓的“助理”,即邵东人曾某某。
正是此次投资考察,王毅遇到了孙洪波。据检方指控,为获得孙洪波的信任,王毅大力吹嘘其政治背景深厚,与国家、省市领导人关系密切。为使他人相信其人脉,王毅曾约官员和商人去高档餐馆,谎称已约邵阳市委书记童名谦等领导前来小聚。不过最终,王毅又以种种理由称童有事走不开。她拨通电话让他人听,电话的声音和省领导在电视里的声音“一模一样”。
2011年7月,王毅与“助理”曾某某商议,找人用“童名谦”的信息制作了一张假的身份证,并用假的身份证在银行开设了一个账户。
2011年10月的一天,时任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常务副县长的孙洪波,接到一条以时任邵阳市委书记童名谦(2014年因玩忽职守罪获刑)的名义发来的短信,内容是请孙洪波打300万元钱至童的银行卡上。孙洪波将短信拿给王毅看。王毅看后不久,将那个户名为“童名谦”的银行卡给孙洪波,谎称童因经济问题确实需要300万元“了难”。王毅承诺,只要打了钱,就可从常务副县长升至县长。孙洪波对此深信不疑。
300万元从哪里来?王毅早已物色了对象——深圳泰方投资公司董事长刘某某。2011年7月,刘代表深圳市泰方投资有限公司与新宁县人民政府主办的新宁县职业技术学校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孙洪波立马给刘打了电话索要300万元。为得到孙洪波的帮忙,刘安排公司出纳通过网银把300万元转账到孙洪波给他的“童名谦”账户上。之后,孙洪波在学校经费拨付、财政预算、征地拆遷、学校教职工津补贴、解决学校遗留问题等方面,给予刘支持和帮助。
不久,王毅提出想购买长沙市新姚南路省政府家属楼,孙洪波又以给小孩治病为由,以借款的名义向刘某某成功索要100万元。
办学计划中止后,孙洪波背后为刘出谋划策,并在资产评估、争取补偿、资金划拨等方面为刘谋取利益,决定对刘虚列的300万元学校前期开支费用由财政补偿100万元;以宾馆土地未落实、政府违约为由,以违约金形式多补偿了刘方200万元。
2013年底,童名谦案发。为规避法律风险,建立攻守同盟,孙洪波要刘打张借条给他,并将借条的落款日期提前到2013年5月27日。
一发现“商机”就出面捞钱
2012年2月,王毅称自己怀孕了,找孙洪波要100万元。这次,她把目标放在了新宁慧普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邹某某身上。
2009年9月份,孙洪波应新宁慧普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邹某某的请求,以召开专门协调会等方式,解决了邹某某御景花苑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建材纠纷而发生的阻工问题。
2011年初,孙洪波要邹某某在长沙平和堂、友谊商场为其购买了4瓶30年的茅台和2瓶50年的茅台酒,消费近10万元。
2011年上半年,邹某某擅自更改御景花苑一期建设规划,新宁县规划局发现后对此处以56万元罚款。在孙洪波的关照下,超高楼房按照罚款记录中最低标准执行。
得到王毅的指点后,孙洪波考虑到帮了邹某某不少忙,便以提拔协调关系需要开支为由,以借的名义向邹某某索要100万元。
2013年5月26日,孙洪波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将崀山御景花苑因改变土地用途应补交的地价差款从288.1万元减至188万元。
梳理判决書发现,王毅与孙洪波交往期间,只要一发现“商机”,她便会出面捞钱。
2012年2月份,孙洪波将一个项目计划告诉了一位商人。王毅得知此事后,认为是一个“商机”。之后,该商人成功拿到了项目。为此,王毅约孙洪波和该商人见面,以孙洪波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帮了忙为由,轻而易举地索要了200万元。孙洪波还应王毅的要求,请人为“助理”曾某某在邵东老家建房做设计,为此支付设计费5万元。此外,王毅过生日时,孙洪波陪她到长沙友谊商店购物。此次孙洪波购买了4万多元的包、戒指等物品作为生日礼物送给王毅。
2014年1月,就在孙洪波落马前夕,孙洪波想将为曾某某建房绿化及安装纱窗的开支,到新宁县财政局报账,便将时任新宁县财政局局长莫某某叫到办公室,说有10万元开支要到财政局报账。这笔钱后在新宁县财政局以公款名义报销。
经法院审理查明,孙洪波在担任新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期间,利用主管财政、国税、地税、审计、统计、物价、政府办、外事办、金融系统和协助县长分管人事、监察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在中国人民银行新宁县支行、新宁县统计局、新宁县财政局、新宁县环保局、新宁县国税局、新宁县外事办、新宁县地税局和湖南舜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单位,采取虚报开支方式贪污公款共计105万余元。
官员联手“洗白”身份
令人瞠目结舌的是,在与湖南省新宁县原常务副县长孙洪波相遇之前,王毅其实是一个诈骗嫌疑人。
原来,2009年下半年,王毅冒充华谊兄弟公司财务总监与“助理”曾某某相识后,曾以夫妻名义同居。为了不让曾某某在孙洪波处揭穿她的虚假面目,王毅帮助曾某某归还欠款、建房、支付家具费用和给予曾各种好处。据王毅供述,她为此花费了600余万元。
2010年8月19日王毅因涉嫌诈骗被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立案侦查,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取保候审。一个细节是,为了避免身份暴露,王毅去外地从不坐高铁和飞机,以避开实名查验。
为了“洗白”身份,2012年4月的一天,王毅以办理出国手续陪孙洪波儿子出国治病为由,请求孙洪波替其办一份假的交通事故死亡证明销户,然后再办一个新户口。如此一来,她便可金蝉脱壳。
孙洪波一开始是拒绝的。这时候,王毅假冒时任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向孙洪波发了一条信息,要孙洪波帮忙把这件事情办好,就可以把孙洪波调到国资委工作。
孙洪波信以为真,他授意时任新宁县公安局副局长兼该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罗祥根操作。王毅则通过他人,将材料交给了其胞妹王辉。
之后,王毅成功在长沙户籍地销户,并在新宁县办理了名为“田娜”的新户口。
2013年8月5日,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以“王毅”死亡为由,对王毅涉嫌诈骗一案予以撤销。
至此,王毅以“田娜”的新身份“重新做人”。
近日,因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孙洪波被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60万元,上缴国库;其受贿贪污所得共计865万元被继续追缴。
(《法制周报》2016.12.1)